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視察時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人民為中心」是我國發展的價值軸心,人民城市是「以人民為中心」在城市發展中的具體實現。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人民性是城市的根本屬性。人民是城市發展的根本主體、根本動力,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是城市發展的目的。全面把握人民城市的理論內涵、哲學本質,全面、系統、協調地推進人民城市建設,對於建設更高治理水平的城市、市域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當代中國城市實踐,是研究人民城市的現實根基。我國城鎮化進程雖一波三折,但總體在不斷推進。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城鎮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拉動效應日益突出,不同量級的城市、城鎮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增長極。我國城市發展在具有全球普遍性的同時,日益顯現出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特點、趨勢,亟須立足中國城市實踐,切入中國城市問題,發展具有中國本土特色的城市理論尤其是具有根本指導意義的城市理念。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提出,深刻反映了我國城市發展的時代要求,是對我國城鎮化經驗的高度總結,標誌著我國城鎮化理論的新自覺,也標誌著我國城鎮化進入新階段。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城市發展思想,是研究人民城市的根本方法論。當代中國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在中國城市問題上的具體運用,是馬克思主義城市思想的當代中國形態,是對馬克思主義城市思想的自覺傳承、當代發展。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論、馬克思恩格斯的城市思想,為研究人民城市提供了重要基礎。
建設人民城市,既需要理論自覺,更需要實際行動,具體、全面、協調地推進各方面的工作。從城市哲學角度看,建設人民城市需要著力推進以下工作:
一、不斷提升城市空間、城市生態的公共性。空間、生態是城市的第一感性存在、客觀屬性。城市空間與城市生態由建築、道路、廣場、山水、綠化、公園等人工對象與自然對象構成。城市空間、城市生態的營建水平,是衡量城市人民性水準的基礎指標。評價一個城市人民性建設水平的高低,其中一個基礎內容,就是看這個城市的空間和生態的營建質量如何、公共性水平如何,看這個城市的人民是否可以比較均等地擁有較高水準的用於生活、生產、學習、消費、休閒、娛樂等活動的公共空間、公共生態資源。不斷提升城市空間、城市生態的公共性,建設人民可以無差異共享的多樣公共空間、公共生態,對提升人民城市的建設水平具有基礎意義。
二、不斷提升城市權益、城市機會的均等性。城市是多樣文明、多樣財富、多樣機會的空間化聚集。城市是人民創造生活、創造財富、建設美好生活的重要空間,是人民創造發展機會、獲得發展機會的核心場域,是人民追求和實現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生活、情感等權利、權益的重要場所。一方面,沒有社會財富的總體增長、發展機會的總體增多、城市權益的總體擴大,一個城市不可能持續繁榮、持續穩定;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城市的社會財富、發展機會主要由少數人佔有,人們之間的城市權利差異過大、財富水平梯度過大,甚至存在嚴重的貧富差距,這個城市往往矛盾頻發、衝突不斷,很難持續繁榮、持續穩定。人民能否相對均等地享有學習、就業、創業、醫療等機會,尤其是平等享有社會公共服務,是衡量人民城市建設水平的重要指標。
三、不斷提升城市權力、城市制度的規範性。權力是國家與城市運行的秩序保障,沒有良好、規範的權力主體、權力結構、權力規則、權力行為,也就沒有國家與城市的總體有序、穩定、發展和進步。對國家而言,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對城市而言,「城市即人民」,一切城市權力屬於人民。城市權力的規範性、人民性構成城市正義的基本內容。建設更加規範、高效、以人民為中心的城市權力、城市制度,是人民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人民可否規範、有序、全過程地參與城市的規劃、發展、治理,是衡量人民城市建設水平高低的一個關鍵指標。
四、不斷提升城市實踐、城市工作的系統性。城市是文明的核心載體,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多樣文明、多樣領域的有機統一。建設人民城市尤其需要貫徹統籌、全面、系統等理念,以系統性、全局性思維思考城市問題,推進城市工作。社會發展從來不會線性推進,而總是螺旋向上、曲折向前、成就與風險並存。城市發展是成果與代價、成就與風險的統一。人民城市建設需要統籌考慮、均衡配置城市成就與城市風險。人民城市既表現為人民對城市發展的共建,也表現為人民對城市秩序的共治,既表現為人民對城市成果的共享,也表現為人民對城市風險的共擔。系統推進共建、共治、共享、共擔,對於人民城市的良性和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作者為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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