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社會保障不完善所帶來的家庭負擔對城市常住居民陷入相對貧困產生一定影響。社會保障(教育負擔、醫療負擔、工作穩定性)對居民陷入相對貧困具有顯著的影響;進一步比較城市移民和城市本地居民發現,本地人更容易受到社會保障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再進一步比較低學歷和高學歷的城市移民與城市本地居民發現,低學歷人群中,本地人更容易受到社會保障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高學歷人群中,城市移民更容易受到醫療負擔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本地人更容易受到工作穩定性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
[關鍵詞] 相對貧困;城市貧困;社會保障;移民貧困
[作者簡介] 張文宏 (1963-),男,河北滄州人,上海大學社會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 特聘教授,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蘇迪(1989-),男,河南南陽人,上海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研究生。
一、問題的提出
貧困一直以來都是我國政府關注並致力於解決的重要民生問題,改革開放40多年以來,我國在解決貧困問題上取得了世界公認的成果,到2020年貧困人口將徹底消除。「絕對貧困」人口的消除不僅反映了我國反貧困政策的顯著效果,更反映出我國經濟發展達到了一定的層次。2020年之後我國的貧困問題依然存在,但是貧困的含義和標準發生了變化,人們對貧困的認知已經不再僅僅是溫飽的需求,還有生活需求、文化需求、健康需求等。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財富不斷集中,城市相對貧困逐漸成為我國現階段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貧困不再是「救濟」的問題,而是滿足部分社會成員對於降低教育成本,加強人力資本積累,提高獲取工作機會的能力[1],以及公平合理地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的需求問題。相對貧困實際上是一個社會公平問題,相對貧困線就是確保社會成員個人發展能力不受限制的最低水平的資源和最基本的權利。城市相對貧困問題的長期存在不僅會對經濟增長產生抑制作用,還可能帶來一定的社會風險。城市相對貧困者缺少發展自身的資源,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消極悲觀的情緒,相對貧困水平越高,相對被剝奪感就會越強,心理落差也會越大,就會對社會分配不公產生不滿[2],從而會破壞社會結構的整合,導致社會分化日趨嚴重[3][4]。對我國城市相對貧困的研究一方面是因為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我國「絕對貧困」問題的即將解決,貧困的內涵在我國社會情境中發生了變化,需要對概念和貧困標準進行新的界定,另一方面是為了防範和預防城市相對貧困問題可能帶來的潛在社會風險。
二、文獻回顧
(一)相對貧困的界定與測量
城市貧困是指城市社會的貧困問題,一般分為兩種形式,即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絕對貧困關注的是最低基本生活需求,狹義的絕對貧困指個人基本的最低生理需要無法得到保障,難以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一種生存臨界狀態。廣義的絕對貧困把個人社會活動方面的基本需要也納入考慮。絕對貧困是基於經濟學視角提出的概念,而相對貧困是一個社會學視角的貧困問題。從社會結構和社會制度的意義上來講,相對貧困是個人、家庭或群體由於資源限制和權利剝奪,以致他們被排除在所處社會的優勢社會地位和生活方式的公平合理的競爭之外,同時缺少改變這種狀況的機會和手段。相對貧困關心的是可以使個人發展能力不受限制的最低資源和最基本的權利,它追求的不是平均主義,而是社會流動機會競爭的公平與合理。相對貧困現象的社會實質是「資源和權利—收入和財富」在不同社會成員之間不平等分配的不斷惡性循環。
