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點臉不?普悠瑪列車出軌,臺鐵賠償金還要殺價!

2021-02-15 八卦臺灣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名從第4車廂脫困的楊姓婦人,因翻覆意外斷了三根肋骨,被視為輕傷者。

林婦女兒向媒體表示,事後她看新聞才得知有賠償金,致電到臺電詢問相關人員,卻得到那筆賠償金是「醫療補助費」,只能「拿醫院收據去實報實銷的申請」的回覆,且因政策改變,最高金額還從60萬降到40萬元,而被視為輕傷者的楊婦更一毛錢都領不到。

除了賠償金之外,林女也向媒體提到,臺鐵原本表示凡有就醫紀錄就可領取的5000元慰問金,竟變成「在醫院有碰到臺鐵長官,才會發放的一筆錢」讓她十分傻眼,但向議員抱怨後,5000元慰問金又變成「之後會補發」,種種誇張行徑讓她直言「我們被當成騙錢的一樣。」

對此,臺鐵則回應,有關輕傷者的醫療補助,民眾在就醫完整治療後,具妥提供診斷證明、醫院單據、乘車票據(如移師則在傷者名冊內即可申請)等相關證明,向臺鐵提出醫療費用申請,臺鐵將予以實報實銷。

依據臺灣「鐵路法」62條《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賠償40萬,但另有20萬來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及其他事故特別濟助金髮給基準」,因此共提供上限60萬元醫療補助,另加慰問金5000元,傷者可依診斷證明提出申請,將來如需後續醫療照護,導致費用超過60萬者,則將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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