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武曉蒙)「影子銀行是金融工具,介於天使與魔鬼之間,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銀保監會報告稱,影子銀行業務由來已久,猶如硬幣的兩面,唯有辯證對待、因勢利導、「抑惡揚善」,才能趨利避害,充分發揮影子銀行的積極作用。
2020年12月4日,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課題組在微信公眾號「金融監管研究」發布《中國影子銀行報告》(下稱《報告》),發表上述觀點。
《報告》稱,影子銀行是金融中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影子銀行之所以在金融體系中具有一席之地,是兩重因素結合的產物。一方面,銀行體系無法徹底解決信息不對稱。金融中介是撮合資金需求與供給的橋梁,解決信息不對稱是傳統銀行最專長和熟悉的。但由於信息不對稱廣泛存在,銀行不可能全部覆蓋。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銀行也不可能包攬全部金融中介。歐美國家在20世紀末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全能型金融體系,在許多國家形成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並駕齊驅的雙融資市場格局。美國1999年出臺《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取消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對混業經營的限制;此後又出臺《商品期貨交易現代化法》,將場外交易置於監管體系之外。藉助直接融資體系的便捷,影子銀行業務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