在相對貧困的測量方法上,湯森提出貧困的相對收入標準方法。首先,根據家庭的規模把家庭分為不同的類型,然後對每一類型的家庭根據其收入水平進行排序,計算出不同類型的家庭的平均收入,並將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作為測量貧困的單位[5]。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歐盟國家和少數發展中國家採用了這種相對貧困的測量方法,1976年OECD提出,以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或60%作為貧困線,1979年以來,英國的貧困標準也採用「家庭收入低於收入中位數的60%」。但是採用中位收入和平均收入的方法存在不能測度社會相對貧困程度的缺陷,度量的僅僅是社會相對貧困的發生率。為了避免這樣的缺陷,李永友、沈坤榮採取了一個複合指標來測度相對貧困,他們先用40%最高收入者組的加權收入水平與60%以下收入組經加權的平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來衡量社會相對貧困的程度,同時用位於社會平均收入水平60%的人口數量佔整個人口數量的比率衡量社會相對貧困的發生率,最後用兩者的乘積作為度量相對貧困的指數[6]。陳光金借鑑了國城調對貧困線的建構方法[7],利用2005年各省份城鎮住戶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與全國城鎮住戶的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水平的差額指數進行調整消除省際差異,再通過住戶人口規模影響係數消除家庭人口規模的影響,最終獲得了兩次調整後的城市相對貧困線[8]。姚毅、王朝明以1988年的各省城市的消費價格指數為基數,對2005年的名義收入進行平減,採用家庭人均收入作為考察對象,以當期可比收入中位數的50%作為相對貧困線[9]。本研究考慮到北京、上海和廣州三地經濟發展的同質性比較大,因此直接採用收入比例法,將調查數據家庭年收入中位數的50%作為相對貧困線,同時把家庭類型作為控制變量。
(二)相對貧困的形成
貧困問題的研究最先關注的是絕對貧困,古典經濟學家研究貧困是從探討「什麼是合理的勞動工資」開始的,政治經濟學之父威廉·配第在《賦稅論》中提出,決定工資的自然基礎是維持工人所必需生活資料價值,杜閣在此基礎上提出,現行價格和基本價格(也稱自然價格)是勞動工資價格的兩個必備構件,前者由供求關係決定,後者由工人維持勞動力再生產和家庭生活所需最低費用決定[10]。絕對貧困是從生存的角度考慮的,所以將最低生理需求作為貧困線,但是它沒有回答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為什麼資本比勞動能夠獲得大得多的收益,更沒有回答貧困產生的原因。社會的基本構成是人,人的勞動價值絕不僅僅只是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基本生理需求,還有社會需求。要想透徹地分析貧困問題,必須把貧困問題當作是社會資源和權利分配的公平問題來研究。
從社會公平的角度,湯森認為「貧困不僅僅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缺乏,而是個人、家庭、社會組織缺乏獲得飲食、住房、娛樂和參與社會活動等方面的資源,使其不足以達到按照社會習俗或所在社會鼓勵提倡的平均生活水平,從而被排斥在正常的生活方式和社會活動之外的一種生存狀態」。貧困者由於缺少資源,他們所應該擁有的條件和機會就被相對剝奪了,於是陷入難以脫離的貧困,貧困反過來又會引致其他形式的剝奪,最終又加劇了貧困[11]。阿馬蒂亞·森認為貧困是基本「可行能力」的剝奪,提出了「能力貧困」的概念。年齡、性別歧視、健康狀況、教育機會、社會保障、政府政策傾向等因素都會使人們在獲得一些基本能力方面失去保證,嚴重弱化甚至剝奪人的「能力」, 從而使人陷入貧困之中[12]。
馬克思從制度層面分析無產階級貧困化的原因,深刻揭示了資本主義僱傭勞動制是無產階級貧困化的根源。馬克思提出無產階級貧困化表現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絕對貧困」是指在資本主義市場制度中工人被剝奪物質財富後除擁有自己的勞動能力外一無所有的一種狀態,另外,與剩餘價值相比,工人所得僅佔極小比例,則意味著「相對貧困」。馬克思對貧困分析的邏輯包括兩點:其一,所有制結構決定了資本與勞動在雙方博弈中的地位與角色;其二,資本與勞動的力量不對等造成社會分配偏向資本 [13]。在資本積累的過程中,資本家為了獲取更多剩餘價值,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改進技術水平,使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從而造成勞動力相對過剩,以保持資本相對勞動的強勢地位[14][15]。資本過於強勢,勞動難以與資本保持必要的「均勢」以致無法分享剩餘價值,這就造成了資本對勞動的剝削,這是貧困產生的根源。
以上三種理論比較深刻地揭示了貧困產生的社會機理。他們把對貧困的研究從基本需求轉向社會需求,從為資本主義勞動工資制尋找理論解釋轉向對資本主義勞動工資制的反思與批判,揭示了在社會制度剝削的本質下,社會分配偏向強勢的資本,發展自身能力的資源和機會被相對剝奪是造成貧困的根本原因。這些理論是對資本主義社會進行分析的成果,儘管不完全適用於我國國情,但在一定程度上對分析我國城市相對貧困具有借鑑意義。另外,相對於馬克思意義上的資本,現今社會的資本具有更寬泛的含義和更多形式,不僅包含社會生產中的資本,用於投資理財的股票、基金、房產等也被間接用於社會生產,具有了同樣的屬性。
