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共同宣言》的發表是提高公眾和關鍵決策者對檔案的理解和認識的重要一步。《宣言》簡潔有力地對現代社會中檔案相關內容進行了說明,使得全球對檔案和檔案管理員的目的、價值和範圍的理解更深入。近日,一次針對12位《宣言》翻譯人員的調查為我們揭示了《宣言》翻譯背後的故事。
《檔案共同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Archives,簡稱UDA,下文簡稱《宣言》) 的最初版本由國際檔案理事會的專業協會處與一個國際工作組於2007年在加拿大魁北克市完成,旨在為不同語境、文化和檔案傳統的全球檔案館提供一個通用的表述。《宣言》於2010年在奧斯陸國際檔案大會上一致通過,此舉對於進一步普及公眾對檔案館的了解起到了關鍵作用,為世界各國檔案館在公眾和決策者中提升其對檔案館的認知度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會。從國際檔案大會通過《檔案共同宣言》的那一天開始,國際檔案界就為其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採納而不懈努力著,最終《宣言》於2011年11月10日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的第36屆會議中通過。
《宣言》的初始語言是英語和法語,自從《宣言》制定後,ICA的專家組就一直致力於將宣言翻譯為其他語言,便於儘可能跨越政治和文化界限,幫助世界各地人們更好地理解《宣言》的內容。目前《宣言》已被翻譯成40多種語言,並在ICA官網提供了多種語言的印刷版和網絡版海報以供下載與使用。
《宣言》的主要讀者是非專業人員,《宣言》標題中的「universal」一詞指的是每個國家、文化和語言群體的普通大眾。因此,在翻譯時必須謹慎而精確,在此期間,對關鍵術語的翻譯就極為重要。
對「檔案(archives)」與「檔案工作者(archivist)」的翻譯
《宣言》的英文版以「檔案是決策、行動和記憶的記錄」(Archives record decisions, actions and memories.)開頭,檔案工作者的作用被描述為「是接受過基礎和繼續教育的專業人士,通過支持文件的形成,通過選擇、保存並提供利用文件而為社會服務」(The role of archivists as trained professionals withinitial and continuing education, serving their societiesby supporting the creation of records and by selecting,maintaining and making these records available for use.)。
英語中的「記錄(record)」是指捕獲文本、圖像或聲音以保留事實供將來參考並提供決策和活動的證據。在英語概念中,只有那些具有永久價值的記錄將成為檔案,沒有永久價值的記錄將被消除;且檔案永不會被消除。而在國際概念中,記錄是由檔案管理員管理的檔案——檔案管理員將挑選一些檔案供永久保存和使用,其他檔案將被消除。
翻譯人員在對《宣言》中「檔案」的使用,遵循的是國際檔案概念,而不同於英語中的檔案概念。比如在法國,檔案從產生之初就被稱為「檔案」,從產生到消除或永久保存,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都將保留「檔案」的名稱。同樣,荷蘭意義上的「檔案」概念並不局限於具有長期價值的文件,如果檔案沒有價值,就可以銷毀。
通常,翻譯人員會遵循專業術語,例如 ISO 和 ICA 標準中使用的術語,以及機構、僱主和政府制定的具體規則。但如果某個概念在他們的語言和文化中不存在,翻譯人員會從其他地方借來一個詞彙。另外一些情況下,有些國家在得到當局批准後,會創造一個新詞。
阿拉伯語、漢語、法語、義大利語和西班牙語等使用「文件(documents)」等詞語來涵蓋「records」這一英語概念,即使「documents」概念不同於英文中的「records」概念。而以色列、伊朗和菲律賓的情況非常特殊,它們沒有英語文化,英語也不是它們的官方語言,但他們採用了英語中「records」的概念,這是因為它們的政治制度受到了英美國家的影響。荷蘭語、希伯來語、波斯語和俄語都有「records」這一概念,但它們不等同於英語中的「records」,比如在荷蘭,「records」是行政機構以任何形式接收或創建的文件,即只要具有價值,當局就保留這些記錄。
在英語中,「memories」是指發生在我們的意識中過去記住的事情。但當它們被捕獲為文本、圖像或聲音時,就將成為記錄和潛在的檔案。《宣言》同時使用「memory」和「memories」,這對翻譯人員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和困難。一方面,它可能在翻譯人員的母語中不存在或者具有多種含義;另一方面,它往往沒有正式地位,因此翻譯人員難以對正式宣言中該概念的使用達成共識。
所以,《宣言》的翻譯人員必須要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我的文化中的『記憶』是什麼?」他們給出的不同的回答反映了「記憶」的複雜性。比如,在俄羅斯,「記憶」被視為非官方的、通常是個人來源的一種文件來源,代表作者的個人觀點,因此不能被視為官方記錄的性質。而荷蘭社會認為「記憶」是地方、區域或國家應該記住的寶貴要素。
《宣言》支持開放利用檔案,支持將檔案作為豐富人類社會知識、促進民主、保護公民權利和提高生活質量的手段。但《宣言》沒有定義「開放利用」的概念,因此翻譯人員需要通過各種方式為受眾詮釋了何為「開放利用」。
一些國家根據其他國際官方文件來定義「open access」。《柏林宣言》(Berlin Declaration Open Access to Knowledge in the two official on Sciences and Humanities)中「開放利用」的概念要求「向所有用戶授予免費、不可撤銷、全球性的訪問權,以及複製、使用、分發、傳輸和公開展示作品以及製作和分發衍生作品的許可」。《檔案利用原則》(ICA Principles of Access to Archives)提倡「根據檔案機構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協議框架,儘可能廣泛地使用檔案」。荷蘭語中「開放利用」的含義是自由進入,沒有障礙,人人平等,正如《柏林宣言》所表達的一樣。
但「開放利用(open access)」並非在每個國家都有解釋。有將「開放利用」視為儘可能廣泛地查閱檔案,或是根據帶來規則和限制的立法進行訪問,或是根據機構設定的條件進行訪問,或視為對所有人都有自由訪問。因為翻譯人員努力避免在與本國公民更好地交流時使用專業術語,這也增加了對「開放利用」概念的解釋差異。
總的來說,《檔案共同宣言》的翻譯遵循了一條重要的原則,即使用公眾能夠理解的詞語。作為這一原則的代價,不同語言的《宣言》中使用的概念會有所不同也是可以理解的。
《檔案共同宣言》是向世界宣傳檔案的重要工具。想要了解更多關於《檔案共同宣言》翻譯的知識,歡迎登錄ICA官網進行查閱。讓我們一起響應國際檔案理事會的號召,幫助推廣《檔案共同宣言》,為檔案事業的發展做出努力!
參考文獻
Claude Roberto, Karen Anderson & Margaret Crockett (2021) Translating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Archives: working with archival traditions and languages across the world, Archives and Manuscripts, DOI: 10.1080/01576895.2020.1854095,
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01576895.2020.185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