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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珈偉新能:擬股權收購所涉及的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報告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擬股權收購所涉及的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
資產評估報告
鵬信資評報字[2020]第S145號
(共1冊,第1冊)
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
資產評估報告日: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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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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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報告目錄
聲明 ....................................................................................................................................................................... 1
資產評估報告摘要 .......................................................................................................................................... 1
資產評估報告正文 .......................................................................................................................................... 1
一、委託人及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 1
二、評估目的 .......................................................................................................................................... 4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 5
四、價值類型 .......................................................................................................................................... 6
五、評估基準日 ...................................................................................................................................... 7
六、評估依據 .......................................................................................................................................... 7
七、評估方法 ........................................................................................................................................ 10
八、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 19
九、評估假設 ........................................................................................................................................ 20
十、評估結論 ........................................................................................................................................ 22
十一、特別事項說明 ........................................................................................................................... 22
十二、資產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 26
十三、資產評估報告日 ...................................................................................................................... 27
資產評估報告附件 ........................................................................................................................................ 29
聲明
一、本資產評估報告依據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和中國資產評估
協會發布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編制。
二、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本資產評估報
告載明的使用範圍使用本資產評估報告;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違反前述規定
使用本資產評估報告的,本公司及其籤字資產評估師不承擔責任。
三、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限於且僅限於委託人、資產評估委託合同中約
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
人,即本資產評估報告僅供委託人資產評估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成為本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人。
四、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正確理解評估結論,評估結論不等同於評
估對象可實現價格,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五、本公司及本資產評估報告的籤字資產評估師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資
產評估準則,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並對所出具的本資產評估報告依
法承擔責任。
六、評估對象及其對應的評估範圍所涉及的資產評估明細表中的申報評估
信息、財務報告和其他重要資料等由委託人及其關聯方申報或提供並經其採用
籤名、蓋章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確認;相關當事人依法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
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七、本公司及本資產評估報告的籤字資產評估師與本資產評估報告中的評
估對象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關係,與相關當事人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
關係,對相關當事人不存在偏見。
八、本資產評估報告的籤字資產評估師(包括協助其工作的資產評估專業
人員)已經對本資產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進行了必要的現場
調查;對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狀況給予必要的關注,對評估對
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資料進行了抽查查驗,對已經發現的問題進行了
如實披露,並且已提請相關當事人完善產權以滿足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要求。
九、本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的分析、判斷和結果受本資產評估報告
中假設和限制條件的限制,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充分考慮本資產評估報
告中載明的假設、限制條件、特別事項說明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十、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
披露於公開媒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資產評估委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擬股權收購所涉及的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
資產評估報告摘要
鵬信資評報字[2020]第S145號
謹提請本資產評估報告摘要之使用者和閱讀者注意:本資產評估報告摘要之內容摘自資
產評估報告正文,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詳細情況和合理理解評估結論,應當詳細閱讀資
產評估報告全文。
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接受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的委託,就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擬股權收購事宜,對所涉及的古浪振業沙
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現將資
產評估報告正文的相關內容摘要如下:
一、評估目的:確定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
委託人擬股權收購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二、評估對象: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與評估對象
相對應的評估範圍為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及相關負債。
三、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
四、價值類型:市場價值。
五、評估方法:資產基礎法、收益法。
六、評估結論:
1.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
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值為:6,764.73萬元人民幣。
2.採用收益法評估的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
基準日的評估值為:14,022.59萬元人民幣。
經綜合分析,本次評估以收益法的評估結果作為本評估報告之評估結論,即: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的
市場價值為:14,022.59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億肆仟零貳拾貳萬伍仟玖
佰元整)。
評估結論使用有效期:通常情況下,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自評估基準日
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
七、特別事項說明摘要:
(一)權屬資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以下房屋無產權證,該項房屋建築面積按施工圖紙和評估人員與企業資產管
理人員現場測量結果作為評估計算的依據。企業取得房產證時,應按證載面積考
慮對評估結論進行調整,特此提供報告使用者注意。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建築物名稱
結構
建成年月
計量
單位
建築面積
帳面價值
原值
淨值
1
綜合辦公房
框架
2013/11/1
㎡
862.00
8,414,817.49
5,635,776.42
2
升壓站配電室
框架
2013/11/1
㎡
437.90
3
門衛室
磚混
2013/11/1
㎡
30.90
合計
1,330.80
8,414,817.49
5,635,776.42
(二)評估程序受限的有關情況和採取的彌補措施及對評估結論影響的情況
1.評估師未對各種設備在評估基準日時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做技術檢測,而是
在假定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和運行記錄真實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借
助任何檢測儀器的條件下,通過實地勘察作出的判斷。
2.評估師未對各種建、構築物、地埋設施的隱蔽工程及內部結構(非肉眼所
能觀察的部分)做技術檢測,而是在假定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有關工程資料是真實
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藉助任何檢測儀器的條件下,通過實地勘察作出的判斷。
(三)其他
1.本次評估預測未來收入是在假設被評估企業後續會順利取得國家電價補
貼的基礎預測的,評估人員不為企業後續是否能夠取得國家電價補貼而提供任何
程度上的保證,如後期無法取得國家電價補貼,收益法結果無效。
2.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
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令第15號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令第15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
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因此2020年「古浪振
