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溪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2021年1月7日,廣州市金鐘汽車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鐘股份」)回復了第二輪監管問詢,內容涉及股東增資、獨立獲客能力、收入波動等多個方面。
據悉,早在2020年7月16日,金鐘股份就向深交所遞交了創業板上市申請。
招股書顯示,金鐘股份成立於2004年5月,主營業務為汽車內外飾件的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註冊資本為7956.66萬元,實控人為辛洪萍,合計控制82.92%的股權。
據悉,金鐘股份擬發行股票不超過2653萬股,募集資金約2.97億元,將用於生產基地擴建項目及技術中心建設項目。
金鐘股份淨利潤從2019年起開始下滑,2020年上半年降幅進一步擴大。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金鐘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3.25億元、3.40億元、3.76億元、1.48億元;淨利潤分別為4760.81萬元、6304.70萬元、5613.51萬元、1330.75萬元。
客戶集中度較高 外銷主要依賴中間商
金鐘股份客戶集中度較高。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來自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佔其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1.14%、88.97%、88.43%、89.62%。
此外,金鐘股份外銷收入佔比逐年增加,且外銷客戶主要集中在北美洲。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金鐘股份外銷收入佔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51.43%、53.69%、55.92%、53.37%。其中,來自北美洲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47.88%、50.64%、50.94%、41.27%。
(來源:金鐘股份招股書)
值得注意的是,金鐘股份近一半的銷售額來自第一大客戶DAG,而DAG只是中間商。也就是說,金鐘股份通過DAG對通用汽車、福特汽車、克萊斯特、特斯拉等北美整車廠商進行出口銷售。
問詢函中要求金鐘股份說明其是否對DAG存在依賴,銷售渠道是否獨立,以及是否具有獨立面向市場獲得客戶的能力。
對此,金鐘股份回復稱,若未來其與DAG終止商業合作,不會存在因無法進入整車廠商供應商體系而面臨主要客戶流失的風險。並強調,其對DAG不存在依賴,銷售渠道獨立,且具有獨立面向市場獲得客戶的能力。
金鐘股份還補充道,如果與 DAG 的業務合作發生不利變化或終止,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導致在北美及南美市場的銷售模式發生變化,其可能需在北美自建銷售團隊,相關成本費用、管理難度可能較高,且客戶關係維護和市場開拓的效果也存在不確定性。
此外,金鐘股份與相關整車廠商的合作關係也可能因此發生不利變化,這都將會對其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申報材料多處調整 內控管理待加強
金鐘股份第一次提交招股書是在2020年7月16日,後於2020年11月26日、2021年1月7日再次提交。
GPLP犀牛財經發現,金鐘股份最新申報材料中的數據較原始報表做出了不少調整,涉及淨資產、淨利潤、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存貨、營業收入、研發費用等。
其中,金鐘股份2017年、2018年調整前的淨資產分別為2.73億元、3.34億元,而在最新申報材料中分別調增424.10萬元、1154.74萬元;調整前的淨利潤分別為5129.30萬元、7035.33萬元,分別調增了368.49萬元、730.63萬元。
(來源:金鐘股份招股書)
金鐘股份稱,2017年和2018年出現數據差異主要是由於對收入成本及費用的確認時點核算不準確,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方法不一致所致。
金鐘股份還表示,已經通過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財務部力量等方式加強財務核算的管控。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