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00年到2020年,從封建晚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從落後貧窮到發達富裕。兩個甲子的時代,在這片廣闊的土地上失去了太多的烈士,留下了太多的血水,只為了今天的國家和平與安寧。
只有知道了曾經的不容易,才能理解現在的難得。
那120年前中國最弱的時候是什麼樣的?
一,身患麻風沒法治
上圖拍攝於清末,地點和主要人物是居住在西南地區的漢人。
與其看破舊的房子,不如看圖片裡的人。
左起第四個是一個頭髮蓬亂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沒什麼不尋常的,除了在他的左側臉上有一些模糊的類似潰爛的樣子,其他沒有什麼。
左起第七個是一個中年人,戴著一頂軟木塞帽蹲在地板上,一張可怕的臉,鼻子有些奇怪的樣子,仔細觀察,手指看起來殘缺不全。
從左到右第二位是一個歪著的中年男子,面部損傷嚴重,潰瘍明顯,睜眼困難。
從左到右第一個是一個拄著拐杖的「人」,這也是為什麼要用引號的原因,因為整個五官在他臉上已經看不到了,全部以恐怖的方式擠在一起。
這些面部損傷和肢體畸形的主要原因是他們患有麻風病。
麻風病現在很少聽說,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醫務人員對這種疾病進行了數年的深入研究,然後開發了一種疫苗,並將其給予所有人,以避免他們感染這種疾病。
而醫療落後的晚清卻沒有這樣的能力。清末麻風病主要在西南地區傳播。它是由麻風桿菌引起的。細菌存在於人體內,並感染麻風病人。麻風病人會出現皮膚病變,如上圖所示;還會影響神經粗大,嚴重者甚至四肢末端會被啃。就像那個斷指的中年人。
是晚清醫療條件極其落後的真實寫照。
二,犯人身帶枷鎖
清末的法律是統治地主階級的法律。其特點是貴族可以因其罪行受到輕微懲罰,平民應該因其罪行受到嚴厲懲罰。
比如上圖的罪犯戴著枷鎖。
清代還有一個更有趣的現象,就是重量分類所用的枷鎖。朝廷的官員和旗人,如果犯了貪汙、賄賂或其他十惡不赦的罪行,只要不是嚴格要求他們必須戴上沉重的鐐銬,就只是帶上兩三公斤重的即可。犯有傷害罪、盜竊罪和搶劫罪的漢族人,只要戴上枷鎖,就必須戴上重約10公斤的枷鎖。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無論輕或重的枷鎖都會對手腕、脖子和肩膀造成永久性損傷,這是一種身體折磨。
對了,清末還有一種看起來很噁心的懲罰。罪犯的頭被掛在城牆的布告板上,沒有經過任何防腐處理。有時候,在炎熱的夏天,它們身上布滿了蒼蠅和蛆,惡臭蔓延了十幾裡。
階級歧視和黑刑是晚清司法制度落後和不完善的真實體現。
三,三寸金蓮
男美是陽剛,女美是陰柔。女性形體嬌小。
在古人眼裡,女性審美是細膩嬌小的,尤其是女性的腳,是美的具體表現。在古人眼裡,一個合格的「玉足」一定是修長、白皙、柔軟的。白度和柔軟度可以通過後天培養來達到,但薄度只能通過自然來達到。
那麼,如何讓天生形成的腳掌變得纖細呢?
方法是纏足。女人的腳從小就被裹腳布擠在一起,使得腳底的腳趾都長成了一個球。纏足的痛苦是無法想像的。一個人要忍受所有腳趾長成一片,裡面的骨頭都被壓碎變形,以至於下地都走不了。
直到孫中山推翻清朝,才宣告講這種執迷不悟的追求美的行為廢除,但真正的廢除是過了多年後。
清末纏足的女性被動要求纏足,只是因為美,只是因為當時的男性認為這是一種美。不難看出,清末男女極不平等,大部分女性都是從屬於男性的財產。
這樣才能成為「三寸金蓮」。
以上這三個足以說明中國在過去的120年裡發生了多大的變化,今天的生活要比那時舒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