現階段我國城市貧困問題是由一系列複雜的因素所導致的,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來分析。導致城市貧困的宏觀原因既有過去長期積累的難題,又有改革開放以來出現的新問題,既有國內因素,又有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全球及國際影響因素[16]。1980年代以來是我國的市場轉型期,社會結構發生了劇烈變遷,這些轉型包括經濟結構的變革、福利體系和制度的轉型及快速城市化進程,在此背景下城市產生了以失業、工作不穩定和勞動力過剩為特徵的新的貧困群體,社會結構和國家制度安排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17][18][19]。但從深層次看,貧困主要是由生產不足和分配不平衡造成的[20],社會生產水平主要影響的是絕對貧困,而相對貧困主要受到收入分配格局的影響。收入分配對城市相對貧困起到調節的作用,既可以緩解相對貧困的水平,也可以加劇相對貧困的程度。社會的收入分配分為初始分配和再分配,初始分配是按照勞動力要素市場價格進行的分配,再分配是政府對初始分配進行的修正,以減小初始分配過大的差距。在我國現階段,初始分配過程中要素報酬的差異導致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進而導致了社會相對貧困水平的上升[21],特別是在民營經濟發展空間逐步擴展,外資不斷湧入的背景下,初始收入分配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22],同時,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不足以支撐高水平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在再分配環節,政府的財政支出對相對貧困的調節作用較為有限。此外,由於勞動力市場化機制的不完善,勞動力價格還受到很多非市場化因素的影響,這會進一步加劇初始分配的不平衡。
城市相對貧困形成的微觀原因實際上是宏觀機制在個體身上的具體體現。姚毅和王朝明從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視角考察了中國城市相對貧困發生機制,他們的分析表明:不同維度的人力資本均能有效地緩解中國城市的相對貧困問題,社會資本作為一種網絡性資源,具有顯著的減貧效應[23]。高功敬、陳岱雲和梁麗霞構建了城市貧困家庭生計資本指標體系,一級指標包括五個維度:人力資本、住房資產、物質資本(非房)、金融資本以及社會資本,每一個一級指標被分解成相應的二級或三級等可測量的指標[24]。陳光金對中國城鎮貧困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表明,城鎮貧困住戶在家庭人力資本、經濟資源、社會結構地位和社會資本佔有方面都處於不利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會排斥[25]。楊舸的研究指出,流動人口應對風險的能力有限,流動人口的部分群體增加了城市相對貧困發生的可能性[26]。楊洋和馬驍認為流動人口與城鎮人口在收入、資產、住房與社會保障方面有較大差距,這是一種相對的貧困[27]。從相關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城市貧困群體具有文化程度較低、缺少求生技能、更缺少學習和接受培訓的機會和能力,靠他們自身努力很難擺脫貧困狀態;家庭中缺少勞動力、家人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生活來源沒有保障;家庭規模大,負擔係數高,身體殘疾或體弱多病,喪失勞動能力;資源貧乏,無法對人力資本進行投資,不能提升自身勞動力素質,在市場上競爭力弱;社會網絡關係數量較少、質量不高,可獲得的就業信息和機會較少等特徵[28]。
城市移民是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的重要社會現象,一直以來,城市移民的人力資本、經濟資本、社會資本等與城市本地居民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範圍僅限於當地的戶籍居民,移民缺少必要的社會保障,因此一些研究提出「移民貧困假設」。北京、上海、廣州作為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形成的特大城市,聚集了大量來自全國各地的移民。隨著經濟的發展,北上廣的移民具有一些新的特點,是否還符合「移民貧困的假設」,本文將通過數據進行分析和檢驗。隨著產業結構升級,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產業已經外遷到周邊城市,特大城市已經轉型為以資本和技術為核心的企業,這大大降低了對傳統勞動力的需求,吸引著全國各地高學歷的優秀人才,特大城市移民中的人口結構發生了變化。特大城市生活成本不斷提高,買房門檻逐漸提高,不斷擠壓著體力勞動者的生存空間,這些都可能導致移民中的貧困群體「流失」。教育的擴招一定程度上導致文憑「貶值」,特別是對於非重點大學的年輕人,剛畢業時甚至還沒有進城務工人員的收入高,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相反,一些不需要高學歷的新興行業收入水平較高,比如快遞員、外賣員等,吸引著大量年輕的低學歷移民。北上廣作為經濟最發達的城市,吸引著全國頂尖人才的積聚,一定程度上擠壓了本地人的工作機會,特別是低學曆本地人的就業機會。移民和本地人最大的差別為是否享有城市社會保障,高學歷和低學歷最大的差別是「可行能力」,社會保障對移民與本地人以及低學歷移民與低學曆本地人、高學歷移民與高學歷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是否存在差異性?
