水母網3月10日訊 (YMG記者劉曉陽 通訊員姜黎明)在日常消費中,人們總是會遇到這樣和那樣的問題。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煙臺市消費者協會根據12315投訴平臺上的信息反饋,通過歸納統計,針對2014年消費者投訴熱點及難點問題,總結出2015年十大消費警示,以維護消費者自身合法權益。
警示一
網絡購物看清標誌
存在陷阱: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極低的團購價格,吸引消費者參團,將假冒偽劣的電子產品、珠寶玉石、品牌服裝等商品推銷給消費者。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作為經營者的網絡平臺和供應商踢皮球或設置重重障礙,拖延甚至拒不解決問題。
消協提醒:在參與團購時,要對所購產品和服務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和認識,在低價、超低價誘惑面前要三思而後行。在網站選擇上,要看網站是否有通信管理部門頒發的ICP認證號,是否有工商部門頒發的能夠連結到工商局網站上的「紅盾」標誌等。在付款方式上,儘量採取貨到付款並要求驗貨後付款的方式,或通過含有擔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
警示二
訂金、定金大不同
存在陷阱:近年來,隨著汽車消費的普及,消費者協會收到多起消費投訴,消費者稱在支付購買汽車的「預付款」後,由於其他原因不想購買,但汽車銷售商不同意退還「預付款」。
消協提醒:籤訂購車合同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並正確區分「訂金」與「定金」的區別。「訂」車和「定」車,雖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卻有很大差別。「訂」車合同,其訂金性質為預付款,買賣關係確立後,訂金衝抵車款,如合同中未約定違約條款,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銷售商的原因,買賣未能實現所交「訂金」都應返還。「定」車合同所付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擔保,合同履行也可以與合同款相抵扣,如籤訂合同後,買方反悔不買約定車輛,買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汽車銷售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提供汽車,應雙倍返還「定金」。
警示三
弄清包修與保修
存在陷阱:一些商家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欺騙消費者。「包修」還是「保修」?儘管它們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卻有本質上的區別。「包修」是一個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費維修有效期限。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營者應履行法定義務,提供免費維修,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費用。而「保修」期,則是企業自身對消費者的承諾,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後的保修期限,該期限內提供維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費即材料費。
消協提醒:正確聯繫廠商售後維修途徑有三種:一是查看包修憑證、使用說明書、產品外觀上是否公布有生產廠家統一的維修服務中心電話;二是到銷售商店該品牌的銷售櫃檯,查詢廠家維修服務中心電話;三是到生產廠家的官方網站上去,查詢該品牌統一的專職維修服務聯繫方式。
警示四
謹慎使用智慧型手機
存在陷阱:當前,智慧型手機的使用越來越普及,手機不僅只是成人的通訊及消遣工具,也變成了兒童手中的玩物,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問題越來越多,出現在智慧型手機中通知欄廣告日益泛濫以及被莫名其妙扣費的情況。
消協提醒:不要隨意下載安裝手機軟體,有的軟體下載可能需要耗費較高的流量,有的軟體安裝後即使未使用也會自動聯網,導致耗費流量。儘量不購買山寨手機,山寨手機在出廠時,手機生產商會自帶一些內置收費軟體。小心刷機時被植入吸費軟體,很容易被某些不法刷機商植入一些吸費軟體等。要不定期仔細查詢話費,如果發現無緣無故被扣費,應及時向電信營運商客服反映核實。
警示五
預付消費糾紛上升
存在陷阱:預付式消費糾紛近年有所上升,其特點是,消費者提前付費,然後享受服務。由於提供服務的滯後性,消費者在得到一定優惠的同時,卻可能面臨很大風險:消費者預付了一定的費用,實際上也限制了自己的選擇範圍;在辦理會員卡時,有些經營者還會提出一些不平等格式條款或者捆綁式銷售其他產品,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協提醒:要仔細考察商家的信譽和經營狀況,貨比三家,謹慎選擇,最好選擇一些經營時間較長的商家;要認真閱讀有關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同必須明確消費質量和違約責任;不要輕易就把較大金額的錢財一次性存入消費卡,避免承擔過大風險;保留髮票、合同等相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