業」享受15%的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
於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自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因此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古
浪振業」享受15%的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
3.納入本次評估範圍的無形資產屬於劃撥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權,因其取
得成本主要為工本費及相關手續費,不屬於其全部的內在價值,因考慮到委估宗
地為劃撥公共設施用地,故本次評估採用對應的出讓地市場價值扣減應補交的出
讓金確定劃撥地的評估值。特此提請報告使用者注意。
4.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月9日企業法人由王國強
變更為王俊峰,本次評估被評估單位基本信息披露按照出具報告日實際法人信息
進行披露,特此提請報告使用者注意
謹提請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注意: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正文,欲了
解本評估業務的詳細情況和正確理解評估結論,應當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正文。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擬股權收購所涉及的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
資產評估報告正文
鵬信資評報字[2020]第S145號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接受貴公司的委託,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資產評估準則和企業會
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堅持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採用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
實施必要的評估程序,對貴公司擬股權收購事宜,所涉及的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
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2020年6月30日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現將資產
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委託人及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一)委託人概況
公司名稱: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珈偉新能」或「貴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279428417C
註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中心社區新發工業區1、2、3、4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3099號中國儲能大廈33層A、B、
D
法定代表人:丁孔賢
註冊資本:83,973.5401萬元人民幣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
經營範圍:
太陽能光伏照明產品及配件、高效LED光源、LED顯示屏、太陽
能消費類產品的研發、生產經營、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不涉及國營貿
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它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
定辦理申請)。(以上項目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二)被評估企業概況
1.被評估企業於評估基準日的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浪振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206225912362255
法定代表人:王俊鋒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2日
註冊資本:9688.00萬人民幣
營業期限:2012年04月12日至2043年04月11日
住所: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黃花灘鄉
經營範圍:
太陽能資源的開發、建設及設備維護;電量銷售、電力技術諮詢;
排放消減信用技術服務(根據CDM框架)。以上經營範圍中涉及專項審批的待
批准後方可經營
2. 企業歷史沿革
(1)基本情況
「古浪振業」系2012年4月12日經古浪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的有限責任
公司,公司註冊資本9688萬元,由振發新能集團有限公司法人獨資經營。主營
業務為
太陽能資源的技發、建設及設備維護;電量銷售、電力技術諮詢;排放消
減信用技術服務。該項目位於甘肅省古浪縣黃花灘鄉,電站裝機容量50兆瓦被
評估企業。
(2)被評估企業的歷史沿革
1)公司設立
「古浪振業」繫於2012年4月12日在古浪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的有限責
任公司,設立時的名稱為「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設立時公司註冊號
為620622200002729,住所為武威市古浪縣黃花灘鄉,法定代表人為查正發,注
冊資本為500.00萬元,營業期限為10年,經營範圍為
太陽能資源的開發、建設
及設備維護;電量銷售、電力技術諮詢;排放消減信用技術服務(根據CDM框
架)。以上經營範圍中涉及專項審批的待批准後方可經營。
為設立「古浪振業」已辦理的手續如下:
①2012年2月20日,被評估企業的股東江蘇振發
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籤署了《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章程》。
②2012年4月11日,甘肅東方民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確認
全部股東已足額實繳出資。
③2012年4月12日,古浪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被評估企業核發了《營業執
照》。
④2012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古浪縣支行向被評估企業頒發了編號為
8210-00263738的《開戶許可證》,核准號:J8283000089301,開戶銀行:中國
農業銀行武威市分行古浪縣支行營業部,帳號:27130001040010630。
被評估企業設立時股權架構如下: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江蘇振發
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500.00
100%
2)工商變更
截止評估基準日,被評估企業工商變更信息如下:
①2013年4月26日,被評估企業召開股東會議並決定,同意接收振發新能
源重慶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股東,公司形式由法人一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公司註冊資本8,500.00萬元,由新股東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
公司認繳8,500.00萬元,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9,000.00萬元。增資後股本結構
為: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江蘇振發
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500.00
5.56%
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
8,500.00
94.44%
合計
9,000.00
100.00%
股東會選舉查正發為公司執行董事,餘榮彪為公司監事,聘任浦峰傑為公司
經理。並就以上變更事項修訂了公司章程,2013年5月3日向工商局提交了變
更申請。
②2013年5月24日,被評估企業股東會會議決定增加公司註冊資本688.00
萬元,公司註冊資本由原9,000.00萬元增加到9,688.00萬元。該次增資中公司股
東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認繳註冊資本688.00萬元,增資後累計出資額為
9,188.00萬元,佔增資後的94.84%出資比例。增資後股本結構為: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江蘇振發
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500.00
5.16%
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
9,188.00
94.84%
合計
9,688.00
100.00%
公司就變更事項修訂了公司章程,2017年5月27日向工商局提交了變更申
請。
③2013年6月30日,被評估企業股東會會議決定,同意股東江蘇振發新能
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公司5.16%的股權出資額以500.00萬元全部轉
讓給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轉讓後股本結構為: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
9,688.00
100%
並就變更事項修訂了公司章程,2017年7月11日向工商局提交了變更申請。
④2013年11月,振發
新能源重慶有限公司因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將名稱變
更為振發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並於2013年11月7日取得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⑤2014年11月28日,被評估企業股東會會議決定,同意振發能源集團以
其持有的對古浪振業100%股權作價人民幣101,082,599.11元(截至2014年8月
31日經第三方審計後的淨資產)認購金陽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新增實繳註冊資
本人民幣97,537,272.22元,餘額計入金陽
新能源資本公積。轉讓後股本結構為: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金陽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9,688.00
100%
⑥2016年4月20日,被評估企業股東會會議決定,公司股東金陽
新能源集
團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振發新能集團有限公司。
⑦2019年6月25日,被評估企業股東會會議決定,同意振發新能集團有限
公司將其持有的80%股權(對應出資額人民幣7,750.40萬元),以人民幣9,280.00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陝西新華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轉讓後股本結構為:
股東名稱
註冊資本(萬元)
持股比例
振發新能集團有限公司
1,937.60
20%
陝西新華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
7,750.40
80%
合計
9,688.00
100%
截止評估基準日,股東出資情況未發生變更。以上截止評估基準日,被評估
企業的股權結構未發生變化。
4.被評估企業近三年及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財務、經營狀況
財務狀況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名稱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資產總計
42,832.57
42,119.22
42,699.47
43,193.18
負債合計
32,046.72
30,061.29
30,026.96
29,114.50
淨資產
10,785.85
12,057.93
12,672.51
14,078.68
經營成果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名稱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營業收入
4,392.90
4,995.92
5,000.45
3,181.33
營業成本
2,083.78
2,265.45
2,379.02
906.74
利潤總額
747.14
1,375.26
1,363.64
1,646.97
淨利潤
723.61
1,272.07
1,159.80
1,406.17
上表中列示的財務數據中,2017年度與2018年度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
合夥)北京分所審計並出具了天健京審[2019]2666號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19年度與 2020
年1-6月的數據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了
XYZH/2020BJAA100002《審計報告》。
5.委託人和被評估企業之間的關係
本次評估委託人「
珈偉新能」被評估企業「古浪振業」為收購與被收購關係。
(三)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根據貴公司與本公司訂立的《資產評估委託合同》,除貴公司和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的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外,沒有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二、評估目的
本公司接受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就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擬