三、研究假設
社會保障是對城市居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保障城市居民不會因為生活風險或意外而陷入貧困。在教育方面,雖然我國早已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我國人民的基本教育權利可以得到保障,但是由於教育的快速擴張與就業形勢的嚴峻,家庭在子女教育上依然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費用不斷攀高的課外教育費用支出對收入較低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負擔,甚至一些家庭因教致貧,出現了「低人力資本投資—低就業—低收入—低人力資本投資」的貧困惡性循環和貧困代際傳遞現象[29]。在醫療方面,醫療費用使很多非貧困家庭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特別是遇到重大疾病的家庭,很可能由於醫藥費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陷入貧困[30]。在就業方面,失業補助標準過低,再就業措施不到位,可能導致貧困群體長期處於貧困狀態。社會保障制度對防止貧困產生和幫扶貧困群體脫貧具有重要的意義,社會保障不完善會增加處於貧困邊緣的群體陷入貧困的風險。
假設1:特大城市居民由於不完善的社會保障所帶來的家庭負擔,會增加其陷入相對貧困的可能性。
伴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大批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尋找工作機會,同時部分人員通過教育,在城市裡獲得了較好的工作機會,甚至在工作地獲得了當地戶籍,但是大部分從農村到城市工作的人員處於「流動狀態」,這與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分不開的。城市社會保障和福利多數也是與戶籍關聯的,甚至一些地方貧困標準的制定沒有把外地戶籍的人員涵蓋在內。和城市居民相比,他們在物質生活條件、工作環境、社會身份制度、福利待遇、社會交往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均處於弱勢,進城務工人員也極少能夠得到在城市向上流動的機會、途徑和資源,資源獲取和發展機會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31]。在面對同樣的社會風險時,移民很可能由於不能享有和本地人一樣的社會保障而更容易陷入相對貧困。
假設2:相比於本地人,移民更容易受到不完善的社會保障所帶來的家庭負擔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
森的貧困理論的核心思想是 「可行能力」,他認為貧困是可行能力的被剝奪。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 在 1996年的《人類發展報告》中指出貧困不僅僅是缺少收入,更重要的是基本生存與發展能力的匱乏與不足。森指出,造成貧困人口陷入貧困的原因是他們獲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剝奪以及機會的喪失,性別歧視、教育機會、健康狀況、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等因素都會削弱和剝奪「可行能力」[32]。能力也可以被理解為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市場能力,市場能力強代表勞動者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就會有更多和更優質的就業機會,從而獲得較高的收入。反之,勞動者市場能力弱,就更容易陷入貧困。市場能力最重要的體現就是教育水平,而教育水平是需要一定的經濟投資和長時間知識學習的積累。
假設3:相比於低學歷的本地人,低學歷的移民更容易受不完善的社會保障所帶來的家庭負擔而陷入相對貧困。
假設4:相比於高學歷的本地人,高學歷的移民更容易受不完善的社會保障所帶來的家庭負擔而陷入相對貧困。
四、數據、變量與分析
(一)數據
