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月17日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而早在2月24日,為更好保護野生動物,維護公共安全和生態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顯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引發了人們對野生動物的關注。與此同時,也引來了我們對人與動物關係的重新思考。
長久以來,人們因為種種原因,對一些動物既欣賞又愛護,而對另一些則既害怕又憎恨。除此以外的更多動物,則被人們所忽視。美國西卡羅萊納大學的哈爾·赫爾佐格在《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中,總結了人類與其他動物反覆無常、自相矛盾、複雜混亂的關係。
加拿大堤斯李瓦圖斯原住民保留區的一位酋長奇夫·丹·喬治(Chief Dan George)曾經說:「我們需時刻謹記的一點,就是要與動物對話。當我們試圖與動物對話時,它們也會反過來回應我們……恐懼讓我們毀滅動物,而毀滅動物,就是毀滅我們自己。」
在很多傳統認知中,青蛙據說能帶來雨水,但也可能引發洪災。烏龜因為智慧長壽被人崇拜,因為膽小懦弱遭人嘲笑。蛇因為癒合和復生能力受人尊重,但又被視為邪惡的象徵。蜥蜴被尊為慈悲的守護神,但又被視為魔鬼,讓人膽戰心驚。我們對動物認知的文化差異是如何演變的呢?該如何解釋某種特定的動物在這個地方受到尊崇,而在其他地方卻受到迫害?作為兩棲爬行動物學家和保護生物學家的馬蒂·克倫普(Marty Crump)試圖從人類與動物關係,認知文化差異,以及民間神話傳說等角度去探討這些問題。
以下內容選自馬蒂·克倫普所著的《兩棲爬行動物的神話與傳說》第一章「與動物對話」,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兩棲爬行動物的神話與傳說》,[美]馬蒂·克倫普(Marty Crump)著,黎茵譯,未讀·探索家丨貴州人民出版社2020年1月版。
作者丨[美]馬蒂·克倫普
我們需時刻謹記的一點,就是要與動物對話。當我們試圖與動物對話時,它們也會反過來回應我們。而當我們拒絕與動物交流時,動物也會對我們緘口不言。這樣,我們就不會了解動物,隨之而來的就是對動物的恐懼。恐懼讓我們毀滅動物,而毀滅動物,就是毀滅我們自己。——奇夫·丹·喬治(1899—1981)
在世界的另一邊——遠離卑詩省的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一位老年原住民正在和他年幼的孫子一起在河岸上釣魚。他講起了故事:「孩子,我有許多事情要教給你。河流和湖泊養育著我們。森林是我們祖先安息的地方,是靈魂棲息的家園。如果大地死去,水源乾涸,我們一樣也會衰亡。我們依靠彩虹蛇,她教導我們必須愛護陸地、水和所有動物。」他繼續說:
最初,在大地表面尚未有生命之前,彩虹蛇和其他所有動物都睡在地底下。有一天,彩虹蛇醒了,她爬到地面上,察看了乾涸、空無一物的大地,然後降下雨來。雨水滲入了龜裂的土地。經過多年降雨,水注滿了彩虹蛇巨大身軀蜿蜒而過留下的痕跡,形成了河流、窪地和水坑。當彩虹蛇拱入土地時,她造就了山丘、山谷和山脈。她的乳汁滋潤了大地。樹木蔥蘢,灌叢茂密,芳草繁盛。當彩虹蛇對大地的變化感到滿意時,她就滑進地底下,喚醒了其他動物。她把野狗帶到沙漠,把袋鼠帶到灌木叢,把鷹帶上高山,並讓鴯鶓來到平原。她把青蛙引往池塘,讓烏龜來到潟湖,而昆蟲、蜘蛛和蠍子則被帶到巖石與裂縫之間。最後,她喚醒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把他們帶到一個有充足食物和水的地方。她教他們如何生活,最重要的是,她還教他們尊重其他所有生物並善待大地。在返回地下之前,彩虹蛇警告男人和女人,他們不是大地的主人,而是它的守護者。她告誡道,如果男人和女人傷害了大地,她會再次出現並創造一個全新的世界,在那裡,將不會再有男人和女人的立足之地。
祖父母們通過講述動物故事將傳統的生活方式傳授給孫輩。這就是民間故事的神奇魅力,也是將我們與其他動物緊密相連的力量和熱情。
對特定動物的感覺影響著我們對待它們的方式
長久以來,我對人類與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之間的複雜關係十分著迷:為什麼人類會對它們有著種種感覺?這些感覺對它們未來的生存意味著什麼?
