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感恩節,約有4000萬隻火雞在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難逃成為餐桌佳餚的命運。
作為美國國家的自豪和美國家庭價值觀念的象徵,火雞當之無愧。但火雞又是如何躋身為感恩節的餐桌經典呢?
成功既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命中注定。如今已經無法確定最早吃火雞習俗是否是來源於1621年豐收慶典中清教徒和萬帕諾亞格人共享的火雞大餐。當時,野生火雞數量較多;移民領袖威廉·布拉德福德(William Bradford)在日記中提到那些火雞「數量繁多」。但是,日記僅存的篇幅中關於這次大餐的記錄僅有四個男人去「捕鳥」,而這種獵物既可以指鴨子或是天鵝等所有禽類。
1777年開始,美國國會宣布將感恩節設為國家的傳統節日,與此同時美國國徽也應運而生,不過由於火雞形象不夠正派,並沒有當選國徽標誌。當時設計國徽時參考了這麼幾種鳥類:公雞、和平鴿和鷹。最終,美國國徽委員會接受了查爾斯·湯姆森(Charles Thomson)於1782年提出的使用禿鷹圖案的建議。
然而,兩年之後,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自傳中寫道他懷疑當初的決定是否有誤:「我不希望禿鷹成為我們國家的象徵。這種鳥道德敗壞,為了生存不擇手段…大多數禿鷲都是窮途末路,而且往往很骯髒。」與之相反,富蘭克林寫道,而火雞則是一種「更容易被接受的鳥類…雖然有那麼點平庸而愚笨,但是卻能代表著勇氣。」
富蘭克林的無心讚美使得火雞的形象有所轉折。19世紀,火雞作為廉價肉類產品為廣大美國人購買,成為了暢銷品。到了1869年,美國作家哈裡耶持·比徹·斯託(Harriet Beecher Stowe)在其作品《老鎮居民》(「Old Town Folks」)中提及舊時的感恩節情景,「火雞,雞肉…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蔬菜,種類繁不勝數,凡是美國土地能長出來的東西都擺在了餐桌上。」
儘管火雞的餐桌地位傲視群雄,但是它的形象仍然無法企及狼、熊及北美野牛。19世紀美國詩人中鮮有謳歌火雞的,不過倒有一位從火雞找到靈感進行創作,他就是美國民間作家詹姆斯·惠特科姆·萊利(James Whitcomb Riley 1849-1916),他的作品有《安妮》(「Little Orphant Annie」)。
萊利寫過如下經典詩句:「當冷霜初降,南瓜與飼草披上一層白衣,/慵懶的雄火雞發出咯咯的叫聲…啊,這叫聲在我心上敲出一串聲響,好像大鐘滴滴答答,」也許這些詩句讓其他詩人覺得關於火雞已經無可再寫了。
直到20世紀人們對火雞的印象才從火烤肉餅食材中有所改觀。如果說1968年百老匯音樂劇《承諾,承諾》(「Promises, Promises」)可能被人們所淡忘,但其中第一幕美輪美奐的歌舞片段「火雞藏好」( 「Turkey Lurkey Time」)成為了永恆的經典手機鈴聲和合唱團曲目。
1983年,在英國一檔遊戲競賽電視節目《家族財富》(「Family Fortunes」)中,火雞創造了歷史。參賽者要利用火雞來回答三個同一行或者同一列的問題,例如「說出人們去海灘要帶的東西。」不過火雞真正火起來是在接下來的十年中,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的情景喜劇《老友記》(「Friends」)——在該劇第五季第八集中,火雞成為了傳奇的偉大存在。沒有人想到像劇中的喬伊(Joey)那樣能夠把腦袋塞到火雞肚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