本研究所使用的數據來源於上海大學上海社會科學調查中心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統一組織開展的「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狀況調查」。本次調查以多階段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最終抽取了6010個18周歲至65歲的中國公民作為調查對象。根據研究需要,我們在進行統計分析時刪除了樣本中的在校學生,剔除了存在缺失值的樣本,最終在5172個樣本的基礎上進行了實證分析。
(二)變量操作化
1.因變量
本研究的因變量是一個關於相對貧困的二分變量,貧困=1,非貧困=0。該變量是以調查數據2014年家庭年收入中位數的50%作為相對貧困線,劃分出貧困和非貧困家庭。
2.自變量
本研究的核心自變量是社會保障,具體來說就是由於城市社會保障的不完善給家庭帶來的家庭負擔,具體包括:(1)教育負擔。該變量操作化為「最近一年是否遇到子女教育費用高,難以承受?」,是一個二分變量,有教育負擔=1,無教育負擔=0。(2)醫療負擔。該變量操作化為「最近一年是否遇到醫療支出大,難以承受?」,是一個二分變量,有醫療負擔=1,無醫療負擔=0。(3)工作穩定性。該變量操作化為「最近一年是否遇到家人無業、失業或工作不穩定?」,是一個二分變量,工作不穩定=1,工作穩定=0。
3.分組變量
為了對比由於城市社會保障不完善帶來的家庭負擔對移民與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差異性,我們加入移民變量(移民=0,本地人=1)將樣本分為移民與本地居民,移民界定為戶口所在地為本市以外的人,本地人界定為戶口所在地為本市的人。進一步為了對比社會保障因素對低學歷的移民與低學歷的本地人、高學歷的移民與高學歷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差異性,我們通過學歷變量(低學歷=0,高學歷=1)將樣本區分為低學歷的移民與低學歷的本地人、高學歷的移民與高學歷的本地人。我們將低學歷界定為高中及以下學歷的人,高學歷界定為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
4.控制變量
綜合以往相關研究,把可能對因變量產生重要影響的變量作為控制變量,本研究的控制變量分別為家庭主事者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戶籍、家庭居住類型和學歷。
(三)分析方法
本研究的因變量為相對貧困,是一個二分類變量,因此我們採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數據分析。共線性檢驗的結果顯示,自變量的方差膨脹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VIF)均小於10,因此該模型不存在明顯的共線性。表1為所使用數據的樣本基本特徵,按照我們設定的以家庭年收入中位數的50%為相對貧困線,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的相對貧困家庭佔比18%,家庭主事者學歷為高學歷的佔比45%,可見特大城市居民高學歷佔比較大。在過去一年中遇到教育負擔的家庭佔比14%,遇到醫療負擔的家庭佔比17%,家人遭遇無業、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的家庭佔比17%,其中醫療負擔和工作不穩定佔比較高。本地人佔比76%,移民佔比24%。
五、研究發現
表2是基於本文所設定的相對貧困線,對特大城市居民相對貧困影響因素進行的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模型1是全樣本模型,在對家庭主事者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戶籍、學歷和家庭居住類型等變量進行控制的情況下,主要考察社會保障(教育負擔、醫療負擔和工作穩定性)變量對城市常住居民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數據分析結果顯示,在控制變量方面,性別對是否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在統計上不具有顯著的差異;相對於18—27歲年齡組,其他年齡分組從係數變化來看,年齡越大越容易陷入相對貧困,但是只有58—65歲年齡組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其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0.52倍,其他模型中年齡分組變量具有相似的特徵;相對於未婚者,已婚者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顯著減少0.56倍,婚姻狀況變量在模型2a、2b、3a、3b和4a中具有相似的特徵。觀察變量方面,教育負擔、醫療負擔和工作穩定性對是否陷入相對貧困均具有顯著的影響,具體來講,相對於無教育負擔的家庭,遭遇教育負擔的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提高0.32倍;相對於無醫療負擔家庭,遭遇醫療負擔的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0.57倍;相對於家庭成員工作穩定的家庭,家庭成員工作不穩定的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1.77倍。由此,假設1得到了驗證。