股權收購事宜,所涉及的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評估基
準日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為上述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考。
經濟行為文件為:「
珈偉新能」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2020年8月28日)。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本次委託評估的評估對象為「古浪振業」股東全部權益。
與上述評估對象相對應的評估範圍為「古浪振業」申報的並經過信永中和會
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古浪振業」於2020年6月30日的全部資產
及相關負債。
(一)被評估企業申報評估的表內資產和負債
「古浪振業」申報評估的表內總資產的帳面值為431,931,774.82元、總負債
的帳面值為291,144,973.95元、帳面淨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帳面值為
140,786,800.87元。表3.1系「古浪振業」申報評估的資產負債表。
表3.1 「古浪振業」申報評估的資產及負債
項目名稱
2020年6月30日
流動資產合計
136,741,746.33
貨幣資金
16,138,567.07
應收票據
2,725,195.70
應收帳款
117,862,714.59
預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
15,268.97
其他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295,190,028.49
固定資產
295,190,028.49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
資產總計
431,931,774.82
流動負債合計
115,760,358.63
應付帳款
90,000.00
應付職工薪酬
8,710.47
應交稅費
2,152,599.87
其他應付款
84,278,279.05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9,230,769.24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5,384,615.32
長期應付款
175,384,615.32
負債合計
291,144,973.95
淨資產(所有者權益)
140,786,800.87
資料來源:上述資產與負債數據摘自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了
XYZH/2020BJAA100002《審計報告》,本次評估是在審計基礎上進行的。
納入評估範圍的實物資產為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構)築物、機器設備、車輛及電子設備,具體如下
所示:
1.房屋建(構)築物
房屋建(構)築物分布在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古浪鎮黃花灘鄉古浪振業電廠
內,主要包括綜合辦公房、升壓站配電房、門衛室3項;企業申報的構築物包括
進站道路、場內道路、圍欄、堆料場、綠化等配套輔助設施,基本為砼、砂石、
鋼網等結構。企業申報的房屋建(構)築物均為企業2013年11月建成並投入使
用,截至評估基準日該類資產使用正常。上述房屋截至評估基準日尚未辦理產權
證,該項房屋建築面積按施工圖紙和評估人員與企業資產管理人員現場測量結果
作為評估計算的依據。企業取得房產證時,應按證載面積考慮對評估結論進行調
整,特此提供報告使用者注意。
2.設備類資產
機器設備主要為古浪縣50MW光伏發電項目的光伏組件設備及其配套設備,
共76項,主要為多晶矽電池組件、光伏支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等,該類資
產位於古浪縣古浪縣黃花灘鄉,大部分於2013年11月建成並投入使用,截至評
估基準日該類資產使用正常。
車輛共計5輛,主要為現代BH6475MBY小型越野車、皮卡車長城牌
CC1031PA28、摩託車HM110-22A、思威DHW6453R4ASD,於2012至2013年間
購買,目前正常使用中。
電子設備共14項,主要為辦公電腦、印表機、空調及辦公家具等,大部分
於2013年購買並投入使用,截至評估基準日該類資產使用正常。
上述各類資產均由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使用,資產於現場勘察時
其使用狀況未見異常。
(二)被評估企業申報評估的表外資產和負債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無與本次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行為有關
而又未申報評估的表外資產。
(三)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所涉及的資產和負債情況
本次評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所涉及的資產或負債。
四、價值類型
(一)本次評估的價值類型及其含義
本次評估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願買方和自願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
下,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的價值估計數額。
(二)價值類型的選擇說明
本次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行為是與評估對象有關的轉讓之交易,該交易的
市場條件與市場價值所界定的條件基本類似,結合考慮評估對象自身條件等因
素,本次評估選擇的價值類型為在持續經營前提下的市場價值。
五、評估基準日
本次評估基準日是2020年6月30日。
上述評估基準日與資產評估委託合同約定的評估基準日一致。
六、評估依據
本次資產評估遵循的評估依據主要包括經濟行為依據、法律法規依據、評估
準則依據、資產權屬依據,及評定估算時採用的取價依據和其他參考資料等,具
體如下:
(一)經濟行為依據
1. 「
珈偉新能」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2020年8月28日)。
(二)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2016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
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5.《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通過);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8.《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 財政部令第32號令,
2016年6月24日);
9.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第91號令,1991年);
10.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國資辦發[1992]第36號);
11.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378號令,2003年);
12.《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修訂);
1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七次會議決定修訂);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5 年2 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5.《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 號);
16.《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
〔2015〕9 號);
17.《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發改能源〔2016〕625 號);
18.《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6號,2017);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2017]第691號令);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65號);
21.《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
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2.《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
局財稅[2016]36號);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19號,2008
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第11號,2011年
1月8日,根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修訂);
2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6號);
2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
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6號);
27.其他與資產評估相關的法律、法規等。
(三)評估準則依據
1.《資產評估基本準則》(財資[2017] 43號);
2.《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中評協[2017] 30號);
3.《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程序》(中評協[2018] 36號);
4.《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報告》(中評協[2018] 35號);
5.《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委託合同》(中評協[2017] 33號);
6.《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檔案》(中評協[2018] 37號);
7.《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企業價值》(中評協[2017] 36號);
8.《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方法》)中評協〔2019〕35號);
9.《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不動產》)中評協[2017]38號);
10.《資產評估執業準則—利用專家工作及相關報告》(中評協[2017] 35號);
11.《資產評估執業準則—機器設備》(中評協[2017] 39號);
12.《資產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指南》(中評協[2017]46號);
13.《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47號);
14.《資產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48號);
15.《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中評協[2017]42號);
16.《房地產估價規範》(GB/T50291-2015);
17.《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18508-2014);
18.《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18507-2014);
19.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及其後頒布和修訂的41
項具體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及其他有關規定);
20.《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4年7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6號《財
政部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改)。
(四)資產權屬依據
1.委託人和被評估企業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關權利機構
的決議;
2.委託人和被評估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
3.被評估企業提供的重要設備購置合同和購置發票;
4.其他與被評估企業資產的取得、使用等有關的會計憑證及其它資料。
(五)取價依據
1.《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財建[2016]504號);
2.參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
3.參考《關於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計辦價格
[2002]1153號);
4.參考《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 ]670號);
5.參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
6.參考《關於規範環境影響諮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5
號);
7.《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及費用標準(2016)》;
8.《甘肅省建築與裝修工程預算定額(2013)》;
9.《甘肅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3)》;
10.《甘肅省建築工程概算定額(2015)》;
11.《甘肅省安裝工程概算定額(2015)》;
12.《武威市工程造價信息》(2019年2月);
13.《2020機電產品價格信息查詢系統》(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
14.被評估企業提供的與其經營有關資料和財務會計記錄及財務報告;
15.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未來經營預測等有關資料;
16.評估基準日有效的貸款利率、外匯匯率等有關資料;
17.
