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友們開始討論一個問題:媽媽的媽媽,該如何稱呼?叫外婆還是姥姥?事情的起因是有網友爆料說: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不光是《打碗碗花》,同一本教材的第6課《馬鳴加的新書包》也全部用了「姥姥」這一表述。
這篇文章逍遙子上學的時候也學過,印象中原文用的是「外婆」,而不是「姥姥」,怕自己記錯了,還特意搜索了課文原文,發現作者文章中寫的全篇都是"外婆"。
「外婆」和「姥姥」含義相同,在生活中都常常能聽到,上海本地更是以喊「外婆」居多,更改原文是為哪般?很多人不解,教材中為什麼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有媒體貼出網友找到的截圖,表示去年上海市教委就曾回復過相關問題,其認為「姥姥」是普通話詞彙,「外婆、外公」屬於方言。
看到這個回復,網友的討論頓時炸開了鍋,有網友說:我一直以為姥姥才是方言,外婆才是普通話說法。說實話,逍遙子也是這麼認為的。甚至在我們當地的語言習慣裡,根本就沒有「姥姥」這個詞。 或者因為地域的不同的一種稱呼,結果上海教育局給這麼個無釐頭的說法這我也是醉了!我們這邊各種各樣的方言雖然很多,但是大家如果轉換成書面用語或普通話絕對妥妥的媽媽的媽媽叫外婆!媽媽的爸爸叫外公!很多兒歌這個稱呼也是這麼唱滴嘛——媽媽的媽媽叫什麼?媽媽的媽媽叫外婆,媽媽的爸爸叫什麼?媽媽的爸爸叫外公!(難道其它地方的兒歌是——媽媽的媽媽叫姥姥,媽媽的爸爸叫姥爺?)
要說心裡陰影面積最大的還屬上海的網友們,很多網友表示對"姥姥"這一稱謂感到很不習慣,把"外婆"改成"姥姥"以後,許多我們耳熟能詳的表述,都變得怪怪的……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小紅帽的「狼外婆」,以後是不是得叫「狼姥姥」?更彆扭的是,腦補一下你唱「澎湖灣,澎湖灣,姥姥(應為外婆)的澎湖灣……」的情形,就能感覺舌頭和牙齒的不情不願。媽媽們哼著小調哄孩子的時候,最好也別忘了,搖啊搖,要搖到姥姥橋,萬一搖到外婆橋,孩子將來還得再把「外婆」變「姥姥」。
上海語文課本的這一改動,貌似微不足道,卻涉及到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一,到底什麼是普通話,什麼是方言?第二,文學作品中的方言有沒有必要統一修改為普通話?
我們先來說說第一個問題:到底什麼是普通話,什麼是方言?我特意搜索了一下關於「普通話」和「方言」的定義:
普通話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 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標準漢語。
漢語方言俗稱地方話,只通行於一定的地域,他不是獨立於民族語之外的另一種語言,而只是局部地區使用的語言。
中國地域廣闊方言眾多。由於不同方言在溝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礙,不利於各地經濟文化的溝通交流,因此存在"區域文化島"的現象,這些"區域文化島"保留了不同地區的先進文化和民間智慧的精華,但是由於語言障礙無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補,因此,需要有一種共同語來消除"區域文化島",將中國廣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來。上古時代的漢民族共同語稱為「雅言」,漢代稱為「通語」,明清時代稱為「官話」,民國初年稱為「國語」,新中國以後叫「普通話」,名異實同,本質都是民族共同語。
上海市教委的這個解釋這讓我有點啼笑皆非,因為實在是黑白顛倒了。因為「姥姥」才是方言,而「外婆」則是通用漢語。
首先,中國古代是宗法社會,父系和母系分得非常嚴格(大概沒有哪個民族哪個國家像我們這樣執著兩系血統了),所以古書裡凡是寫到母系親屬,前面都要冠個「外」字。《說文》:「外,遠也。」也就是對一個小孩子來說,母系相當於父系來說,是疏遠的,不重要的。《史記》《漢書》寫到母系,都稱「外家」,眾所周知,西漢末年最大的政治問題是「外戚」當政(也就是皇帝母系那邊的親屬把持朝政,王莽這個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外戚),而不會說「姥姥家當政」。為什麼?因為「姥姥」是地道的方言,用起來不雅,而且在漢代還沒產生。 你看《漢語大字典》引《爾雅》是怎麼說的:
其次,漢語構詞多講究理據,「外婆」這個詞,我們一眼看到,就可以分析是指母系那邊的女性長輩。「姥姥」則完全讓人摸不著頭腦,還會產生誤解,眾所周知,金庸小說裡有個「天山童姥」,你就不知道是天山上的兒童一樣的外婆,還是指天山上童顏巨那什麼的老太婆。因為「姥」的本義是「老婦」的意思,作為「外婆」的意思,在漢語中出現很晚,目前最早的書證才是明代,我們看《漢語大字典》的相關義項:
上面明確把「姥姥」界定為方言。我不明白《現漢》的編寫者為什麼要把這個常識倒過來,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使漢語粗鄙化,使我們典雅的漢語蒙羞。
再來說說第二個問題:文學作品中的方言有沒有必要統一修改為普通話?
著名語言專家錢乃榮告訴記者:」我覺得沒有必要把「外婆」改成「姥姥」,而且「姥姥」的「姥」字從古代到近代都是沒有這個字的,是後來才有的。「姥姥」原來就是北京的方言詞,後來吸收進普通話所以叫「姥姥」。「外婆」這個詞在漢語裡用得很廣,而且方言詞彙吸收得越多語言就越豐富越生動。魯迅、老舍、茅盾、葉聖陶他們的散文文章裡面方言詞一直在用的,那魯迅的文章放在課文裡你改嗎?所以有的是詞不必要改的。」
「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相比於普通話,方言本身的詞彙較豐富,更能生動地傳情達意,有著很強的文化認同感與親近感。專家呼籲:保護方言這種歷史文化的載體,在傳承和保護方言的同時合力推廣普通話。其實,普通話交流固然標準、方便,但是方言所具有的生動和美感也是不可代替的。小學課本選擇文學作品是為了傳遞文學之美,而作家的創作都是字斟句酌,叫外婆還是叫姥姥,應該和作品中故事的發生地和人物密切相關,隨便更改便是對文學本體的傷害,違背了選文的初衷。因此,不尊重文本,對文本的任意刪改,都是對原有信息系統的破壞,這不僅僅是文字問題,更是態度問題。尊重文本是學習語文的基礎,也是選編教材的基本態度。這是語文學習的內在要求,也是學好語文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