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 政策保障顯著加強、投入力度明顯增加、辦學條件不斷改善、教育體系不斷完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5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之後,特殊教育進步明顯。
然而,仍有8萬多殘疾兒童未能入學、589個30萬人口以下的縣沒有特教學校、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呈萎縮態勢等情況,依然阻礙著一些殘疾孩子融入社會的道路。
轉變觀念:特殊教育是殘疾兒童應該享有的平等權利
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了這樣的情況:通過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項目新建的特殊教育學校被行政部門以特殊孩子少、普通孩子多沒有校舍為由,將特教學校改為了普通學校。
特殊教育發展滯後,確係國情國力所限,但也有觀念和管理障礙。評估報告指出,部分地方對特殊教育的認識水平偏低,仍將其定位為慈善事業和公益事業,而非殘疾兒童應享有的權利。
「在殘疾人教育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特殊教育法,通過立法保障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迫在眉睫。」北京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教授肖非表示,特殊教育已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
特殊教育專題評估組組長、中國殘聯副理事長程凱指出,讓殘疾學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的問題依然困擾著特殊教育,中國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落後於普通義務教育。
中國殘聯監測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尚有83532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未能入學接受教育。全國仍有589個30萬人口以下的縣沒有特教學校,屬於特教資源「空白縣」。
專家認為,特殊教育法應包括「教育公平」「適當教育」「社會公正」原則,即所有殘疾人都有權利平等接受適合其獨特學習需要的、高質量的教育,這是實現社會平等與公正,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加大投入:改變特殊教育師資隊伍量少質弱現狀
北京海澱區培智學校校長於文說,近年來社會對殘疾學生及其家庭的關注不斷增加,而特教老師的生存狀態也需引起重視。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由於目前國家及絕大部分省市尚未出臺特教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各地特教學校大多沒有達到1:3的基本師生比例。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我國6至14歲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有246萬;而據教育部統計,2014年我國特教學校專任教師僅有48125人。
更為嚴峻的挑戰是,高校相關專業長年冷僻,生源困難。遼寧師範大學特教專業教授袁茵說,學校特教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三由學生自願報名或把前兩年總分低的學生調劑到這一專業,每年約15人。
社會地位低、待遇差等現實原因也在加劇特教教師的稀缺。評估報告指出,特殊教師津貼59年維持未變,仍是工資外另加15%的津貼,雖然有部分省份提高了比例,但大部分省份在等待國家層面政策。
專家建議,我國普通師範院校應普遍開設特殊教育必修課。國家應推動各省出臺特教教師編制標準。針對特教學校特點,提高編制標準。制定特教教師職業標準和特教職務(職稱)評聘體系。切實提高特教教師崗位津貼標準。
隨班就讀:為殘疾孩子融入社會「搭橋鋪路」
作為我國第一批吸納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北京市西城區上斜街小學多年來致力於開展「融合教育」研究,目前有聽力、智力障礙、孤獨症傾向的隨班就讀生16名,另有學習困難、肢體不協調的學生25人。
校長韓建麗說,對每一個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特殊教育資源教師須協同班級老師針對學生家庭環境、個性特點、課堂學習、日常交往等情況制定出個性化發展方案。
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隨班就讀在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以此為依託的融合教育尚未得到社會的普遍認知。2012年9月深圳寶城小學家長聯名寫信,要求校內的一個自閉症學生轉學,引發爭議。
近年來,儘管一些地方開展融合教育試點,如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中小學融合教育行動計劃》,浙江省隨班就讀教育已經向學前和高中段延伸,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入學難的問題仍很普遍。
於文坦言,目前各地很多隨班就讀就是「混讀」,很多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如孤獨症兒童沒法跟上教學進度,難以從學校得到「補償性教育」,老師也常常倍感壓力。
北京西城區培智中心學校校長蘆燕雲表示,發展「隨班就讀」的融合教育,需要發揮特殊教育培訓中心的專業化支持。但是目前特殊教育培訓中心與普通學校的關係並沒有理順,依然是「兩張皮」。
「衡量特殊教育質量,主要看是否注重殘疾學生的潛能開發和功能補償,是否提高了殘疾學生融入社會的能力。」鄭富芝說,提高教育質量,關鍵是要建立健全一套能夠反映這一特點的國家課程標準,與普通學校課程改革同步規劃、同步推進。
從教育融合到社會融合再到心理融合,殘疾人只有充分融入社會,才能實現權利、自由和責任。根據教育部工作規劃,今後將重點採取三項措施強力支持融合教育:一是在普通學校建立資源教室,專門為殘疾學生提供特殊的教學和康復設備;二是根據普通學校招收殘疾學生的人數,參照特教學校的標準撥付公用經費,使普通學校有更多的財力為殘疾學生提供更好的服務;三是在特教學校創新推出「雙學籍」,使殘疾學生同時具有特教學校和一所普通學校的學籍,可以定期與普通學校的學生一起學習、生活。(執筆記者:劉奕湛、吳晶 參與記者:施雨岑、王瑩、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