彩虹蛇在大地上蜿蜒而過的時候,形成了河床、山峽、谷地和山脈。
我的前提是我們的觀念對環境保護非常重要,這一點是從民間傳說以及我作為兩棲爬行動物學家和保護生物學家的職業生涯中提煉而來的。如果某種特定的動物備受我們的尊重和欣賞,這種動物更有可能受到保護。消極的觀念會導致保護缺失,甚至導致某種動物被斬盡殺絕。
因此,保護生物學家們若想與公眾有效地溝通,並在保護瀕危物種的活動上得到他們的支持,首先必須承認傳統文化所特有的信仰。如果我們要改變人們對動物的認知,還需要了解這些認知的基礎。我們的價值觀和態度來自認知和情感(情緒或感覺),不過,情感對我們認知的影響要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大。
在著重談論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之前, 我們先來大致看看人類與其他動物之間的關係。有些動物會被人類吃掉,有些動物則會吃掉人類。人類馴養了一些動物來為自己效力,有的則成了人類忠實的夥伴。人類把動物視為神的象徵,或者直接視為神本身。動物在人類的民間故事、音樂、美術、文學、傳統藥物、魔法和巫術中都佔據著突出的地位。人類賦予動物超自然的力量,並相信它們的靈魂可以代表自己行動。人類的靈魂也會輪迴進入其他動物的身體。有些動物為人類帶來經濟收益。而有些動物則令人恐懼或者被人類視為害蟲,因而遭到毒手。
人類對一些動物既欣賞又愛護,而對另一些則既害怕又憎恨。大部分動物只不過是作為人類周圍環境的一部分生存著,被人忽視,除非它們侵擾到人類的安寧。在《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中,哈爾·赫爾佐格總結了人類與其他動物反覆無常、自相矛盾、複雜混亂的關係。這是多麼寫實!
許多學者指出, 在個體層面上, 我們對特定動物的感覺影響著我們對待那些動物的方式。而在社會層面上,我們的觀念影響著法規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這些法規政策又涉及動物福利、動物權利以及有關馴養動物和野生動物的其他事項。因此,了解我們對待動物態度的根源意義重大。
我們與其他動物親密關係的證據充溢在日常對話中。我們說某某人是忙碌的蜜蜂、積極的河狸、狡猾的毒蛇或貪婪的豬。一個人可以像響尾蛇一樣狠毒,像蛤一樣高興(美國俚語:形容高興的合不攏嘴),或者油滑得像條鱔魚。我們像石斑魚一樣豪飲,病得像條狗,還會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我們會流下鱷魚的眼淚,互相熊抱,沽名釣譽,吃飯時狼吞虎咽,鸚鵡學舌似的重複聽到的話。我們當中有些人是兇猛的鯊魚、好戰的老鷹或者和平的鴿子。華爾街上的牛市和熊市決定了我們的金融期貨,大象和驢子在華盛頓領導著我們。
