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其名,藝其藝。
給予藝術品一個名字,就是確定其概念的範疇與內涵。其目的是為了藝術品?當然不是,名字的目的指向只有一個:他人。
藝術家創作藝術品的目的是探索內心世界對於外部物質世界的一種反應及反映。起碼最先是這樣的,但隨著文明的逐步複雜與深奧,藝術品的目的也隨之變化。
現代的藝術品不僅是人內心對於外部物質世界的反應,有時更多是對外部的內部形而上的反應,即現代藝術針對的不是物質而是精神外化後的物質。這裡所謂的精神外化我們還可以有一個似乎更容易理解的解釋,即形而上的想像。
人類藝術不再拷貝自然後它就不再拷貝了嗎?沒有恰當的模型何來恰當而準確的構型?因而我們還是在拷貝的,只是拷貝轉換了一個目標,由外部的物質轉向內部對於物質反映後所形成的思想以及隨之而來的形而上,這就是人類的精神外化。
一旦精神外化後,藝術品便有了拷貝的對象,一如從前的大自然。這也是為什麼現代藝術的作品總是難以理解,因為其拷貝的東西本身就是難以理解的事物。名字的被給予,就是把這著實很難的事物賦予一個可以拿來與他人溝通勉為其難的中介之物罷了。
亨利·摩爾的《斜臥的人體》不像米開朗基羅的《哀悼基督》那樣有著極為鮮明的模特。即便米開朗基羅的聖母與基督並非一定是真實模特的影像,但有一點我們是必然明確的,米開朗基羅的想像一定是基於物質的。
亨利·摩爾的雕塑則不一樣,你去哪去尋找一個那樣斜臥的人體,無論你是橫著看還是豎著看,你都不能找到,因為你當然是必然找不到的,因為亨利·摩爾拷貝的是他對於人體處於空間的情狀之思考之精神外化後的空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