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體育訊 既然編輯將文章冠以「用孫子兵法學打高爾夫」,那就不妨繼續演練孫子兵法。其實,中國有三項東西屬於「老虎屁股摸不得」。它們是: 易經,孫子兵法,中醫。
它們被認為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是「維持中華民族數千年文明傳承和中華民族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法寶」。有人「鬥膽」對這三個東西進行否定,必遭集體批鬥和人身攻擊。
不過,現實比較殘酷:易經無法送神八上天;中醫醫治不了「林黛玉」的乳腺癌;至於孫子兵法,雖然西點軍校把它作為一個「讀物」,而令中國人「無上榮光「,但西點軍校裡有關古代兵法的讀物實在很多,不僅這一種。
閒話少說,咱們繼續孫子兵法的「知己知彼」。當你握好球桿後,人與杆是一個整體,此時,我們將人杆聯合起來的系統視為「己」,將球視為「彼」。先看看這個「己」和「彼」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也就是簡略了解下杆面和球之間碰撞時物理原理。
先看看兩個比較「學院式」的論述:
1.高爾夫桿頭-球的相互作用過程是兩個質心繫的碰撞過程。這個碰撞過程是完全非彈性碰撞,其相對動能的耗散可以由恢復係數e來描述。規定桿頭與球的碰撞恢復係數不超過0.83。
2. 在任何短暫的碰撞過程中,與相碰物體間巨大的內力相比,外力的衝量都是微不足道的。因而總可認為,碰撞過程中系統的總動量是守恆的。或者說,碰撞前後系統的質心速度不變。桿頭與球碰撞的過程,一般為萬分之五秒(半毫秒)。即使是推桿時,杆面與球接觸的時間一般也不會超過一毫秒。所以,球桿頭與球碰撞時,外力基本不起作用。
上述兩個論述可能對小朋友來說過於「大學物理」了。我們通俗解釋一下:
兩個物體相碰撞,如果碰撞時,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時間非常短暫,那麼,兩個物體之間發生的碰撞力非常大,比外力施加在兩個物體上的力大得多得多!那麼,到底大多少呢?我們試著做個中學的物理題來幫助理解:
設若有個小鐵錘重300g(類似桿頭的重量),自1.5米處(類似揮桿頂點時桿頭的高度)自由落下,碰撞到地面一個鐵板上。我們計算下鐵錘對鐵板的作用力。
此時只有重力和鐵錘對鐵板的衝力在起作用。鐵錘下落到鐵板上時,其速度為平方根下2gh。我們計算得到,衝擊力N和鐵錘重量G的比值=1+0.55/(t1-t0)。如果碰撞時間t1-t0等於萬分之五秒,(像高爾夫的桿頭-球作用時間一樣)。這個比值將達到1101。也就是說,300克的鐵錘,自由落下後對鐵板的打擊力是330kg(3000牛頓)。這比鐵錘本身的重量300g超過1100倍,換句話,鐵錘的重量基本可以忽略。
所以說,我們在擊球時,如果「暴打」球,也就是說以人力加大打擊力度的努力,與桿頭與球之間已經形成的相互作用力相比較,實際上效果是微乎其微。當然,桿頭與球的碰撞也不是完全彈性碰撞的,還有個0.83的彈性恢復(耗散)係數。即使如此,在桿頭與球碰撞的短暫時間內,桿頭與球之間的力量,也比我們試圖施加在桿頭上的力量大了近千倍。
許多小朋友對這個物理過程從來就沒有搞清楚過。他們總想在觸球時「發力」擊打那個球,這個錯誤的思想意識,最終導致錯誤的行為。實際上,用力加速的觸球,亦即努力在觸球期間提供更多的衝量,幾乎是沒有作用的。(保證桿頭觸球時的加速狀態有其他的目的,與桿身彈性振動及維持人體平衡相關。)
英國科學家曾做過實驗,對比一根中間可以彎折的球桿和一根普通球桿的擊球,其在同樣桿頭速度條件下,所造成的球飛行距離幾乎沒有區別。我們的結論是,揮桿的唯一目的就是根據距離要求,完成設定的「桿頭速度」。進一步說,對於揮桿的人來說,為得到適當的距離,控制球桿的「出手」速度幾乎是唯一的選擇,與是否向球「施力」沒有關係。
至於提高桿頭速度的方法,則分為動量傳遞和增大慣量兩種,不是今天的討論範圍,以後再談。
除「暴打」球之外,許多小朋友因為聽到過許多「保證杆面方正擊球」的教導。所以,寧願犧牲桿頭速度,也要在擊球前,方正地瞄準球,並在擊球過程中,努力調校杆面到「方正」,然後,狠狠地「拍擊」球,將球打得pia pia的;或者將球 「推土機」式地推出去。這樣是完全不對的,會造成一系列的身體錯誤動作,球也打不遠,打不準。
至於什麼是正確的桿頭軌跡?那是一個更複雜的過程,也不是今天討論的內容,暫且不談。只需記住,杆面與球開始碰撞的接觸點(impact point)和球彈離杆面的最後接觸點(separation point)如果為同一個點,能量的耗散最小。為保證能量的「不洩漏」(power leakage),球桿的甜點線,即握杆後球桿的重力作用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以後我們再介紹)需要完成「從內向外」,和「從上到下」的傾斜面上的圓周運動,只需在觸球結束的「杆面-球分離時刻」,保證杆面的方正即可。(除有意的做球如:lay-back,ballistic,scoop等)。通俗些描述,桿頭在一段弧線的切向方向對球做高速「擠壓」(compression)。
有關打擊時間,還有另外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遠古時期的恐龍,體長30米,它的尾巴即使被咬掉,也大約需要2秒多的時間,疼痛感才能傳遞到大腦。高爾夫的桿頭-球作用時間只有萬分只五秒,我們的神經把觸球的感覺傳遞到大腦所用的時間與真實的觸球時間的差別,恰如恐龍被咬掉尾巴後的傳遞時間差。也就是說,當我們感覺到觸球時,球早已被「觸」,並且早就離開杆面飛出去了(long gone)。結論是,通過操作(manipulation)杆面觸球來達到控制球的企圖也是毫無作用的。某些人「感覺」觸球出現偏差,趕忙進行修正。那是在自欺了。
令人疑惑的是,如果「觸球」是無法控制的,職業球手們所談的控制擊球,做球等,又是如何完成的呢?實際上,當我們平常練習揮桿是,如果有意識地對桿頭、杆面進行某種形式的預先設定,球的飛行會出現某種特定的軌跡,長期練習後,「這種特定地控制形式」就和球的「這種飛行軌跡」在大腦中產生了關聯而形成記憶。簡單說就是,球手「知道並記住了」,如果「這樣」揮桿,球就會「這樣」走。請記住,依據運動訓練學的原則,運動員對運動技能的掌握,主要依賴條件反射而不是過程中的「主動調控」。
(附加一段話:這裡需要再次強調「正確握杆」的重要性,和「正確的握杆訓練方法」的重要性。「正確握杆」的目的絕不僅僅是「有效傳遞動能」到球桿上,它更重要的工作是:通過手指末端神經的觸壓感,幫助球手有效地、敏銳地,傳遞桿頭運動軌跡和觸球感等信息到大腦中,以便儘快在人腦和人的身體本體感知器官中,建立起「桿頭軌跡-觸球感覺-球彈道、落點」的關聯關係。形成條件反射。俗話說的「球感好壞」就是這樣形成的。請記住,沒有一雙「巧手」,就不要談成為好的球手。一個教練,只懂得或只教授握杆的形式是不稱職的。必須明白這些道理並採用最有效的方式來訓練學生的握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