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CFP/供圖
丁書苗是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
2011年春節前,一年一度的鐵路春運內部動員會上,劉志軍罕見地沒有出席,引發猜測,不過其後也一度公開露面檢查春運部署。但最終等待他的仍然是囹圄生涯。2011年2月,劉志軍被免職接受調查。
羅金寶、丁書苗和劉志軍
2011年春節前被查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即丁羽心)是劉志軍腐敗案的關鍵人員之一。
丁書苗出身山西,貌不驚人,神通廣大,以在北京路子「深」而著稱,但真正「發」起來也就是近幾年的事,而且主要是在2006年的高鐵投資熱之後。
「她身高近一米八,體重也得一百七八十斤。」一位山西商人稱,1998年時她為了拉煤四處找車皮,那時的丁書苗資源有限,主要是能從山西鐵路系統拿到車皮。2003年以後煤價大起,煤炭運輸成為瓶頸,丁書苗乘風而起。丁綽號「傻娘」,她無錢無色,做生意全憑善處關係。她搞定了山西鐵路大人物羅金寶。
羅金寶,山西人,1956年出生,門中長輩曾在山西出任顯官。羅堪稱劉志軍的嫡系,曾任大同鐵路分局局長、太原鐵路局黨委書記。 2010年春節後,號稱「大同第一溫州煤商」的李克偉在發生礦難後逃跑,然後自首,很快牽出了大同的數位官員。當時即有傳聞,羅金寶為李克偉安排車皮,涉嫌受賄數百萬元。在此微妙時刻,劉志軍將羅金寶調回北京,任中鐵鐵龍貨櫃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0年10月,羅金寶被免職,2011年1月初與丁書苗幾乎同時被正式調查。
羅、丁與劉志軍均關係密切。一位消息人士稱,早在劉志軍2003年出任鐵道部部長之前,丁書苗就通過羅金寶與劉搭上了關係。劉志軍2003年任鐵道部部長之前曾任總調度長和分管運輸的副部長。 丁書苗做關係很有一套,通常是從領導家人入手,幫助安排保姆照顧妥帖;又深知秘書重要性,曾專門在京召開全國秘書界聯誼會,參加者都是省部級以上官員的秘書或前秘書。
「膽子大」與「誰都給面子」
劉出身微寒,19歲進入武漢鐵路分局當養路工,後娶原武漢鐵路分局局長侄女為妻。多名與劉志軍當年共過事的武漢鐵路局退休幹部職工表示,劉志軍在武漢鐵路分局從一名養路工逐級爬升至「一把手」,與婚姻有很大關係。
熟悉劉志軍的人稱他「膽子大,能力強,有魄力」,但也「非常圓滑,很懂得照顧人,誰都給面子」。地方大員來京開『兩會』,劉大多親自接站。」鐵路業內資深人士介紹說,劉志軍一方面是要幹出政績,鞏固部門利益;另一方面則信奉「誰都不得罪」的原則,為自己編織保護傘。
劉志軍2003年上臺後,立刻擱置了原本鐵道部正在推進的網運分離改革,拒絕打破鐵路壟斷,拒絕開放,轉而大談鐵路要跨越式發展,由此得名「劉跨越」。劉對內對外一律強勢,對系統內反對意見堅決打擊,在其任上,地方鐵路局局長紛紛易人;對外則封殺呼籲鐵路改革的媒體和專家。作為鐵道部長,劉志軍親上火線,安排和指揮項目的分配。
丁怎麼搞到8億中介費?
一位消息人士稱,丁書苗通過幫助安排鐵路工程項目,獲中介費高達8億元,其中4億元劉囑丁不要動,並未提走。
很多鐵路業內人士介紹,鐵道部原意是將項目都交給原屬鐵路系統的中鐵集團和中鐵建集團總承包,但其他系統和地方國企也眼紅這些大項目。
發標與承標者都是國企,丁怎麼能搞到8億元中介費?
