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起訴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與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AWS」商標侵權案件已審結,亞馬遜敗訴。
2020年的日曆終於翻過了最後一頁,那些沒實現的KPI、沒改完的bug、沒回款的項目都被放到了一邊,在大家歡欣雀躍迎接新年的當口,「AWS」的法務與公關卻是「陰雲密布」。
提起AWS,你最先想到誰?在2018年以前,多數人都會不假思索地回答:亞馬遜雲,就連百度百科也給出了同樣的答案。然而,一樁索賠金額高達3億元的商標侵權案將另一位「AWS」帶進了大眾視野,那就是國內雲服務商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如今,亞馬遜雲不僅需要支付巨額賠償,更被判令不得使用AWS標誌。
2018年7月17日,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在其官方微博發布公告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起訴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與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AWS』商標侵權案件。炎黃盈動對『AWS』商標享有專用權,在品牌方面將依法維護自身商標權利,不容忍任何侵權行為。」這起案件經歷長達兩年的審理,終於在2020年5月6日審結,判決書於12月29日對外發布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真維權還是蹭熱度?
立案初期,高達3億元的索賠金額及「亞馬遜AWS」的高知名度,便讓這起案件備受矚目。亞馬遜於2006推出雲計算服務平臺,已經為全球190個國家/地區內成百上千家企業提供了技術支持。Gartner《2020全球工業網際網路平臺魔力象限報告》中,將工業網際網路領域劃分為其標誌性的四個象限,包括「領導者」、「挑戰者」、「有遠見者」和「特定領域者(Niche Players)」, 「亞馬遜AWS」入選特定領域者,足以見得其在垂直領域的影響力。
圖源:百度百科
而炎黃盈動則是一家成立於2003年的低代碼和BPM PaaS服務商,「AWS PaaS」是其自主研發的平臺,以低代碼和BPM為核心能力,為用戶提供公有雲和私有安裝兩種模式,幫助用戶快速構建流程管理和自動化運維。炎黃盈動於2003年對外發布了AWS的第一個商業版本,經過多年的迭代升級,於2014年正式對外發布了AWS PaaS M5,並於2018年正式接入華為雲。雖然已經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但就行業影響力及知名度而言,炎黃盈動還是無法與亞馬遜比肩。此外,據亞馬遜提供資料稱,炎黃盈動2003年至2016年的總營業收入才只有2.3億,卻直接索賠3億元。這也是為何「吃瓜群眾」會發出「蹭熱度」的質疑,加之蘋果「iPad」商標侵權案在前,也不禁讓人懷疑,炎黃盈動是不是也想「一竿子買賣」賣了「AWS」。
來源:炎黃盈動官網
但是,看過判決書便不難發現,炎黃盈動的訴求非常簡單——賠償+停用。據判決書顯示,炎黃盈動要求亞馬遜通公司停止使用「AWS」及其標誌進行與雲計算服務相關的經營與宣傳、停止在其任何商業經營行為中使用「AWS」及其標誌。
時間是最公正的判斷標尺
炎黃盈動提出上述訴求也的確不是空穴來風。就雙方提供的資料來看,炎黃盈動於2004年9月1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了「AWS」商標,並在PaaS、計算機系統設計、計算機軟體設計等服務上使用了該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8年2月6日。
亞馬遜爭辯的理由則很直接,其已於2000年開始研發雲計算服務,並於2002年開始測試、宣傳推廣Amazon Web Services(AWS)雲計算服務,並在正式推出AWS雲計算服務平臺後在全球使用AWS標誌。
表面看來,亞馬遜AWS起步確實比炎黃盈動AWS PaaS早,但是炎黃盈動率先搶下了國內「AWS」的商標註冊。據商標查詢網站顯示,亞馬遜和炎黃都申請註冊了「AWS」標識的商標,類別涵蓋42類科技服務。其中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分別在2004年、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多次申請註冊這一商標的不同服務項目,其中2004年與2014年均已註冊成功,2020年有關計SaaS、遠程數據備份、計算機平臺開發等服務項目的商標申請顯示「等待實質審查」。而亞馬遜卻是直到2012年才申請註冊「AWS」笑臉商標,服務項目覆蓋雲計算,伺服器託管,SaaS等。
圖源:中國商標網
就申請時間而言,亞馬遜完敗。另一個讓不少網友選擇站炎黃盈動的理由是,2013年9月商標局就以該商標與炎黃盈動公司在類似服務項目上已註冊的「AWS」商標近似為由駁回了亞馬遜的商標申請。換言之,亞馬遜至少在2013年就已經明確知曉了炎黃盈動「AWS」註冊商標的存在,卻未在後續的運營及任何商業活動中予以避讓或公開說明情況。
對此,亞馬遜解釋稱,其並沒有在中國提供炎黃盈動所指控的雲計算服務,並認為隨著雲計算的進一步發展,雲計算與軟體服務的區分度愈發明顯、清晰,不足以混淆專業技術人員與相關公眾。
誠然,亞馬遜雲計算服務在全球的影響力與知名度有目共睹,而「AWS」作為「Amazon Web Services」的縮寫承載了其在行業深耕多年的一系列成果,辨識度極高,但如今判決已定,法院對於炎黃盈動提出的「判令停止使用該商標」的訴求予以支持。
具體判決如下:
1.被告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害原告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第4249189號、第8967031號和第8967030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不得在與上述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AWS」標誌及其近似的標誌;
2.被告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上刊登聲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權行為造成的影響;
3.被告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賠償原告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經濟損失76463000元及因本案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260000元,合計76723000元;
4.駁回原告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的其它訴訟請求。
寫在最後
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於正針對多年前的抄襲事件公開道歉,令不少原創寫手發出了「終於等到你」的感嘆。炎黃盈動與亞馬遜之間的爭端雖不涉及核心技術,但商標對企業營銷、打造知名度的重要性不亞於原創文字之於作者,如今案件審結,「AWS」的歸屬也終於塵埃落定,不知道亞馬遜雲計算服務將會如何重命名?
物聯網智庫整理 參考資料:
1.《亞馬遜敗了,判賠 7646 萬元:不能使用 AWS 名稱了》,雲頭條
2.《碰瓷還是維權?炎黃盈動起訴亞馬遜商標抄襲,索賠3個億!》,雲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