我們以不同的方式與其他動物互相影響和互相感知。左上:許多人不喜歡蝙蝠,是因為對它們缺乏了解(普通伏翼,Pipistrellus abramus )。右上:我們馴養了一些動物,例如,貓,使它們成為我們的夥伴。左下:我們馴養了羊駝和其他動物為我們所用。右下:在我們眼裡,一些動物,例如,長頸鹿,十分迷人、獨特。
我們駕駛著甲殼蟲、黃貂魚、黑斑羚、野馬、美洲豹和眼鏡蛇。亞利桑那響尾蛇、巴爾的摩金鶯、芝加哥熊和邁阿密海豚為我們帶來精彩的比賽。我們也可以從星座名稱中看到動物:長蛇座,是水蛇;蝎虎星座,是蜥蜴;大犬座和小犬座,是狗;還有大熊座和小熊座,是熊。一些學院和大學把狼、獅子和老虎等強壯的動物作為自己的吉祥物,還有的選擇了貓頭鷹、角蛙(實際上是角蜥)、棉鈴象甲和香蕉蛞蝓。金槍魚查理、蜥蜴蓋科、百威青蛙、塔可鍾吉娃娃小狗,還有勁量兔子,都會勾起我們購買其代言產品的欲望。
我們會根據動物與其他動物的相關性或相似性來給它們命名:犀甲蟲、馬蠅、蟹蛛、貓魚、鸚嘴魚、虎螈、牛蛙、鼠蛇、斑馬雀、袋鼠鼠和騾鹿。我們用動物的名稱給植物起名:蜘蛛草、蟾蜍亞麻、蛇根馬兜鈴、野牛草、蜥蜴尾、貓尾、馬尾草。我們以動物的名字為城鎮和地貌命名:澳大利亞的蠍子疫(Scorpion Blight)、尼加拉瓜的蚊子群礁(Mosquito Cays)、賓夕法尼亞州的奔跑鱒魚(Trout Run)、喬治亞州的蛙叫溪、阿肯色州的蟾蜍吮吸、加利福尼亞州的蜥蜴峽谷、佛羅裡達州的鱷魚巷、懷俄明州的響尾蛇山、蒙大拿州的麋鹿城、阿拉巴馬州的豬眼、科羅拉多州的兔子耳朵山口、肯塔基州的猴子眉毛。
動物是我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作為學院或者大學的吉祥物(比如佛羅裡達大學的吉祥物是短吻鱷)。我們將它們納入日常的語言當中,甚至會用它們的名字來給汽車命名。
哈佛大學生物學家E.O.威爾遜在他1984年的著作《親生命性》(Biophilia)中,假設人類天生就有親近大自然的傾向——親生命性,字面意思就是「對生命的熱愛」。威爾遜認為,人類會下意識地去尋求與其他生物之間的聯繫,並且在進化過程中,這種特性始終伴隨著人類,至今仍然根植在人類的基因組之中。狩獵、捕魚、徒步旅行和觀鳥是人們主要的消遣方式。
在美國和加拿大,很多人會去參觀動物園和水族館,而不是去觀看足球、籃球及其他職業體育聯合賽事。威爾遜此後重新修改了「親生命性」的概念,表明人類希望與自然建立聯繫的強烈願望也是後天習得的。其他科學家認為,親生命性基本上是一種習得的心理狀態,因此我們需要從小培養孩子們對大自然的熱愛。
我們對動物認知的文化差異如何演變?