同花順ifind資訊金融終端;
18.有關價格目錄或報價資料;
19.評估人員現場調查記錄及收集的其他相關價格信息資料;
20.《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江蘇振發
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古浪
縣二期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登記備案的通知》(甘發改能源(備)[2013]72號);
21.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
三峽新能源酒泉發電有限公司肅州區東
洞灘9兆瓦等併網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甘發改商價
【2013】1973號);
22.與本次評估有關的其他參考資料。
(五)其它參考資料
1.委託人提供的與評估對象所對應評估範圍內的資產明細表;
2.委託人提供的與評估對象有關的備查簿、審計報告等;
3.其他參考資料。
七、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法的選擇
本次評估選用的評估方法為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
(二)評估方法的選擇說明
企業價值評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場法和資產基礎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將預期收益資本化或者折現,確定評估對象
價值的評估方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市場法,是指將評估對象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進行比較,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資產基礎法,是指以被評估企業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
為基礎,合理評估企業表內及表外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
估方法。
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以及三種
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條件,本次評估選用的評估方法為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評
估方法選擇理由簡述如下:
由於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缺乏與被評估企業類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非上
市公司的股權交易市場不發達且交易信息不公開,缺乏或難以取得類似企業相對
完整的股權交易案例,故本次評估不宜採用市場法評估。
通過對國家有關政策、國家經濟運行環境和相關行業發展情況以及「古浪振
業」的經營情況等分析,「古浪振業」目前已併網發電,電站運行正常,其管理
團隊和其他主要職員以及經營環境等均相對穩定,相關收益的歷史數據能夠獲
取,在一定的假設條件下,「古浪振業」未來收益期限及其所對應收益和風險能
夠進行相對合理預測和估計,適宜採用收益法進行評估。
「古浪振業」有完整的會計記錄信息,納入評估範圍內的各項資產及負債權
屬清晰,相關資料較為齊備,能夠合理評估各項資產、負債的價值,適宜採用資
產基礎法進行評估。
根據以上分析,本次評估確定採用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進行評估。
(三)資產基礎法應用概要
根據企業價值評估中的資產基礎法的含義和依據本次評估目的確定的評估
對象及其相對應的評估範圍,本次企業價值評估的基本模型為:
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各項表內資產的價值之和-各項表內負債的價值之和
各類資產和負債具體的評估方法簡述如下:
1.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評估範圍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1)貨幣資金:對貨幣資金中的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帳面金額進行核實,
人民幣資金以核實後的帳面價值確定評估價值。
(2)應收票據:核對明細帳與總帳、報表餘額是否相符,核對與委估明細表是
否相符,查閱核對票據票面金額、發生時間、業務內容及票面利率等與帳務記錄
的一致性,以證實應收票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核實結果帳、表、單金額相符。
經核實應收票據真實,金額準確,無未計利息,以核實後帳面值為評估值。
(3)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對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本公司在核實其價值構成及債務人情況的基礎上,
具體分析欠款數額、時間和原因、款項回收情況、債務人資金、信用、經營管理
現狀等因素,以每筆款項的可收回金額或核實後的帳面價值確定評估價值。
2.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構)築物和設備類資產。
(1)房屋建(構)築物的評估
基於本次評估特定目的,結合各待評估建築物的特點,本次評估按照房屋建
築物不同用途、結構特點和使用性質採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評估值=重置全價×綜合成新率
具體評估方法介紹如下:
成本法進行評估(不含土地使用權價值),即在原地持續使用的前提下,以
重新建造該項資產的現行市值為基礎確定復建成本(重置成本),計算公式如下。
復建成本(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價(不含稅)+含稅前期費用及其它費
用(不含稅)+資金成本
A.重置全價確定
(A)建安工程造價的確定
a.決算調整法
有決算資料的建安工程造價採用決算調整法。將委託評估範圍內的房屋建築
物按結構類型分類,選擇每種結構類型中的一項或兩項有代表性的建築物,依據
其竣工圖紙、竣工決算書、竣工決算資料和工程驗收報告材料等資料,核定其主
要工程量,並根據現行預算定額確定造價,其他工程量及造價根據其與現行預算
定額的水平差異予以調整,計算出其評估基準日定額直接費,然後再套用現行定
額費用標準計算出建安工程造價。
b.類比推算法
無決算資料的建安工程造價採用類比推算法。將其他同類結構形式的建築物
與該類建築物重置建安工程造價相比較,調整其與該建築物結構、裝修、配套專
業標準等差異對建安工程造價的影響因素,確定其他各同類結構建築物重置建安
工程造價。
(B)前期及其他費用的確定
依據《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準》、
《NB/T 32030-2016 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費計算標準》和國家相關文件的規定
來確定。
前期費及其他費用的具體取費項目和依據詳見下表。
序
號
費 用 名 稱
取費基礎及計算公式
取費依據
1
項目建設管理費
1.1+1.2+1.3+1.4+1.5+1.6+1.7+
1.8+1.9
1.1
工程前期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費
率
計價格(1999)1283號
1.2
工程建設管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3
工程建設監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4
項目諮詢服務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5
項目技術經濟評審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6
工程質量檢查檢測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費
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7
工程定額標準編制
管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費
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8
項目驗收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9
工程保險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2
生產準備費
設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3
勘察設計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
費)×費率
NB/T 32030-2016 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費計
算標準
4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費
率
水利部司局函保監(2005) 22號
(C)資金成本的確定
資金成本為評估對象在整體項目正常建設工期內佔用資金的籌資成本,即利
息。對於工程造價較大的、建設期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項目計算其資金成
本,按評估基準日央行公布的外幣貸款利率計算,資金投入方式按照均勻投入考
慮。
B.綜合成新率的確定
對於單價價值小、結構相對簡單的建(構)築物,採用年限法並根據具體情
況進行修正後確定。
對於價值大、重要的建(構)築物採用打分法成新率和年限法成新率綜合確
定,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分法成新率×60%
a.年限法成新率
依據委估建(構)築物的經濟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計算確
定建(構)築物的成新率。計算公式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打分法成新率
評估人員實地勘查委估建(構)築物的使用狀況,調查、了解建(構)築物
的維護、改造情況,對其主要結構部分、裝修部分、設施部分進行現場勘查,結
合建築物完損等級及不同結構部分相應的權重係數確定成新率。
打分法成新率=結構部分合計得分×權重+裝修部分合計得分×權重+設備部分
得分×權重
③評估值的確定
將重置全價與綜合成新率相乘,求取評估基準日的房屋建築物評估值。其計
算公式為:評估值=重置全價×綜合成新率。
(2)設備類資產
根據本次評估目的,按照持續使用原則,以市場價格為依據,結合委估設備
的特點和收集資料情況,對機器設備及電子設備採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對車
輛進行市場法評估。
(1)機器設備及電子設備:評估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A、重置全價的確定
1)機器設備重置全價
機器設備的重置全價包括:設備費、安裝工程費、前期費及其它費用和資金
成本等。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170號)文,自2009年1月1日起,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
可根據國務院令第53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文的有關規定,從銷
項稅額中抵扣;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 和
《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運雜費、安裝工程費
和前期費及其他費用中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應一併扣除。根據上述文件規
定,機器設備重置價值的計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價=設備費+安裝工程費+前期費及其它費用+資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稅
a.設備費的確定
設備費=設備原價+運管費
(a)設備原價的確定
根據設備的用途、功能、主要技術參數指標,主要通過查閱各類設備報價手
冊和向同類設備生產廠家、設備經銷商詢價等途徑,取得與評估對象品質及功能
相同或相似的設備的全新現行市場價格,在此基礎上,適當考慮功能差異導致的
價格差別和報價與實際成交價的差異進行修正後,確定設備原價。
對於無法查詢到市場價格的非標設備,本次評估按照現行的人工費、材料費、