鐵路系統外的建設公司要拿到項目並不容易。兩家高鐵供貨商負責人介紹說,即使是國企,也要有人打招呼,有中間人介紹,上下打點,才可能拿到總包權。丁的中介費出處即在此。
偌大一個國企要通過一個私企老闆去奪標,顯然是極不正常的現象。這引起了有關部門的密切關注,並在內部立案繼續調查。多條線索開始指向劉志軍。(財新)
作風
道德敗壞情婦多
劉志軍第一任妻子是原武漢鐵路分局局長的侄女黃立平,系武漢分局會計。二人婚後育有一女。但劉志軍當了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後不久,就與黃離婚。
據武漢鐵路分局一位退休職工回憶,離婚前夕,其妻曾在單位貼出小字報,稱「劉志軍忘恩負義」。劉志軍拋妻之舉亦引起一些老幹部的反感,1988年,劉志軍被「貶」到廣州鐵路局出任政治部副主任。期間,他娶了比自己小十幾歲的武漢客運段列車長洪金鳳。但劉志軍進京後又與之離婚,娶了一位年輕的護士。
接近調查的消息人士稱,劉志軍的情婦多達兩位數,丁書苗是主要介紹人。丁書苗給劉志軍介紹了多位年輕女子與之發生關係,其中包括由她投資拍攝的電視劇劇組演員。
蹊蹺
其弟僱兇殺人被改判
在獄中仍介紹鐵路工程
說到劉志軍,不能不提及其名震武漢乃至全國鐵路系統的弟弟劉志祥。比劉志軍小三歲的劉志祥好講江湖義氣,在朋友圈裡人稱「爽哥」。他從軋土工、火車司機幹起,一路升至人事幹事、紀委書記、漢口火車站副站長。1997年4月,年僅41歲的劉志祥升任漢口火車站站長(當時劉志軍已是鐵道部副部長);五年後又晉升為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
在漢口站站長任上,劉志祥犯下了僱兇殺人案。據湖北高級法院核准裁定書顯示,1997年1月,時年37歲的高鐵柱從湖北仙桃市襯衫廠處轉包了武漢鐵路漢口火車站鑫磊服務公司的招待所,籤下八年合約,並從銀行貸款28萬元將招待所重新裝修,生意紅火。然而,九個月後,鑫磊公司提出終止合同,並強行將高鐵柱一家趕了出來,查封了招待所。
高鐵柱無奈與漢口火車站打起官司。法院判漢口火車站賠償其20萬。之後四年,高鐵柱多次找劉志祥索要賠款未果。後劉志祥得知高鐵柱與他人準備到有關部門舉報其違法犯罪問題,非常惱怒。
2002年11月中旬,劉志祥指使在漢口火車站承包工程的彭支紅(已判刑)報復高鐵柱。當年12月6日,彭支紅約高鐵柱吃飯,給了高鐵柱500元錢,讓他們趕快搬走,否則高鐵柱可能被搞殘。兩天後,高鐵柱在家中遇害。直到2005年1月6日,劉志祥才被湖北省紀委「雙規」。劉志祥貪汙、受賄等非法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高達4000多萬元,包括現金、五處房產、珠寶首飾、字畫等等。
2006年4月28日,宜昌中級法院稱劉志祥有自首和檢舉他人違法犯罪的立功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故予以從輕判決,一審判處劉志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多久,劉志祥被改判有期徒刑16年。此後,劉志祥被轉押至武漢近郊的新生少管所。監獄中的劉志祥餘蔭猶在,仍然不斷有人輾轉找他,要其介紹鐵路工程項目。
記者獲悉,劉志軍事發前,劉志祥被安排在洪山監獄醫院住院,但實際上待在地方醫院。劉志軍案發第二天,劉志祥才被重新送回洪山監獄醫院。據多位消息人士指出,劉志祥的這些事情也正在被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