許多特性影響著我們對動物的感覺。大多數人對在系統發育上與我們親緣關係相近的動物(其他靈長類動物)或在認知方面與我們相似的動物(如海豚)的好感度,比對那些親緣關係較遠和智力低下的動物(如蛞蝓)的好感度要高。我們特別喜歡有些動物(如海豹幼崽、小貓、小狗),那是因為它們的某些特徵(大額頭、大眼睛、肉乎乎的臉蛋)讓我們聯想到嬰兒。瀕危的珍稀動物,如澳大利亞的鴨嘴獸、中國的大熊貓,會勾起我們的同情心。
我們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其他動物。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欣賞那些我們認為美麗、優雅、聰明、勤勞、勇敢或者強大的動物,我們鄙視那些被認為醜陋、笨拙、遲鈍、懶惰、怯懦或者軟弱的動物。我們尊重那些對我們「有幫助」的動物,例如,為植物授粉的蝴蝶和蜂鳥,吃掉花園裡的蚱蜢的藍知更鳥。
我們不喜歡做出不雅舉動的動物(即使這些舉動至關重要),例如,吃被軋死的動物屍體的紅頭美洲鷲、吃糞便的蜣螂。盡職的父母,例如,帝企鵝、大象和海馬,深深地吸引著我們。我們鄙視對我們有害的動物,例如,吸我們的血、侵吞我們的食物或者會引起疾病的寄生蟲,傳播疾病的齧齒動物和家蠅,毒蛇和黑寡婦蜘蛛。
我站在西方視角,使用了「我們」這個詞,這是我的文化背景使然。當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看待動物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賓夕法尼亞大學的人與動物關係學家詹姆斯·瑟普爾提出了一個簡單的模型來解釋人類看待動物的文化差異。他認為我們的態度可歸結為兩個維度。第一個維度是情感——我們對動物的情感感受,包括我們是否認同動物。第二個維度是效用——我們認為動物對我們有用還是有害。任何動物都可以被放在一個平面坐標系中,該坐標系的四個象限是由代表著效用的水平線與代表著情感的垂直線構成。動物在這個坐標系中所處的位置會隨著文化的差別而發生很大的變化。
我們對動物認知的文化差異是如何演變的呢?該如何解釋某種特定的動物在這個地方受到尊崇,而在其他地方卻受到迫害?我們生活的基本層面肯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諸如生活環境的優劣、生活方式(狩獵採集者、農民、牧民、漁民、城市居民)以及生活水平的差異。
宗教信仰也影響著人們看待和對待動物的方式。耆那教教導人們不能對任何生命暴力相向。許多耆那教徒不會在夜間外出,因為擔心踩到螞蟻或者其他動物,一些耆那教僧侶戴上面罩以免吸入微生物。許多北美洲的原住民相信萬物神聖而有靈,獵人們會向被他們獵殺而食的動物請求寬恕。佛教和印度教的教徒被教導要平等待人、待物。猶太教與基督教共有的教義則教導人們,人類可以統治其他動物,有權利用其他動物,但應該用仁慈憐憫之心來愛護它們。同樣,伊斯蘭教教導說,動物是為了人類的利益而存在的,儘管如此,它們也應該受到仁慈的對待。
即便在同一種文化中,對動物的看法也會因人而異。畢竟,我們都具有獨立的思想。某種特定的動物可能會喚起愛、尊重、讚美、厭惡、恐懼或者仇恨的情緒,具體如何取決於個人。性別、年齡以及有關特定動物的知識都會影響一個人的觀念。我們總是對那些活躍在我們視野範圍內(在地面或者天空)的晝行性動物,抱有最大的親切感。我們往往會因為不了解而害怕或者不信任夜行性動物,以及那些生活在地下或深水中的動物。
爬行動物綱分為四個目。左上:龜鱉目(如緣翹陸龜,Testudo marginata ,幼龜)。右上:鱷目(如尼羅鱷,Crocodylus niloticus)。左下:喙頭目(楔齒蜥,Sphenodon punctatus)。右下:有鱗目(蜥蜴亞目,如麗眼梭蜥,Cercosaura argulus )。
詹姆斯·瑟普爾指出,我們對動物的看法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二維模型來解釋:我們對特定動物的情感感受(情感),以及我們認為動物對我們有用還是有害(效用)。我將會以瑟普爾模型為框架,來研究從古至今世界各地的人們對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的看法。民間故事和民間信仰深植於人類的文化之中,我將會通過它們來探討情感維度,還將通過人們利用動物的方式來分析效用維度。
在民間傳說中,我們對動物另眼相看