機械臺班價格,並參照相關設備製作定額和費用定額標準,計算得出非標設備的
製造費用。
對一般設備則參照《2019年機電產品價格查詢系統》和其他價格資料確定。
(b)運管費的確定
運管費包括運雜費、運輸保險費和採購保管費。
運雜費率依據《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
準》的確定。
主要設備(光伏組件、跟蹤設備、主變壓器)運雜費率取2%~3%,其他設
備取3%~5%。
設備的運輸保險費率可按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計算。如無相關資料,費率按
0.4%計取。
設備採購及保管費率按0.5%計取。
計算公式:
運管費=運雜費+運輸保險費+採購保管費
運雜費=設備原價×運雜費率
運輸保險費=設備原價×運雜費率
採購保管費=(設備原價+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率
b.安裝工程費的確定
安裝工程費是在企業提供的安裝工程概、預、決算等資料,並核實安裝工程
量的基礎上,根據《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
準》和《NB/T 32035-2016 光伏發電工程概算》計算得出安裝工程費。
c.前期費及其他費用的確定
前期費及其他費用是指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的不屬於設備費、建築工程
費、安裝工程費的有關費用。依據《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
制規定及費用標準》、《NB/T 32030-2016 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費計算標準》
和國家相關文件的規定來確定。
前期費及其他費用的具體取費項目和依據詳見下表。
序號
費 用 名 稱
取費基礎及計算公式
取費依據
1
項目建設管理費
1.1+1.2+1.3+1.4+1.5+1.6+1.7+1.8+1.9
1.1
工程前期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
費率
計價格(1999)1283號
1.2
工程建設管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3
工程建設監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4
項目諮詢服務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5
項目技術經濟評審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6
工程質量檢查檢測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
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7
工程定額標準編制
管理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
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8
項目驗收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1.9
工程保險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2
生產準備費
設備費×費率
NB/T 32027-2016 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規定及費用標準
3
勘察設計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
備費)×費率
NB/T 32030-2016 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費計
算標準
4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
費
(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
費率
水利部司局函保監(2005) 22號
d.資金成本的確定
資金成本,對於大、中型設備,項目合理建設工期在6個月以上的計算其資
金成本。資金成本的計算基礎為設備費費、安裝工程費和前期費用其他費,根據
項目的合理建設工期和基準日執行的LPR利率計算確定。本項目工期為1年,基
準日貸款執行利率按照基準利率上浮20%進行計算為4.62%。
假設資金投入是在合理的建設工期內均勻投入的,則
資金成本=(設備費+安裝工程費+前期費及其他費)×貸款利率×建設工期
×1/2
e.可抵扣增值稅的確定
可抵扣增值稅=設備原價可抵扣增值稅+運管費可抵扣增值稅+安裝工程費
可抵扣增值稅+前期費及其他費可抵扣增值稅
具體可抵扣增值稅項目和適用稅率明細詳見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取費基礎及計算公式
適用稅率
1
設備原價可抵扣增值稅
設備原價÷(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13.00%
2
運管費可抵扣增值稅
2.1+2.2
2.1
運雜費可抵扣增值稅
運雜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9.00%
2.2
運輸保險費可抵扣增值稅
運輸保險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9.00%
3
安裝工程造價可抵扣增值稅
安裝工程造價÷(1+適用稅率)×適用稅
9.00%
序號
項目名稱
取費基礎及計算公式
適用稅率
率
4
前期費及其他費可抵扣增值稅
4.1+4.2+……+4.11+4.12
4.1
工程前期費可抵扣增值稅
工程前期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6.00%
4.2
工程建設管理費可抵扣增值稅
工程建設管理費÷(1+適用稅率)×適用
稅率
0.00%
4.3
工程建設監理費可抵扣增值稅
工程建設監理費÷(1+適用稅率)×適用
稅率
6.00%
4.4
項目諮詢服務費可抵扣增值稅
項目諮詢服務費÷(1+適用稅率)×適用
稅率
6.00%
4.5
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可抵扣增
值稅
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1+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6.00%
4.6
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可抵扣增
值稅
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1+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6.00%
4.7
工程定額標準編制管理費可抵
扣增值稅
工程定額標準編制管理費÷(1+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6.00%
4.8
項目驗收費可抵扣增值稅
項目驗收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0.00%
4.9
工程保險費可抵扣增值稅
工程保險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6.00%
4.1
生產準備費可抵扣增值稅
生產準備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0.00%
4.11
勘察設計費可抵扣增值稅
勘察設計費÷(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6.00%
4.12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可抵扣增
值稅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1+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0.00%
5
合計
1+2+3+4
2) 電子設備重置全價
根據當地市場信息及
中關村網等近期市場價格資料,依據其購置價(不含稅
價)確定重置全價。對於超期使用的設備,本次評估根據二手市場價確認評估值。
B.成新率的確定
1)機器設備成新率
機器設備成新率的確定分別採用年限法與現場勘察法,測算其年限成新率
N1和勘察成新率N2,加權平均求得其成新率N,即:
N=N1×40%+N2×60%
N1=(1-實際已使用年限/經濟使用年限)×100%
N2-勘察成新率。評估人員採用現場技術狀態勘察,通過評價打分來獲取。
對實際已使用年限超過經濟使用年限的價值量較大的設備的成新率,需判斷
估計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礎上計算成新率N,即:
N1=〔尚可使用年限/(實際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對價值量較小的一般設備採用年限法確定其成新率即可。
對於較為複雜的重大設備,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各部件的成新率,然後依據
各部件所佔成本比重,計算加權成新率。
2)電子設備成新率
對價值較小的普通設備,以使用年限法為主確定設備的成新率。對更新換代
速度快、價格變化快、功能性貶值較大的電子設備,成新率根據設備的經濟使用
年限及產品的技術更新速度等因素綜合確定。
成新率=(經濟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經濟使用年限×100%
C、評估值的確定
評估值=重置全價×成新率
(2)車輛
車輛採用市場法,市場法是指在求取待估資產價格時,將待估資產與在接近
評估基準日時期內已經成交的類似資產實例加以比較,依照這些已經成交的資產
價格,參照該資產的交易情況、期日、區域以及個別因素等多項因素的修正,而
得出待估資產價格的一種估價方法。
市場法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待估資產的評估值=交易案例成交價格×交易情況修正係數×裡程修正係數
×使用年限修正係數×車輛狀況修正係數×交易日期修正係數
(3)無形資產:
根據估價人員現場勘察情況,考慮到委估宗地為工業用地,依據評估準則,
結合委估宗地的區位、用地性質、利用條件及當地土地市場狀況,本次評估選用
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進行評估。
1)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
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是根據土地等級劃分標準,結合評估土地坐落地點、位
置,將被評估土地與對照與其所處區域的平均條件相比較,並對照修正係數表選
取相應的修正係數對基準地價進行修正,得出被評估土地在評估基準日的價值。
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評估的宗地地價(基準地價設定開發程度下的宗地地
價)=基準地價×K1×K2×K3×K4×(1+ΣK)
式中: K1──期日修正係數
K2──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係數
K3──容積率修正係數
K4──基礎設施修正係數
K5──其他修正
ΣK──影響地價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修正係數之和。
2)土地出讓金扣除
根據劃撥土地轉讓時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標準可知,劃撥工礦倉儲用地的土地
出讓金扣除額計算如下:
土地出讓金=工業區片基準地價×40%×工業用地交易年期修正係數×使用
土地面積。。
3.各類負債
對企業負債的評估,主要是進行審查核實,評估人員對相關的文件、合同、
帳本及相關憑證進行核實,確認其真實性後,以核實後的帳面價值或根據其實際
應承擔的負債確定評估價值。對於不具有債務屬性的負債評估為零。
(四)收益法應用概要
本次評估選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中的企業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其概要如下:
企業價值評估的基本模型為:股東全部權益價值=企業整體價值-付息債務價
值
企業整體價值的模型為:企業整體價值=經營性資產價值+溢餘資產價值+非
經營性資產價值
經營性資產價值採用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模型進行評估:經營性資產價值=自
評估基準日起企業各期自由現金流量折現值之和
第期自由現金流量根據以下模型計算: i
自由現金流量=稅後淨利潤+利息支出+折舊攤銷-資本性支出-營運資金增量
折現率利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模型(WACC)計算: r
..TVVVrVVVrrIBDEIBDdIBDEEe
..