為了考察社會保障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差異性以及觀察社會保障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具體效應,模型2a和模型2b分別對移民樣本和本地人樣本做了回歸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在控制變量方面,性別變量在模型2a中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在模型2b中不顯著,說明性別對本地人是否陷入相對貧困沒有顯著的影響,只對移民具有顯著影響,移民中男性比女性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減少0.4倍。在觀察變量方面,教育負擔對本地人是否陷入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對移民的影響不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對於本地人來講,有教育負擔的家庭比沒有教育負擔的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了0.32倍。醫療負擔對移民和本地人是否陷入相對貧困均具有顯著的影響,相對於沒有醫療負擔的家庭,遭遇醫療負擔的移民和本地人的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分別增加了0.51倍和0.64倍。工作穩定性同樣對移民和本地人是否陷入相對貧困均具有顯著的影響,相對於家庭成員工作穩定的家庭,家庭成員工作不穩定的移民和本地人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分別增加了0.84倍和2.32倍。對比模型2a和模型2b中社會保障變量組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0.26<0.32、0.51<0.64、0.84<2.32),可以得出結論,相比於移民,本地人更容易受到城市社會保障不完善帶來的家庭負擔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得出了與假設2完全相反的結論,因此假設2被證偽。
為了對比社會保障因素對低學歷移民和低學曆本地人、高學歷移民和高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差異性以及對他們具體的影響效應,模型3a與模型3b、模型4a與模型4b分別對低學歷移民樣本和低學曆本地人樣本、高學歷移民樣本和高學曆本地人樣本分別做了回歸分析。分析結果顯示,控制變量方面,性別變量只有對高學歷移民的影響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高學歷移民中,男性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比女性減少0.51倍。主事者婚姻狀況影響效應的顯著性,在高學曆本地人樣本中消失。在觀察變量方面,對低學歷移民來講,只有工作穩定性對其是否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具有統計顯著性,家庭成員工作不穩定的低學歷移民家庭比家庭成員工作穩定的低學歷移民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了0.86倍。對於低學歷的本地人來講,教育負擔、醫療負擔和工作穩定性對其是否陷入相對貧困均具有顯著的影響效應。具體來講,相對於無教育負擔的低學曆本地人,有教育負擔的低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0.53倍;有醫療負擔的低學曆本地人比無醫療負擔的低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0.8倍;家庭成員工作不穩定的低學曆本地人比家庭成員工作穩定的低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增加2.18倍。對於高學歷移民來講,只有醫療負擔變量對其是否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在統計上具有顯著性,有醫療負擔的高學歷移民比無醫療負擔的高學歷移民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1.71倍。