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16日 21:40:29 中財網 |
原標題:
賽意信息:監事會關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首次授予)的核查意見
廣州
賽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名單(首次授予)的核查意見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州
賽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
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
則》」)、 《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5號——股權激勵》和《公司章程》
等有關規定,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首次授予)進
行審核,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
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情形。
2、擬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
心技術(業務)人員,均為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的在職員工,激勵對
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勵計劃的擬激勵對象名單中,包含部分外籍員工,公司將其納入本次
激勵計劃的原因在於:公司外籍激勵對象在境內參與公司實際工作,在公司的業
務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通過本次激勵計劃將更加促進公司核心
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穩定,從而有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
3、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與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批
準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相符。
4、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人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
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
《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同意以
2020年11月13日為授予日,向158名激勵對象首次授予1,073.00萬股限制
性股票。
特此公告
廣州
賽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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