.
..
.
..1
而權益資本成本採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計算: er
ceferMRPrr.....
以上各式中:
——表示權益資本成本 er
——表示付息債務資本成本 dr
——表示無風險報酬率 fr
——表示個別風險調整係數或特定風險調整係數 cr
——表示評估基準日權益資本的市場價值 EV
——表示評估基準日付息債務的市場價值 DV
——表示企業所得稅稅率 T
——表示市場風險溢價 MRP
——表示權益的系統風險係數 e
.
付息債務成本:根據付息債務的實際情況估算其償還周期,採用與評估基
準日相近的同期商業貸款利率對付息債務成本進行估計。
無風險報酬率:採用長期國債利率對無風險報酬率進行估計。
市場風險溢價:採用於基準日中國市場風險溢價作為本次評估的市場風
險溢價。
權益的系統風險係數: e
.
..
.
.
.
.
.
...
...
EDueVTV11..
上式中:——表示預期無槓桿市場風險係數,通過可比公司進行估計。 u
.
個別風險調整係數或特定風險調整係數: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量化。
溢餘資產價值:溢餘資產是指評估基準日超過企業生產經營所需,且評COV
估基準日後企業自由現金流量預測又不涉及的資產。該等資產通常採用成本法評
估。
非經營性資產價值:非經營性資產指評估基準日非經營性資產總額與非
經營性負債總額之差的簡稱。非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負債是指與生產經營無關
的且評估基準日後自由現金流量預測又不涉及的資產和負債。通常情況下,非經
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負債包括與經營無關的長期股權投資、內部往來款及保證金、
押金、遞延所得稅、應付股利等。該等資產和負債採用成本法評估。
NOAV
付息債務價值:採用成本法評估。 IBDV
根據以上思路,採用收益評估的詳細情況見本資產評估說明。
(五)評估結論的確定方法
對兩種評估方法得出的初步結論進行比較、分析,綜合考慮不同評估方法及
其所對應的評估價值結果的合理性及使用數據的質量和數量,形成最終評估結
論。
八、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一)明確資產評估業務基本事項
通過向委託人了解總體方案,明確委託人和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被評
估企業、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價值類型、評估基準日、資產評估報
告使用範圍、資產評估報告提交時間及方式等資產評估業務基本事項。
(二)訂立資產評估委託合同
根據了解的資產評估業務基本情況,本公司對自身專業勝任能力、獨立性和
業務風險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最終決定與委託人訂立資產評估委託合同。
(三)編制資產評估計劃
根據評估項目的具體情況,由項目負責人編制資產評估計劃,對評估項目的
具體實施程序、時間要求、人員分工做出安排,並將資產評估計劃報經本公司相
關人員審核批准。
(四)現場調查
根據批准的資產評估計劃,評估人員進駐被評估企業進行現場調查工作,主
要包括獲取被評估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資產負債表以及與此相對應的
各項資產和負債的申報評估明細表;以資產負債表和申報評估明細表為基礎核對
表與表、表與帳冊之間的勾稽關係;識別申報評估的相關資產和負債;抽查驗證
申報評估的相關資產和負債的會計憑證以及相關權屬證明材料;調查了解評估範
圍內實物資產的存放、運行、維護、保養狀況等。
(五)收集整理評估資料
根據評估工作的需要,評估人員收集與本次評估相關的各種資料與信息,包
括被評估企業的財務資料、資產權屬證明材料、相關資產的市場交易信息、行業
信息等。
(六)評定估算形成評估結論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和所收集的評估資料,結合評估對象的實際狀況和特點,
選擇相應的具體評估方法,對評估範圍內的資產/負債分別進行評估測算,在此
基礎上形成評估結論。
(七)編制出具評估報告
項目負責人(本報告的籤字資產評估師)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編制資產評估
報告,經本公司內部審核通過後,出具資產評估報告並提交給委託人。
(八)整理歸集評估檔案
評估人員對工作底稿、資產評估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形成資產評
估檔案。
九、評估假設
本資產評估報告所載評估結論的成立,依賴於以下評估假設,包括評估基準
假設和評估條件假設:
(一)評估基準假設
1.交易基準假設
假設評估對象或所有被評估資產於評估基準日處在市場交易過程中,資產評
估專業人員根據評估基準日的市場環境和評估對象或所有被評估資產的交易條
件等模擬市場進行相應的價值估計或測算。
2.公開市場基準假設
假設評估對象或所有被評估資產於評估基準日處在的交易市場是公開市場。
公開市場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條件的交易市場:
(1)市場中有足夠數量的買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買者都是自願的、理
性的且均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2)市場中有足夠數量的賣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賣者都是自願的、理
性的且均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3)市場中所有買者和所有賣者之間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4)市場中的所有交易規則都是明確的且是公開的;
(5)市場中所有買者和所有賣者均充分知情,都能夠獲得相同且足夠的交易信
息;
(6)市場中所有交易行為都是在足夠充分的時間內自由進行的,而非強制或不
受限制的條件下進行的。
3.持續經營/繼續使用基準假設
假設與評估對象相對應的經濟體在評估基準日所具有的經營團隊、財務結
構、業務模式、市場環境等基礎上按照其既有的經營目標持續經營;假設與評估
對象相對應的所有資產/負債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
等情況繼續使用。
(二)評估條件假設
1.評估外部條件假設
假設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無重大變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處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無重大變化;假設有關利率、匯率、
賦稅基準及稅率、政策性徵收費用、融資條件等不發生重大變化;假設無其他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預見因素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對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所提供的評估所必需資料的假設
假設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評估準則等之相關規
定和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行為的要求,負有提供評估所必需資料的責任和義務
的單位及其工作職員,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對象的產權持有人或其實際控制人;
被評估企業及其關聯方;與評估對象及其對應的評估範圍內的資產或負債相關的
實際佔有者、使用人、控制者、管理者、債權人、債務人等)所提供的評估所必
需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評估明細表申報評估信息、與評估對象及其對應評估
範圍所涵蓋的資產負債或被評估企業有關的經營數據和信息、相關財務報告和資
料及其他重要資料等)是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本次評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所提供的有關本次評估所
必需的資料。儘管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已向本公司承諾其所提供的資料是真實
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且本公司評估專業人員在現場調查過程中已採取
包括觀察、詢問、書面審查、實地調查、查詢、函證、覆核等方式進行了我們認
為適當的抽查驗證並在本資產評估報告中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但並不代表我
們對其準確性作出任何保證。
3.對從與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獲取的資料的假設
假設本次評估從與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獲取的資料能夠
合理反映相應的市場交易邏輯,或市場交易行情,或市場運行狀況,或市場發展
趨勢等。對本次評估引用的與價格相關的標準、參數等,我們均在本資產評估報
告中進行了如實披露。
4.有關評估對象及與其相關的重要資產的法律權屬的假設
除本資產評估報告中另有陳述、描述和考慮外,評估對象及所有被評估資產
的取得、使用、持有等均被假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即其
法律權屬是明確的。
本次評估是對評估對象價值進行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對評估對象及所有被
評估資產的法律權屬確認或者發表意見超出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的執業範圍。我們
不對評估對象及所有被評估資產的法律權屬提供任何保證。
5.其他假設條件
(1)除在本資產評估報告中另有說明外,以下情況均被假設處在正常狀態下:
①所有實物資產的內部結構、性能、品質、性狀、功能等均被假設是正常的;②
所有被評估資產均被假設是符合法律或專業規範等要求而記錄、保管、存放等,
因而其是處在安全、經濟、可靠的環境之下,其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均未列於本
次評估的考慮範圍。
儘管我們實施的評估程序已經包括了對被評估資產的現場調查,這種調查工
作僅限於對被評估資產可見且可察看部分的觀察,以及相關管理、使用、維護記
錄之抽查和有限了解等。我們並不具備了解任何實體資產內部結構、物質性狀、