對於高學曆本地人來講,只有工作穩定性變量對其是否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具有統計顯著性,相對於家庭成員工作穩定的高學曆本地人家庭,家庭成員工作不穩定的高學曆本地人家庭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增加3.03倍。對比模型3a和模型3b中社會保障變量組對低學歷移民和低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0.4<0.53、0.23<0.8、0.86<2.18,並且教育負擔和醫療負擔對低學歷移民的影響不顯著),可以得出結論,相對於低學歷移民,低學曆本地人更容易受到城市社會保障不完善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得出了與假設3完全相反的結論,因此假設3被證偽。對比模型4a和模型4b中社會保障變量組對高學歷移民和高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效應,教育負擔的影響效應對兩者都不顯著;醫療負擔的影響效應對高學歷移民顯著,對高學曆本地人不顯著,從影響效應上來看高學歷移民也更容易受到醫療負擔的影響(1.71>0.17);工作穩定性變量對高學歷移民影響不顯著,對高學曆本地人影響顯著,從影響效應來看高學曆本地人也更容易受到工作穩定性的影響(0.73<3.03)。因此,假設4沒有得到數據的支持。
六、結論與討論
本文以家庭年收入中位數的50%為相對貧困線,將特大城市居民家庭劃分為相對貧困和非相對貧困兩類,基於「2015年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狀況調查」數據,運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分析了由於城市社會保障不完善所帶來的家庭負擔對城市常住居民陷入相對貧困的影響。並進一步對比了移民與本地人以及低學歷移民與低學曆本地人、高學歷移民與高學曆本地人之間影響的差異性。通過數據分析,我們得出結論:特大城市居民由於不完善的社會保障所帶來的家庭負擔,會增加其陷入相對貧困的可能性,驗證了假設1;相對於移民,本地人更容易受到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帶來的家庭負擔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證偽了假設2;相對於低學歷的移民,低學曆本地人更容易受到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帶來的家庭負擔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證偽了假設3;醫療負擔更容易造成高學歷移民陷入貧困,工作穩定性更容易造成高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假設4沒有得到實證數據支持。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本研究的分樣本模型並沒有從統計上驗證社會保障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組間差異效應(這需要進一步加入交互項進行檢驗),而是分別檢驗了社會保障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的組內差異效應,然後做了對照。本地人比移民更容易受到不完善的城市社會保障帶來的家庭負擔的影響而陷入貧困的原因可能是,在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下,社會保障與戶籍制度緊密關聯,移民如果不能獲得本地城市戶籍,很難享受到和本地居民同樣的社會保障,面臨陷入相對貧困風險的一部分移民很可能在缺乏社會保障的情況下離開這個城市。特大城市的教育對外地移民尤其是低學歷的外來務工人員並不是完全開放的,很多大城市務工人員的子女教育在家鄉完成,一方面爭取大城市的教育機會受到很多限制,另一方面子女在家鄉接受教育成本相對低了很多。教育負擔對低學歷的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具有顯著的影響,因為低學歷的本地人收入相對較低,還要面對特大城市不斷攀升的高昂教育成本,他們不能像移民那樣將子女教育安排在家鄉以減輕教育成本。醫療負擔主要對低學歷的本地人和高學歷的移民陷入相對貧困具有顯著的影響,醫療負擔對低學歷移民影響不顯著的原因很可能是承擔不起醫療負擔的低學歷移民會理性選擇離開城市,能夠留下來並繼續工作的一般都是身體健康的。而低學歷的本地人儘管可能擁有比低學歷移民更好的醫療保障,但他們必須承擔大城市高昂的醫療費用,因此更容易受到醫療負擔的影響而陷入相對貧困。高學歷移民儘管擁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無法享有和高學曆本地人同樣的醫療保障,因此也面臨著因為醫療負擔而陷入相對貧困的風險。工作穩定性對低學歷移民和低學曆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都具有顯著的影響,並且低學曆本地人更容易受到影響,高學歷人群中只對高學曆本地人影響顯著。一方面是因為北上廣特大城市吸引力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優秀人才,對本地人的工作機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擠壓,另一方面是因為工作不穩定的移民可能會離開本地。
