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藥物所耿美玉研究員的4篇論文出現在了PubPeer網站,這四篇論文被質疑存在圖片不當裁剪、一圖多用等問題。
這四篇論文分別發表在 Oncotarget(2015年)、Journal of Cancer(2017年)、Cell(2018年)、Hepatology(2019年)。
其中 Cell 和 Hepatology 論文的通訊作者為耿美玉,另外兩篇論文,耿美玉研究員並非關鍵的參與者。
小編感覺最近的阿爾茲海默症新藥甘露特鈉真的是賺足了眼球,先是震撼宣布上市,後來遭受源源不斷的質疑而現在新藥發明人又被曝學術論文涉嫌造假。可謂是一波三折,命途多舛。
學術造假已經是業內人士見怪不怪的事了,這是全球範圍內都存在的現象,不過國人在外國的科學誠信更差。
小編在這裡先給大家說明一下學術論文的作者排序,一般分第一作者、其他作者(第二、第三等作者)以及通訊作者。
第一作者一般是研究的主導者,也就是主要負責人,承擔研究的大部分內容。
第二、第三作者作者參與研究中的部分工作,承擔比重不如第一作者多。
通訊作者往往是導師,擔任總負責人,主要發揮指導作用,但也極少參與研究。所以,一篇學術論文的研究成果基本是歸在第一作者名下。
現在我們再來說一下發明人耿美玉發表的4篇文章。
從發布的結果來看,這4篇文章的一作都不是甘露特鈉發明人耿美玉,其中2篇是通訊作者,這可能是學生寫的文章,發明人有失察的責任,如果證實造假的話也應當譴責。
不過,這都與新藥甘露特鈉沒什麼直接關係,並不能以此否定新藥的有效性。
個人觀點,既往學術造假並不能說明該新藥療效造假,對於甘露特鈉的研究結果存有質疑是正常且合理的,但也應該就事論事,兩者並不能直接畫等號。當然,學術造假確實是學術信用問題,研究人員也應珍惜自己的學術信用。
其實很多人對這個藥已經越來越沒信心了。雖說理智上我們需要的是更多臨床數據的披露來判斷,而不是根據文章造假的證據來。但是一系列的疑點已經很難讓人信服了。
其實這麼說吧,文章什麼的,你就算是編我也毫不在意,本來我也不看那些廢紙,但是如果連藥這種東西都敢編,那就真的和大家都有關係了。
大家對國產阿爾茨海默症藥物發明人,被曝涉嫌學術論文造假,的這一件事情怎麼看待呢?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