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加快推進我省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近日,省教育廳發布《關於組織實施「浙江省初中校長素質提升計劃」的通知》,啟動實施初中校長素質提升計劃。
《通知》指出,2020—2022年,對全省初中正職校長及其管理團隊開展省級全員培訓,通過培訓整體提升全省初中校長學習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與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培養一批政治堅定、理念先進、富有情懷、業務精深、治校有方、緊跟時代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初中校長。
「素質提升計劃」全員培訓工作由浙江師範大學和杭州師範大學負責組織實施,首期培訓將於11月啟動。培訓如何實施?對初中校長提出哪些要求?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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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校長成長規律,促進初中校長的專業領導能力提升,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初中校長隊伍,為全面提升初中教育教學質量和優質均衡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設中貢獻有浙江辨識度的教育現代化實績。
2020—2022年,對全省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及民辦學校)正職校長及其管理團隊(即除正職校長外的相關校級管理者,2-4人)開展省級全員培訓。通過培訓整體提升全省初中校長學習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與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培養一批政治堅定、理念先進、富有情懷、業務精深、治校有方、緊跟時代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初中校長,為全面提升我省初中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奠定堅實基礎。
提高把握正確辦學方向的能力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義務教育政策法規和標準等,提升貫徹落實新時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能力,強化遵循教育規律和人的成長發展規律、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理念,提升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能力。
提高組織、領導與治理學校的能力
深入學習與研討初中學校的先進辦學理念、辦學規律、科學教育評價、教師成長規律等內容,引導初中校長更新教育理念,形成新思想,掌握新知識、新技能、新方法,特別是信息化時代學校管理形態的新變化及用數字賦能學校管理創新的能力,緊跟新時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提高高質量育人綜合改進的能力
深入學習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的基本原理和機制,樹立先進的教育質量觀,了解、掌握高質量育人綜合改進的基本框架、方案制定的基本技術和實施推進方法,提升初中校長問題解決能力和教育教學質量綜合改進能力。
分層分類、靶向培訓
為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按照我省初中發展狀況,分為城市優質初中、城市普通初中、農村初中及其他3個類別,各學校所屬類別由各地明確。培訓機構根據每個類別的具體提升目標制定針對性的培訓方案。
線上線下、混合培養
培訓採取混合式培養、分段實施模式,需求調研、問題梳理、線上理論學習、線下集中學習研討、經驗分享、高質量育人綜合改進方案制定與指導等交替進行。
任務驅動,團隊共進
聚焦「高質量育人綜合改進」主題,培訓過程中全面推動校長及其所在學校管理團隊開展學校教育教學問題診斷,制定學校高質量育人綜合改進方案,形成校長參訓、學校管理團隊參與的良好格局,以點(校長)帶面(校級管理團隊),促進校長個人及其學校管理團隊整體發展。
成果導向,以評促訓
通過示範引領推動一批省內先行學校,總結、提煉高質量育人實踐成果,促進參訓校長形成學校高質量育人改進方案的文本性成果,對所有文本性成果進行過程性指導、評定優秀方案成果或典型案例成果,以評促訓,以評促進。
培訓機構
「素質提升計劃」全員培訓工作由浙江師範大學和杭州師範大學負責組織實施,兩校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另行發文公布。
時間安排
全員培訓共分為5期,每期350名左右,分別由兩個實施單位根據各地上報的3個類別學校數量組織實施。其中,第一期培訓將於2020年11月啟動,後續四期計劃分別於2021年3—6月、8—10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2022年3—6月實施。第一期培訓對象不含民辦學校,各地參訓名額分配戳圖
學分認定
正職校長經考核合格計120培訓學分,其中,線下集中培訓80學分,線上培訓40學分(線上培訓需要以校為單位組織,校級管理團隊建立學習小組集體學習),正職校長此次培訓學分可計入「十四五」90學分培訓類別;其他校級管理團隊成員經考核合格計40培訓學分。以上學分為指令性、混合式培訓學分,列入校長培訓的「規劃學校發展」領域。
加強組織領導
省教育廳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職能處室和培訓教研機構共同參與的「素質提升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明確「素質提升計劃」目標任務,制定輪訓計劃,協調各方力量,指導培訓推進工作。成立相應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負責「素質提升計劃」實施的具體管理、質量監督等工作。各市縣教育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處室,落實專項培訓聯繫人,按照要求選送校長參訓,認真做好組織報名、過程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並將參訓情況與校長的工作考核掛鈎。各地責任處室、負責人及培訓聯繫人名單請按要求報「素質提升計劃」工作辦公室。
規範培訓過程
培訓機構要根據「素質提升計劃」的目標任務、實施方式要求精心設計培訓方案,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培訓工作,建立和完善培訓管理制度。要規範培訓內容,做好培訓對象需求調研,根據培訓對象類別和基礎情況、面臨的主要問題、所在學校提升的目標等,優選培訓課程,培訓內容須與崗位需求相一致。要規範培訓過程,堅持專家引領和自主學習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踐反思相結合,創新培訓模式,提高參訓學員和所在學校的獲得感。規範培訓評價,採用過程性和結果性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進一步完善培訓方案。
強化師資保障
培訓機構要在原有培訓專家資源庫基礎上,進一步篩選高校教育管理專家、一線優秀校長、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業務骨幹等組建符合本項目實施需求的導師團,並積極吸納參加過「教育部卓越校長領航工程」「長三角名校長培訓」「浙派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等高端項目的優秀學員充實隊伍,制定導師團指導學員及其管理團隊和其所在學校的方案,組織導師團指導工作的實施。
加強考核督導
建立培訓工作定期督導檢查制度和評價制度,加強對參訓校長的過程性和結果性考核。培訓機構須對參訓校長在培訓期間出勤記錄、學習日誌、學習體會或總結等進行收集整理、考核;根據目標和內容,對參訓校長所學知識和操作實務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級培訓考核結果由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反饋給參訓對象所屬教育局,並列入各地教師培訓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