由此來看,社會保障因素對移民和本地人陷入相對貧困影響的差異,主要是因為移民和本地人在享受與戶籍制度緊密關聯的社會保障制度中存在差異,同時也是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另外,無論是移民還是本地人,社會保障對其陷入相對貧困的不同影響,最重要的因素是學歷,學歷是個人能力區分的社會符號,是產生職業分化的重要因素,而社會資源和權利的分配又是根據職業分化進行的。收入是社會資源和權力佔有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而相對貧困群體面對的不僅是收入處在相對的弱勢位置,更是自我能力的發展以及子代實現跨越的壁壘。
相對貧困問題的實質是社會資源與權利分配公平合理的問題,它追求的並不是均等主義。沒有競爭就沒有活力,而競爭必然產生貧富與社會分化,這是社會運行的規律,也是社會進步的必然代價。能力發展的差異導致所獲得資源回報的差異,資源分配的差異又會導致能力發展的差異,這似乎是一個死循環,社會總會產生貧與富、強與弱的差異。從社會結構的視角來看,健康的社會擁有高的社會流動率,即社會群體向上流動的渠道是暢通的。社會要保證個體能夠獲得發展自身能力不受限制的最低限度資源和權利,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和勞動力價格機制的合理。
[參考文獻]
[1][20]原華榮.生產性貧困與社會性貧困[J].社會學研究,1990(6).
[2][6][21]李永友,沈坤榮.財政支出結構、相對貧困與經濟增長[J].管理世界,2007(11).
[3][17]李強.中國城市貧困層問題[J].福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1).
[4][28]朱登興,安樹偉.中國農村貧困問題與城鎮貧困問題比較研究[J].當代財經,2001 (9).
[5][11]楊立雄,謝丹丹.「絕對的相對」,抑或「相對的絕對」——湯森和森的貧困理論比較[J].財經科學,2007(1).
[7]國城調.中國城鎮居民貧困的測量[J].中國統計,1997(3).
[8][25]陳光金.中國城鎮貧困的主要經濟社會特徵與影響因素實證分析[J].北京工業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2).
[9][23]姚毅,王朝明.中國城市貧困發生機制的解讀——基於經濟增長、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視角[J].財貿經濟,2010(10).
[10]王榮黨,李保春.西方貧困線理論淵源和構造方法的演進脈絡,財政研究,2017(7).
[12]Sen A. Well-Being, Agency and Freedom: The Dewey Lectures 1984[J].Journal of Philosophy,1985(4).
[13][14]趙玉亮,鄧宏圖.制度與貧困:以中國農村貧困的制度成因為例[J].經濟科學,2009(1).
[15]劉玉亭,何深靜,顧朝林,陳果.國外城市貧困問題研究[J].現代城市研究,2003(1).
[16]關信平.現階段中國城市的貧困問題及反貧困政策[J].江蘇社會科學,2003(2).
[18]梅建明,秦穎.中國城市貧困與反貧困問題研究述評[J].中國人口科學,2005(1).
[19][29]蔣貴凰,宋迎昌.中國城市貧困狀況分析及反貧困對策[J].現代城市研究,2011(10).
[22]王小林,張德亮.中國城市貧困分析(1989-2009)[J].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2).
[24]高功敬,陳岱雲,梁麗霞.中國城市貧困家庭生計資本指標測量及現狀分析[J].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3).
[26]楊舸.流動人口與城市相對貧困:現狀、風險與政策[J].理論經濟研究,2017(1).
[27]楊洋,馬驍.流動人口與城市相對貧困的實證研究[J].貴州社會科學,2012(10).
[30]練樂堯,毛正中.我國城市貧困家庭的災難性衛生支出研究[J].西北人口,2008(5).
[31]張敦福.城市相對貧困問題中的特殊群體:城市農民工[J].人口研究,1998(2).
[32]李剛,周加來.中國的城市貧困與治理——基於能力與權利視角的分析[J].城市問題,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