安全可靠等專業知識之能力,也沒有資格對這些內容進行檢測、檢驗或表達意見。
(2)對各類資產的數量,我們進行了抽查核實,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評估。對下
列資產的數量,我們按以下方法進行計量:①對貨幣資金,我們根據調查時點獲
取的數據推算評估基準日的數據;②對債權債務,我們根據相關合同、會計記錄、
函證等資料確定其數量。
(3)本次評估中有關被評估企業的未來經營數據、未來收益預測等均由被評估
企業提供。我們利用我們所收集了解到的同行業狀況,結合被評估企業的歷史經
營情況,就其合理性進行了適當分析,在此基礎上,我們在本次評估中採用了該
等預測資料,但不應將我們的分析理解為是對被評估企業提供的預測資料的任何
程度上的保證。
(4)本次評估預測未來收入是在假設被評估企業後續會順利取得國家電價補
貼的基礎預測的,評估人員不為企業後續是否能夠取得國家電價補貼而提供任何
程度上的保證。
(5)假設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前期拖欠的電費能夠順利到帳。
(6) 根據國務院於2013年7月4日發布的國發〔2013〕24號《國務院關於
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第七大條完善支持政策中明確指出:
上網電價及補貼的執行期限原則上為20年。以及2013年8月26日國家發改委
發布的發改價格〔2013〕1638號。文件中明確提出:光伏發電項目自投入運營
起執行標杆上網電價或電價補貼標準,期限原則上為20年。故本次評估假設補
貼電價收入預測20年,本次評估補貼電價收入預測截止至2034年7月。
十、評估結論
(一)評估結果
1.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
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古浪振業」於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的評估
結果如下:
總資產帳面價值43,193.17萬元,評估值35,879.23萬元,評估減值7,313.94
萬元,減值率16.93%。
總負債帳面價值29,114.50萬元,評估值29,114.50萬元,評估無增減變化。
淨資產帳面價值14,078.67萬元,評估值6,764.73萬元,評估減值7,313.94
萬元,減值率51.95%。
有關評估結果的詳細內容參見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和評估明細表。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30日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 目
帳面價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項 目
帳面價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動資產
13,674.17
13,674.17
-
-
2
非流動資產
29,519.00
22,205.06
-7,313.94
-24.78
3
其中:固定資產
29,519.00
20,110.71
-9,408.29
-31.87
4
無形資產
-
2,094.35
2,094.35
5
其中:土地使用權
-
2,094.35
2,094.35
6
資產總計
43,193.17
35,879.23
-7,313.94
-16.93
7
流動負債
11,576.04
11,576.04
-
-
8
非流動負債
17,538.46
17,538.46
-
-
9
負債總計
29,114.50
29,114.50
-
-
10
淨 資 產(所有者權益)
14,078.67
6,764.73
-7,313.94
-51.95
即: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古浪振業」的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20
年6月30日的市場價值為:6,764.73萬元。
2.資產基礎法增減值原因分析
(1)房屋建(構)築物評估減值4,989,444.63元,減值率為19.05%,評估
減值原因是企業申報的房屋建(構)築物帳面價值中包含箱變基礎、升壓站設備
基礎等基礎設施,本次評估未對該部分工程在機器設備中進行評估,是評估減值
的主要原因。
(2)機器設備評估減值89,410,347.84元,減值率33.25%,評估減值的主要
原因為近年來光伏組件價格大幅下降,導致該類資產評估原值、淨值減值。
(3)車輛評估增值191,739.20元,增值率578.21%,評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是車輛二手市場價高於帳面淨值。
(4)電子設備評估增值125,130.40元,增值率345.12%,評估增值的主要
原因為:1)企業折舊年限較經濟使用年限較短;2)電子設備二手市場價較帳面
殘值高。
(5)土地使用權評估增值20,943,520.36元,評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為企業申
報的無形資產劃撥土地使用權與評估基準日已攤銷完畢,沒有帳面值,本次評估
時按以核實後的原始取得成本確認評估值,故無形資產評估增值。
2.收益法評估結果
採用收益法評估的「古浪振業」的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20年6月
30日的市場價值為14,022.59萬元,相對其於評估基準日的帳面值14,078.68萬
元,評估減值56.09萬元,減值率0.40%。
3.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評估結果差異分析和評估結論的確定
(1)評估結果差異分析
本次評估採用收益法得出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比資產基礎法測算得出的股
東全部權益價值多7,257.85萬元,差異率為51.76%。兩種評估方法差異的原因
主要是:
①資產基礎法評估是以被評估企業各項資產的成本重置為價值標準,反映的
是資產投入(購建成本)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這種購建成本通常將隨著國民
經濟的變化而變化。被評估企業實物資產主要是、房屋建(構)築物、機器設備
等,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與該等資產的重置價值,以及截至基準日帳面結存的資
產與負債價值具有較大關聯。
②收益法評估是以資產的預期收益為價值標準,反映的是資產的經營能力
(獲利能力)的大小,這種獲利能力通常將受到宏觀經濟、相關政策以及資產的
有效使用等多種條件的影響。收益法評估結果不僅與公司帳面實物資產存在一定
關聯,亦能反映公司所具備的具有完善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擁有行業內突出的
技術、管理人才等表外因素的價值貢獻。
綜上所述,兩種評估方法對應的評估結果產生差異。
(2)評估結論的確定
本次評估目的是通過對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整體資產及負債進
行評估,以核實企業在評估基準日時的股東全部權益的市場價值,為
珈偉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權的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
考依據。
資產基礎法是從合理評估企業各單項資產價值和負債的基礎上,加總確定被
評估企業的淨資產,主要是從重置成本的角度考慮企業的價值。
收益法是從企業的未來獲利能力角度出發,反映了企業各項資產的綜合獲利
能力,收益法是把整個股東全部權益作為一個有機整體,是立足於判斷資產獲利
能力的角度,將被評估資產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以計算評估對象的價值,體
現了各項資產協同作用下收益預測的思路。對於光伏電站項目企業,發電併網後,
能夠獲得持續的國家補貼,一定的時間段,補貼電價穩定,其收益也較為穩定,
因此就本次的評估目的,相比較而言,收益法的評估結論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說
服力。
因此本次評估選擇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被評估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
最終結果,由此得到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基準日時點
的價值為14,022.59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億肆仟零貳拾貳萬伍仟玖佰元
整)。
本次評估「古浪振業」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之市場價值時,未考慮控
股權、股權流動性等因素對股權價值的影響。
十一、特別事項說明
本資產評估報告所載評估結論僅反映評估對象在本次評估目的、價值類型和
評估假設條件下,根據有關經濟原則、企業會計準則和中國資產評估準則測算的
現值。我們認為:我們在評估過程中發現的以下事項可能會影響評估結論,但在
目前情況下我們無法估計其對評估結果的影響程度。謹提請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對該等特別事項予以關注。
(一)權屬等主要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納入評估範圍內的資產,不存在權利人與實際使用者名稱不符的情況。資產
評估師對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給予了必要的關注,但不對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做
任何形式的保證。
(二)未能獲取的其他關鍵資料情況
本報告未能獲取的其他關鍵資料情況。
(三)未決事項、法律糾紛等不確定因素
本次評估中,無其他未決事項、法律糾紛等不確定因素情況。
(四)重要的利用專家工作及相關報告情況
本報告無利用專家工作及相關報告情況。
(五)權屬資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以下房屋無產權證,該項房屋建築面積按施工圖紙和評估人員與企業資產管
理人員現場測量結果作為評估計算的依據。企業取得房產證時,應按證載面積考
慮對評估結論進行調整,特此提供報告使用者注意。
序號
建築物名稱
結構
建成
年月
計量
單位
建築面積
帳面價值
原值
淨值
1
綜合辦公房
框架
2013/11/1
㎡
862.00
8,414,817.49
5,635,776.42
2
升壓站配電室
框架
2013/11/1
㎡
437.90
3
門衛室
磚混
2013/11/1
㎡
30.90
