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用語言追求真理,而語言天然的欺騙性卻在偽造著真理。——坤鵬論
伯克整個修辭思想的出發點是對人的一個基本設定——人是使用象徵的動物。
初看平淡無奇,細思內涵深遠。
伯克正是由它展開並譜寫出了其宏偉的修辭哲學思想體系。
而且,他從這個命題中又引申出了兩個相關命題:
人是發明象徵的動物;
人是濫用象徵的動物。
一、什麼是象徵?
坤鵬論認為,理解伯克這個基本設定的關鍵在於明白什麼是象徵。
他所說的象徵的英文是symbol,有符號、象徵、代號、記號的意思。
因此,也有不少人將其直接翻譯為符號。
不過,坤鵬論認為,譯成象徵才更為貼切。
因為:
首先,伯克的學術研究實踐始於文學評論,他本人也是從文學起步,而symbol這個概念恰恰源於西方文學理論,專指象徵,而非符號。
在文學傳統中,象徵是最古老的一種文藝表現手法,即用某種具體的事物去充當另一較為抽象的事物(比如:抽象 的概念、思想或感情)的感性符號。
其次,英文的symbol源於希臘語,其本意就是象徵。
它原指一塊木板(或一種陶器)分成兩半,主客雙方各執其一,再次見面時拼成一塊,以示友愛的信物。
幾經演變,象徵才具有了現在的含義。
再次,symbol從古典修辭學開始就是修辭的一個專門術語,比如:亞里斯多德認為隱喻就是象徵修辭格。
而符號這個釋義相對更年輕、更現代,因此,譯為象徵也更符合歷史。
伯克極大地擴展了象徵的外延,使其涵蓋了以語言為代表的一切標記和符號,既包括語言的也包括非語言的內容,比如:表情、手勢、體態等副語言特徵以及建築、雕塑、服飾等各種文化形式。
他指出,人類不僅僅是一種理性的動物,還是一種使用象徵的動物。
由此,他將象徵定義為:
人類生存的基本保證;
人類賴以安身立命的根基;
絕非僅僅是一種工具。
簡單講,這個思想的基本理念是:我們一直生活在一個象徵化了的現實中。
二、語言是最典型、最基本的象徵行為
伯克認為,語言是人類最基本的象徵行為。
語言將人類的經驗條理化和概念化,相當於人類用語言來詮釋客觀世界,這就是知識。
因此,人類知識的積累和發展在相當程度上就是一種語言的活動。
與此同時,我們還將語言結構加諸於這個世界,因為不管是經驗還是概念,本質都是為了行動,為了改變。
而我們的生活基本由經驗和概念構成,我們學習經驗和概念,然後又用經驗和概念去工作和生活。
換言之,人主要生活在語言之中——語言導致了人們的行動;語言建構了人們生活的現實。
伯克詳細地闡述、論證了這個觀點。
首先,他指出,語言導致人們的行動。
坤鵬論以前講到過,在這個概率世界中,除了死亡沒有概率,選擇同樣也沒有概率,我們必須時刻對現實做出有利和不利的判斷,並權衡自己該如何選擇、如何行動。
伯克認為,在這個過程中,人們運用語言對各種功能和關係命名,以便我們對其採取相應的態度和行為。
同樣也是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形成了對世界的看法,形成了自己的性格,這些相應的語言標記浸潤著人們的態度,並暗示了人們的行動。
所以,我們的一切感知,包括解釋、態度、判斷、選擇以及隨之而來的行動,都是通過我們創造、運用並誤用主要是語言等象徵來完成的。
甚至,我們很多時候是在被象徵所運用。
這怎麼講呢?
伯克指出,話語是有強烈寓意的,物體的指稱包含了情感的暗示。
語言是一種人們選擇具有道德偏好和含蓄的隱喻來描述這個世界的行為。
因此,語言從來不是公正的。
作為意識必須的載體,語言會產生強而有力的影響。
還記得2500年前高爾吉亞提出的修辭學的兩個原則嗎?
