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有人問,為什麼人類不吃食肉動物的肉,只吃食草動物的肉,老虎豹子的肉不好吃嗎?現實生活中還真是這樣子,別說老虎豹子了,就是家貓野貓的肉,一樣很少人吃。這個問題認真琢磨起來,還真是個問題,一兩句話說不清楚,確定不是因為動物保護。要從這麼幾個方面看,人類為什麼吃食草動物的肉很多,吃食肉動物的肉很少:
第一個,食肉動物的肉不好吃。
3700多年前,我們廚師的祖師爺伊尹,在人類還是白水冒熟大塊肉的時代,就對肉食作了分類。他說,人可以吃的肉主要有三大類:水裡的魚肉,味道腥;食肉的動物肉,味道臊;食草動物的肉,味道羶。
伊尹對人的肉類食物,這下算是從根本上定了性。這些肉都可以吃,味道有所不同,看你喜歡哪種。也就是說,凡是動物肉,不存在能不能吃的問題,只有愛不愛吃的選擇。可是古人沒法選擇,起碼不能像如今這樣,可以在眾多的肉類面前挑三揀四。古代人是逮啥吃啥,逮不住了就馴養,養大了吃肉。
回到本題,食肉動物的肉臊味大,還不是一般的騷味,那種狐臭為主調的臊,聞到就反胃。我們會偶爾吃到狼豬肉,騷味就燻得很難吃,可是比起狼肉,小巫見大巫,騷味輕了許多。再說了,食肉動物年齡都比較大,肉也老,絲子粗硬,吃到嘴裡根本感受不到吃肉的享受。
第二個,能吃到的食肉動物少。
我們都知道,食肉動物不好馴養,俗話說再養不家,野性難馴。比如老虎豹子,動物園是從小養大的,看著很溫順吧?可你走進試試,絕不是姜昆的相聲段子,掉到老虎籠子裡還有那閒工夫磨牙,溫順的老虎早就抓小雞一樣按倒你了。
再說食肉動物的馴養,別看阿拉伯貴族們養著大貓,同吃同住同遊玩,看著挺帥氣,其實要時刻承擔著被大貓吃掉的風險。馬牛羊就不同,性格溫順,給它吃的就聽你指揮。特別是豬,野豬也很兇惡,不怕人還傷人。可是家豬就完全成了食物的奴隸,這就是人類馴養動物的動力,只有這樣,才可以吃到放心肉。
可是食肉動物的肉,實在很少,只有偶爾獵獲才能嘗個新鮮。但也只是嘗鮮,當不得成頓的肉吃,因為不好吃。虎豹就不說了,想吃也不讓你吃,就說狼。草原裡成群的,逮住機會,人們為了反抗狼群的追殺,會痛下殺手。但是很少聽說吃狼的肉,只有各種吃羊肉,沒有一種吃狼肉。即便是小型的食肉動物,比如貓,吃它的一樣很少。為什麼不怎麼吃貓肉呢?並不是貓少,到處都是流浪貓,關鍵還不受保護,可以隨便地弄來吃了。再一個,還不是當它伴侶動物,不忍吃肉,根本原因還是個不好吃。至於老廣們吃貓,龍虎鬥什麼的,也不見多普及,一道菜而已,不是要經常吃的家常菜。
第三個,常年養成的生活習慣。
人類馴養動物,有根有據的是在萬年之前,第一個馴養的是雞,然後狗,然後馬牛羊豬等。其中馴養最成功的是狗,居然把狼一樣的食肉動物,硬是養成了吃剩飯剩菜的狗,還那麼聽人的話。
馴養動物是人類文明史上的重要裡程碑事件。正是因為馴養,有了大批的可食肉類,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盡情享受,還沒有狩獵辛苦,當然更沒有了拼命打獵的風險。
就這樣,人類越來越少吃食肉動物的肉,以至進化到不愛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