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農業部統計,我國每年產生的農藥包裝廢棄物超過100億件,大量農藥包裝廢棄物被丟棄在田間地頭,殘留在農藥包裝廢棄物上的化學物質滲透到土壤和地下水,對農田環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系統、農產品質量等造成較大的破壞,嚴重阻礙鄉村綠色可持續發展和鄉村振興進程。
今年9月,巴東縣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深入全縣12個鄉鎮,在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汙染環境專項行動時發現,多個鄉鎮農資經營者銷售不規範,普遍存在將農作物種子及農藥混櫃擺放,且混雜夾放食品;未建立或規範建立生產經營檔案或銷售臺帳以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帳;未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未按照規定要求農藥購買者退回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極少且按照生活垃圾予以處理等問題,極易造成生態環境汙染,給農業帶來損失,危害農民切身利益。
為及時防治農藥包裝廢棄物汙染,保護生態環境,巴東縣檢察院第一時間向轄區人民政府、農業、環境主管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的規定,組織、協調、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的宣傳,指導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專業化服務機構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處理;建立健全回收處理體系,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設施建設;依法規範區域內農資經營者行為,確保農資質量安全,在經營場所設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並進行處理;要求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帳,記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數量和去向信息。
檢察建議得到了各責任單位的積極響應,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剖析了存在的根本原因和問題並第一時間整改。一是加強培訓,廣泛宣傳。組織農資經營者就種子農藥、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農藥經營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培訓,督促農資經營者主動承擔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責任,並做好對農戶的宣傳工作。二是開展全縣農藥經營專項整治。對全縣12個鄉鎮開展農藥經營專項整治,發現無證經營2起,責令停止經營並立案查處;開展農藥質量監督抽樣,抽檢10個1個不合格,依規處理中。三是督促農藥經營者依法規範經營。對全縣經營門店118家進行檢查,取締不合格經營門店2家,對12家擺放不規範、不整潔的經營門店責令限期整改;強化種子經營管理,收集種子經營檔案110餘戶,進行集中保管。四是建立行業規範推進回收規範化。制定《巴東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方案》,組織張貼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明白卡,並在所有農藥經營點設置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桶,規範電子臺帳管理,全流程監管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
經過4個月的專項整治,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專項監督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巴東縣檢察院將持續關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問題,切實發揮檢察職能,維護城鄉生態環境和生活健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來源:巴東縣人民檢察院】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