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吳文鋒
「深圳地鐵報站的聲音實在是震耳欲聾啊,而且還要用普通話、廣東話、英文各說一次,Oh my God,每次我都用兩隻手護住我那6個多月卻看不出來的肚子,別人還以為我有什麼毛病。」
近日,深圳網友yiya007發帖反映,深圳地鐵內各類聲音嘈雜,特別對於孕婦和小孩而言,乘坐地鐵成了一種折磨。隨後記者在深圳各論壇及各地鐵線路調查發現,每條線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聲音擾民問題。
針對市民們的投訴,深圳地鐵及港鐵(深圳)兩家公司均表示,他們會根據乘客意見,對各線路站廳播報及列車內的視頻音量進行調整。
●投訴 「到處是噪音,躲都躲不了」
從進站時電梯旁的「請緊握扶手,靠右站穩」,到站內的「文明出行」提醒;從等待地鐵時的站內廣告,到進入地鐵後的移動電視,還有時隔幾分鐘就會響起的報站聲……不少市民反映,深圳地鐵內無處不在的「大嗓門」讓他們不堪其擾。
「只要一進入地鐵,你就立刻被各種聲音包圍了」,對於每天都要乘坐40分鐘地鐵上班的張先生而言,這些聲音不再是善意的提醒或是解悶的廣告,「到處都是噪音,躲都躲不了,連打個電話都要靠吼」。
和張先生一樣,市民陳小姐也認為地鐵內的高分貝音響是一種「折磨」。「尤其是站內和車裡的廣告,感覺就像是被強迫聽的。」陳小姐說,為了防止受幹擾,她時常會帶上耳機聽歌或玩遊戲,「不過即使耳機音量開到最大,也難以蓋住周圍的聲音」。
對於地鐵內此起彼伏的嘈雜聲,有市民提出質疑:「既然自己已經掏錢買了車票,為什麼還要被迫聽廣告?」
●探訪 報站聲最高達96分貝 已接近「忍耐極限」
記者日前乘坐深圳地鐵進行體驗,並用分貝測試儀測試了各地鐵線路在站內等候廳、列車內的站點播報和移動電視的音量。
在羅寶線記者觀察發現,地鐵行駛的音量基本為80分貝左右,而列車內的站點播報最高音量達到96分貝,據了解,90分貝以上的音量,會讓人心跳加快,血壓上升,而100分貝則已接近可以忍耐的極限。
在蛇口線一列列車上,不少移動電視有故障,不僅播放畫面和聲音斷斷續續,且不時發出刺耳的雜音。
龍華線站內播報音量較小,聲音更柔和。不過,車內報站聲和移動電視廣告播放從未中斷,從民樂站到白石龍行駛的一分半鐘內,車內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止。
記者乘坐環中線往前海方向時,站內等候廳的播報音量為82分貝,列車內移動電視音量為85分貝,列車內站點播報音量則為88分貝,在記者體驗的各條線路中,這是音量起伏最小的線路。
而在龍崗線,與其他線路均不同的是,改線站點播報和移動電視的聲音,幾乎被地鐵行駛時所發出的聲音所掩蓋。地鐵行駛的聲音最高達到94分貝,而列車內播報的聲音則在80分貝左右。
●回應 若發現音量過大可以向運營公司投訴
對於部分乘客投訴地鐵內播報音量太大,深圳地鐵和港鐵(深圳)均回應,若乘客發現音量過大,可以向運營公司投訴,運營公司會及時派人檢測,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量調整。
深圳地鐵運營公司一名負責人稱,由於每個車身的情況不一樣,導致每個車廂的音量聽起來也不同。乘客可以將音量過大或音響有故障的列車號記錄下來,反映給地鐵公司,「只要接到投訴,我們都會在每天晚上運營結束後,派維修人員進行測試,根據具體情況再決定是否調整音量」。
港鐵(深圳)公司也表示,他們今後將根據已設定的音量標準,對有必要調整的地方進行整改。「我們有專門的音量標準,比如在周圍噪音很低的情況下,列車內的播報音量會控制在75分貝左右」。港鐵(深圳)公關部陳婧宇表示。
對於列車內廣告音量是否能調成靜音,深圳地鐵運營公司唐敏燕告訴記者,「比如羅寶線,過去廣告基本都是靜音的,但是應乘客和廣告商的需求,我們在今年6月份改成了有聲廣告」。而港鐵方面則表示,通常在第二節車廂設置靜音車廂,為部分不想被廣告聲音打擾的乘客服務。
企業自律有欠缺可嘗試地方立法
專家
廣東海埠律師事務所張軍利認為,在公共資源上安置有聲媒體,這一模式本身無可厚非。但若地鐵內的聲音達到戶外噪音標準,並影響到人們的乘車體驗,那麼作為服務購買方的乘客,有權對這一行為提出質疑。
不過,張軍利介紹,「按照目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地鐵等室內公共空間的噪音指數,並沒有明確和強制性的規定,因此問責起來並不容易。」
「國外地鐵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套良好的管理規範,比如噪聲問題,一般都是企業自律完成的,而國內目前尚難做到。」張軍利表示。
專家建議,受到大音量幹擾的乘客,可將情況反映給地鐵公司,公司應從人性化角度出發,根據顧客需求改進服務水平。同時,深圳還可以借鑑上海的模式,通過地方立法權,參照戶外噪音控制標準,設定地鐵內音量範圍。
■他山之石
上海
軌道交通車廂內
不得播有聲廣告
2009年,上海市發文規定,上海市公共汽電車、軌交車輛內不得播放有聲廣告,而計程車車載視頻設施也在2009年年底前加裝音量開關。
上海軌道交通車廂內除車門和車窗間的固定位置、車門玻璃下方二分之一處外,其他位置、空間和設施不得設置和發布任何形式的廣告。在車門和車窗的固定位置,採用車載信息視頻設施發布廣告的,不得播放有聲廣告。
而在上海地鐵的站臺層,運營信息顯示設施則可以播放有聲廣告,但廣告播放系統應當獨立於軌道交通車站廣播系統,且播放廣告的音量不得超過7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