我們都是故事的講述者,也都喜歡聽故事。每一種人類文化都講述著各種各樣的故事,這些文化的方方面面都在用故事來傳遞信仰與知識。想想看,故事早就被廣泛應用於宗教、科學、醫學、政治和教育中。我們通過講故事來解釋周圍的環境、塑造經歷、娛樂、分享意見,並與他人建立起聯繫。故事連接過去與未來,使人們的記憶和價值觀流傳下去。
認知科學家們已經證明,人類通過故事來學習是一種固有的模式。回想一下自身的經歷,你會發現,比起沒完沒了地死記硬背,你從故事中學到的東西要更多。故事裡種下了引人反思的種子。動物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民間傳說中,我們對動物另眼相看。在故事中,動物變成了創造者、神的使者、轉世的祖先、守護者、教導者和智者;它們維持著世界的運行,但也會引發地震和洪水。動物可以是騙子無賴,可以是某種文化中的英雄,也可以成為模範榜樣。
1846年,英國古文物學家威廉·約翰·湯姆斯創造了「民俗」(folkore)一詞,提出用「民俗」來代替「大眾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 )。民俗既包括民間故事又包括民間信仰,指的是在世界各地人們的故事、習俗、信仰、魔法和宗教儀式中出現的傳統元素,以及研究這些主題的領域。
我特別喜歡西奧多·H. 加斯特在《芳克與華格納爾斯民間傳說、神話、傳奇規範詞典》(Funk &Wagnalls Standard Dictionary of Folklore, Mythology, and Legend)中對民俗的定義:民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在信仰、習慣、習俗及其遵循和流行的過程中,被有意或無意地保留下來。民俗存在於神話、傳說和流行的故事中。民俗體現在民間藝術和手工藝品中,它們表現的是群體而並非個人的特徵和技能。它是大眾傳統的寶庫,是大眾」氛圍」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民俗文化源源不斷地為更為正規的文學和藝術提供極具參考價值的靈感來源和參照標準。但它在本質上是屬於民眾的,取之於民,亦用之於民。
民間故事籠統地指人們口耳相傳的、類型眾多的傳統故事。儘管不同的故事間有很多重疊的內容,但是將不同形式的民間故事區分開來對人們大有裨益。神話故事通常會被講述者信以為真,並當作事實來講述。相反,童話故事幾乎都是虛構的。動物故事是各種動物冒險的奇聞逸事,通常會賦予動物人格特徵。一些動物故事會解釋一些現象,比如為什麼烏鴉是黑色的,為什麼青蛙會呱呱叫。在大多數動物故事中,動物都能說話,進行邏輯思考。它們能夠解決問題、預見危險,或者成為可靠的嚮導。
我們會把向人們傳達某些道理的動物故事稱為寓言。神話通常籠統地指關於上古時代、試圖解釋某種奇蹟或者現象的故事,如創世神話,就是涉及世界形成或者世界某一部分起源的故事。神話具有多種不同的功能,可以提供不同的見解,從揭示社會的價值觀和運行原則,到解釋宇宙的起源,再到分享普遍真理。雖然「神話」這個詞經常被當成虛構文學或者不實解釋及現象的同義詞,但在傳統意義上,神話其實是試圖去解釋現實的故事。我在本書中提及的神話,指的就是傳統意義上的神話。
民間信仰被定義為一種大眾信仰,它雖然沒有科學依據,卻被一個群體或一種文化中的眾多成員廣泛接受並視為真理。民間信仰常常深植於人們的想像中,甚至連與之對立的科學依據也無法改變這些信仰。民間信仰包括諸如「你會因為潮溼和寒冷而感冒」「摸了癩蛤蟆就會長瘊子」之類的說法。
為什麼民俗在21世紀仍然有著重要的意義?民俗為文化打開了一扇直達靈魂的窗戶。民俗以其多種多樣的形式,反映了某種文化的恐懼、希冀與夢想。世界各地的人們都有著許多相同的困惑和願望,因此,很多主題在歷史和地理相隔甚遠的文化中會重複出現。但是由於人類居住的地理環境截然不同,比如熱帶雨林與大草原或沙漠,許多民俗又是某些文化所獨有的。正是因為民間傳說描述了我們是什麼樣的人以及我們如何與環境互動,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這些故事和信仰,來了解不同文化是如何看待兩棲動物與爬行動物的。
本文選自《兩棲爬行動物的神話與傳說》,較原文有刪節修改,小標題為編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作者丨[美]馬蒂·克倫普
摘編丨何安安
編輯丨安也
校對丨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