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院士多了還是少了
每年10月底至11月,是兩院院士增選的關鍵時期。今年是院士制度改革後首次進行院士增選,因此備受關注。
院士制度是國家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和尊重創造的制度設計。總的來說,院士們為國家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輿論對於院士制度的質疑和爭議,也從未停歇過。主要包括院士是否應該退休、院士的評選方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腐敗等。此番院士制度改革,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弊端。除了人數較以往增多,按照新的規則,院士推薦渠道也較過去「收緊」,只有院士推薦和有關學術團體推薦兩種渠道。同時,院士增選增加了「終選全院投票」的環節。
是否可以擴大院士規模
根據《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的規定,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每次增選總名額不超過60名,合計兩院增選大約120人。而今年略有變化,據媒體報導,今年兩院增選院士合計不超140人,其中,中國科學院不超過65人,中國工程院不超過75人。
在我國,能達到院士這個學術水平的人還有不少,但受限於名額的束縛,一些不錯的候選人長期努力仍然無法入圍,只有扼腕長嘆。於是,該不該擴大院士規模就成為一個爭議話題。
反對者說,你看國外的院士就很少,沒有必要搞那麼多。我覺得有必要回顧一下國外的院士名額設計及歷史。需要說明的是,嚴格意義上來講,國外許多國家沒有院士,而是將此類人士稱為fellow,我們翻譯為會員(港臺稱會士),這裡都通稱為「院士」,以便比較。
首先是稀缺型的,最典型的就是法國。
院士及院士制度起源於法國。法國於17世紀中葉最早建立院士制度,後該制度被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各國相繼成立(國家級性質)科學院,聘選院士。在法蘭西學院過去300多年的歷史中,一共僅產生過709名院士。也就是說,法國平均每年才會產生兩名法蘭西院士。法蘭西學院始終保持了40名院士這一「神奇」的編制規模。名額如此稀貴,不難理解,為什麼雨果在連續申請4次後才被選中,而法國著名作家左拉則連續24次被法蘭西學院拒之門外。法國是稀缺的典型,但是,法國實際上把院士當成了「聖人」,而不僅僅是學術權威。只有40名院士當中有人去世時,才會遴選新院士來彌補這一空位。而且,新院士的選舉往往要在老院士去世後幾個月進行。法蘭西把這幾個月稱為「悼念期」,以表示對去世院士的尊重。
與法國類似的還有英國與日本。據近年的媒體報導,英國皇家學會目前共有1527名院士。每年只能選出最多44名新院士(也有一種說法是40~60位)。日本學士院的「院士」一直採取的是相對較低的定額制。1879年最早的定員是40人,1956年調整為150人,保持至今。現在只有134位在任院士,空缺16人。
美國就完全不同了。美國三大研究院每年都會增選新院士。目前,美國國家科學院每年最多可產生84名院士,這些院士須為美國公民。另外,還會選出最多21名外籍院士。美國國家醫學院每年新增65名院士、5個外籍院士。美國國家工程學院每年增選院士人數不超過上年度院士總數的3%。目前俄羅斯科學院院士編制為1289名,包括513名院士和776名通訊院士。一般至少是3年進行一次院士補選。德國的科學院包括8個地方科學院、一個工程院和利奧波第那科學院。2008年,德國才有了自己的國家級科學院。達爾文、居裡夫人、愛因斯坦等著名科學家等都是利奧波第那科學院的院士。院士名額也有一定限制。據媒體介紹,德國的科學院每年新接收大約50名院士,目前院士總人數約1500人。
但是,院士名額的多少,不能簡單從數字看,而需要結合人口的數量和從事科研工作的人數來判斷。比如,美國的人口不到中國的1/4,院士竟然有四五千人,是中國院士數量的3倍。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結合自己的國情,而不是簡單照搬。
到底應該有多少個院士?在院士制度設計上,這是一個大問題,無非有兩種思路:縮小名額與擴大名額。我個人更傾向於後者,即擴大院士規模:
第一,我們更重視和在意院士這個頭銜,競爭激烈,往往扭曲了很多東西。解決的辦法之一,就是適當擴大規模,客觀上起到降低含金量與競爭激烈程度的作用,緩解扭曲與異化的力量。
第二,我們人口基數龐大,科研人員也非常龐大,有這個基礎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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