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法新出臺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退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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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男童利用上網課間隙
三款手遊充值7萬餘元
長沙市民張小姐發現母親的微信零錢的五萬多元不翼而飛,並且支付寶裡的兩萬多餘額也沒有了。
根據帳單顯示,從3月30號開始,該帳戶就不斷地往「部落衝突」和「逃出銀河系」兩款遊戲裡充值。
從4月21號開始到4月22號,弟弟小茗開始接觸一款叫做「三國Q傳」的遊戲,充值的數額大幅增加。
發現這一情況後,大家都很生氣,並且對小茗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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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遊充值
最高法:監護人退款應支持
張小姐對遊戲公司進行了溝通與申訴:
網路遊戲公司一:退款的金額給您申請了退款28439。
網路遊戲公司二:你聯繫過客服嗎?
張小姐:聯繫過很多次了
張小姐:客服說,您的寶石已經用完了,我們不予以退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臺的指導意見,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淇予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內容來源: 芒果都市(h848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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