第一,說服,是一種欺騙的形式;
第二,話語的力量,主要依賴於它的詩性特質。
說服,就是修辭的本質。
而伯克直接繼承了這兩個原則,認為詩化和修辭化互相融合併創造了行為。
「這些情感和道德的成分自發地存在於語言之中以增強行為本身,因此使得相同的話語更富交際性和主動性。」
其實這個觀點尼採早已闡述過。
尼採還認為,所有語言都是隱喻,就像隱喻這個詞本身所闡明的那樣(其英文為metaphor,在希臘語中meta表示轉移,phora表示運送),即一種調動和遷移。
隱喻是標示語言是思想和事物的工具。
同時,他指出了語言的局限和潛力。
尼採認為,在語言產物中本身存在的隱喻的多層性,語言作為雙重隱喻,將事物重塑並改良得更宏偉。
他指出,語言具有流動性,是指向正確表示的、是追求真理的。
他在《真理與謊言》中將真理界定為:「隱喻,換喻,神人同一論的機動大軍」,總之是「人類關係的總和,這些關係通過詩歌,修辭被加強了,得以變化了,被裝飾了,經過在一個民族中長時間使用被固定了,規約化了,並具有約束力了。」
尼採還揭露,語言作為一個虛偽的、強大的工具,偽裝成真理,繼而生成了整個道德體系。
對尼採而言,隱喻和修辭對個人和社會產生影響。
他認為隱喻同時帶來限制和生成的可能性。
這些都與伯克的隱喻觀不謀而合。
另外,伯克認為,由象徵的特定組合形成的意識形態系統對我們的影響尤其重大。
我們常常提到洗腦這個詞,它的意思是用外部壓力將某一意識形態灌輸給他人。
但是,洗腦者本身其實也經歷了相似的被洗腦的過程。
追根溯源,真正的洗腦者其實是相關的意識形態,也是話語本身。
伯克由此發問道:「究竟是我們單純地在使用言辭呢,還是言辭同時也在使用我們?」
「它使我們覺察到意識形態如何像一尊『降臨凡間的神祗』或者一個『附著在人體上的精靈』那樣,驅使著人們以某種方式行事。」
其實,早在2500多年前,高爾吉亞對此就曾有過精闢的斷言:「言說是一位大權在握的王公」。
更為重要的是,伯克認為,語言不僅導致我們的行動,創造能力,獲得所需,還建構了我們的現實。
我們所建構的象徵世界成為我們生存的第一現實,它比物理世界更直接地作用於我們人類本身。
伯克特別指出,雖然人們拒絕承認,但是我們體驗到的「現實」實際只不過是「有關過去的各種象徵和我們主要通過地圖、雜誌、報紙等獲悉的那個『現狀』混雜在一起」而形成的感知。
要不是因為有了「語言」或「一般意義上的象徵」,連我們的自我意識甚至都「幾乎將蕩然無存」。
請靜靜地、真實地捫心自問,我們自認為是自己的思想、感受、認知,到底有多少真是自己第一手獲得的!
它們中的絕大部分其實是父母給我們的、是學校教給我們的、是媒體告訴我們的、是別人講給我們的……
一道一道過篩子後,真正屬於我們自己的,少得可憐!
伯克認為,人是使用象徵的動物,語言是象徵行為,語言就是修辭。
因此,人一旦運用語言,就不可避免地進入修辭環境。
修辭行為普遍存在於人的生存環境之中。
此觀點與尼採很相似,尼採也認為人是使用象徵的動物,語言等同於修辭,語言的重要性不是因為其在認識論上的作用,而在於其存在的修辭性質:
「構造語言的人,並不感知事物或事件,而是體察飄忽而至的欲願:他不溝通感覺,卻僅僅是端呈感覺的摹本,與人共享……事物的絕對本質不可體知。我們的感知和經驗將事物的諸多側面、從某個角度講頗為可觀的知識提供給我們,在此之前,我們的言辭絕對沒有懸擱著;一旦感知了衝動,言辭即可脫口而出。感覺佔據的不是事物,而僅僅是某個符號。此為首要的方面;語言是修辭,因為它欲要傳達的僅為意見,而不是系統知識。」
「就其意義而論,一切詞語本身從來就都是比喻。」
總而言之,人是語言的動物,更是修辭的動物。
三、為什麼語言是象徵行為?
坤鵬論在前面提到,當我們進行反思時,會發現經驗和概念基本覆蓋了我們的全部生活,人主要生活在語言中。
但是,基本和主要都不等於所有,我們的生活中還有像生長、消化、呼吸、新陳代謝等生理過程。
伯克專門提出了行為(action)和運動(motion)的區分。
行為,代表著象徵性,指與行為相關聯的人的精神方面的特徵,它使我們超越動物性而成為人,象徵性動機包括人們會努力去實現的目標,比如:教育、政治制度、道德規範、宗教、商業、金融等。
運動,代表著動物性,指人的生物方面的特徵,上面提到的生理過程,而與之相對應的如吃飯、居住、休息等,都是動物性特徵作為動機源引發的最基本的運動形式。
伯克認為:
——行為的產生意味著選擇的自由,「如果某個行為不是自由的,那它就不能稱其為行為」。
——選擇隱藏於行為之中,「如果你不能做出選擇,你就不是在採取行動,而是物理性的、被動的移動,就像一枚被球桿所操縱的撞球一樣,只是機械性地去迎合它所遇到的阻力而行動。」
——行為的產生隱藏著目的或意願,一個人必須願意做出某種選擇,才能稱得上是行為。
伯克由此得出結論:
首先,語言是象徵行為;
其次,語言作為象徵行為意味著,語言符號的使用具有選擇性和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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