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題目,就覺得非常彆扭,說是「中國人的英文作品」,豈是一般人能看懂的?中國人翻譯的英文作品,到底是英文的,還是中文的?如果一句話要把這件事情將清楚,豈是30個字能滿足的?真相應當是:讀中國人翻譯的中國人用英文寫成的文學作品的中文版本,為什麼沒有人會覺得彆扭,或者想罵娘?連標點共44個字,完全不符合度娘的規定。
憤青或鍵盤俠的思維定勢是:作為中國人,你本就不應該數典忘祖,用英語寫作,即使你用英語寫作,最起碼你首先要用母語——漢語寫作。你純粹用英語寫作,自己還不翻譯成中文,豈不光是為外國人服務?這樣的人,與漢奸或賣國賊有何不同?
然而詭異的是,這種情況卻並沒有發生,奇怪的很!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讓我們從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林語堂說起。

林語堂,福建漳州人,1922年獲得美國哈佛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23年獲得德國萊比錫大學語言學博士學位,曾任北京大學教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美術與文學主任,國際筆會副會長,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的中國作家。
第一位!諾貝爾文學獎!中國!
對於有深厚「諾貝爾獎」情結的中國人來說,無疑是重磅的利好消息。
然而內情卻讓人有點難堪。
1939年,中國人林語堂在法國巴黎用英國文字寫了一部長篇小說《Moment in Peking》,1975年,林語堂因這部英文作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注意,是英文作品,並不是漢語文學,這無疑讓民族情緒大打折扣。
然而,事實就是這樣。
1977年,中國翻譯家張振玉將此書翻譯成中文,名叫《京華煙雲》,接連拍成電視劇,火得一塌糊塗。
如果照字面翻譯,那就是《在北京的一瞬間》,鬱達夫的兒子鬱飛把它翻譯成《瞬息京華》。
林語堂其他的著名作品,全是用英語寫成。如:
《The Gay Genius:The life and times of Su Tunpo》, 張振玉和宋碧雲不約而同地翻譯成《蘇東坡傳》,其實字面意思是《快樂的天才:蘇東坡的生活和時代》,如果要做標題黨,也可翻譯成《天才同性戀:蘇東坡的一生》;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越裔把它翻譯成《生活的藝術》,其實就是《生活的重要性》嘛;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黃嘉德翻譯成《吾國與吾民》,其實就是《我的國家和我的人民》嘛,為什麼要翻譯成文言文呢?可能是因為太明白而容易造成誤會吧:你的人民,你算老幾?

林語堂是語言學家、哲學家、文學家、學者,他最出名的作品,就是以上四部:《京華煙雲》、《蘇東坡傳》、《生活的藝術》和《吾國與吾民》。
他最重大的貢獻,其實是發明了一個詞:「幽默」,是用英語Humor翻譯過來的,曾經非常流行,人人都用它來稱讚別人:「您,真幽默!」
那回到題目,為什麼沒有人罵他不用漢語寫作,卻用英語寫作,讀他的作品還要靠翻譯家的翻譯?
是他的名氣太大不好罵嗎?
非也!

是憤青們還沒有了解到這個事實。
在百度輸入「京華煙雲 翻譯」,其中第二條的回答就很有代表性:「你真夠蠢得哎!《京華煙雲》就是中國作家林語堂寫得,怎麼會翻譯成中文?除非只是中文譯成外文哪!」
有人說:「沒文化,真可怕。」其實,「有文化,才真正可怕」。沒有文化的憤青,根本不值得可怕。因而,只有學習才能強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