合計
1,330.80
8,414,817.49
5,635,776.42
(六)評估程序受限的有關情況和採取的彌補措施及對評估結論影響的情
況
1.評估師未對各種設備在評估基準日時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做技術檢測,而是
在假定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和運行記錄真實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借
助任何檢測儀器的條件下,通過實地勘察作出的判斷。
2.評估師未對各種建、構築物、地埋設施的隱蔽工程及內部結構(非肉眼所
能觀察的部分)做技術檢測,而是在假定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有關工程資料是真實
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藉助任何檢測儀器的條件下,通過實地勘察作出的判斷。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資產評估師和評估機構的法律責任是對本報告所述評估目的下的資產價
值量做出專業判斷,並不涉及到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對該項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
行為做出任何判斷。評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委託人及產權持有單位提供
的有關資料。因此,評估工作是以委託人及產權持有單位提供的有關經濟行為文
件,有關資產所有權文件、證件及會計憑證,有關法律文件的真實合法為前提。
2.評估機構獲得的產權持有單位盈利預測是本評估報告收益法的基礎。資產
評估師對產權持有單位盈利預測進行了必要的調查、分析、判斷,經過與被評估
企業管理層多次討論,產權持有單位進一步修正、完善後,評估機構採信了產權
持有單位盈利預測的相關數據。評估機構對產權持有單位盈利預測的利用,不是
對被評估企業未來盈利能力的保證。
3.本次評估範圍及採用的由委託人及被評估企業提供的數據、報表及有關資
料,委託人及產權持有單位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4.評估報告中涉及的有關權屬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由產權持有單位提供,委
託人及產權持有單位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5.在評估基準日以後的有效期內,如果資產數量及作價標準發生變化時,應
按以下原則處理:
(1)當資產數量發生變化時,應根據原評估方法對資產數額進行相應調整;
(2)當資產價格標準發生變化、且對評估結果產生明顯影響時,委託人應
及時聘請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重新確定評估結論;
(3)對評估基準日後,資產數量、價格標準的變化,委託人在資產實際作
價時應給予充分考慮,進行相應調整。
6. 本次評估預測未來收入是在假設被評估企業後續會順利取得國家電價補
貼的基礎預測的,評估人員不為企業後續是否能夠取得國家電價補貼而提供任何
程度上的保證,如後期無法取得國家電價補貼,收益法結果無效。
7.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
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
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
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
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因此2020年「古浪
振業」享受15%的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於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
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因此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古
浪振業」享受15%的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
8. 納入本次評估範圍的無形資產屬於劃撥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權,因其
取得成本主要為工本費及相關手續費,不屬於其全部的內在價值,因考慮到委估
宗地為劃撥公共設施用地,故本次評估採用對應的出讓地市場價值扣減應補交的
出讓金確定劃撥地的評估值。特此提請報告使用者注意。
9. 古浪振業沙漠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月9日企業法人由王國強
變更為王俊峰,本次評估被評估單位基本信息披露按照出具報告日實際法人信息
進行披露,特此提請報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資產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一)本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範圍
1.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的範圍限制: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限於且僅限於
委託人、資產評估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
規定的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即本資產評估報告僅供委託人、資產評估委託合
同中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本資產評估報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成為本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人。
2.本資產評估報告的用途或使用目的範圍限制: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
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本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使用本資產評估報
告,即本資產評估報告只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用於本資產評估報告所載明
的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行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使用本資產評估
報告。
3.本資產評估報告所載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的範圍限制:本資產評估報告
所載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自評估基準日起不超過一年。
4.本資產評估報告的摘抄、引用或者披露的限制: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
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於公開媒體,法律、行政法規規
定和資產評估委託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超使用範圍使用本資產評估報告的責任說明
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上述載明的使用範圍使用
本資產評估報告的,本公司及相關資產評估專業人員不承擔責任。
(三)本資產評估報告的其他使用限制說明
1.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正確理解評估結論。評估結論不等同於評估對
象可實現價格,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2.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關注評估結論成立的假設條件,當使用本資產
評估報告所載評估結論時的實際情況與評估基準日的情況或者本資產評估報告
所載評估假設條件不再相符時,通常情況下,評估結論也不會成立。
3.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關注特別事項說明,並在實施評估目的所對應
的經濟行為過程中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三、資產評估報告日
本公司資產評估師羅會兵、羅輝於2020年11月30日形成最終專業意見,
並籤署本資產評估報告。
本資產評估報告所附若干附件,系本資產評估報告的組成部分。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資產評估報告籤署頁)
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資產評估師:
中國·深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資產評估師:
資產評估報告附件
附件一:經濟行為文件;
附件二:被評估企業審計報告(複印件);
附件三:委託人和被評估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四:評估對象涉及的主要權屬證明資料(複印件);
附件五:委託人和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承諾函;
附件七:資產評估機構備案文件或者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附件八:資產評估機構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九:籤字資產評估師的職業資格證書登記卡(複印件);
附件十: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評
估資格證書(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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