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示預付卡費消費風險和預防預付卡消費陷肼,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巴林右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預付卡消費警示:
1、消費警示範圍。預付式消費行為是指消費者先支付價款,經營者在以後一段時期內分次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行為。由於消費者先付款,經營者後履行義務,消費者承受較大風險。現實中,預付式消費多表現為經營者向消費者發售預付卡的方式預收價款。
2、慎重選擇商家。對規模較小、經營和管理狀況不佳、開業時間較短或未能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商家,以及經營場所租賃期屆滿、存在停業歇業等風險的商家,要慎重選擇。建議消費者儘量選擇證照齊全、經過主管部門備案、市場信譽度高、經營狀況好的商家。
3、保持理性消費。辦卡消費要理性充值,不要被商家宣傳優恵折扣迷惑而衝動消費,也不要被商家花言巧語誘感,更不要圖佔小便宜。儘量不要一次性存入過多金額,消費者存入現金後,要及時消費,以免由於市場、經濟和社會等原因商家停業關門走人、導致財產損失。
4、籤訂書面協議。消費者辦卡時應向發卡人要求籤訂協議或合同,口頭承諾不可信。要查看清楚合同內容,對不合理的條內容,要及時糾正,便於事後消費維權爭議的解決。
5、索取消費憑證。辦卡消費要索要票據,或錄製交易情況,並妥善保管發生糾紛便於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金額大的消費卡,要做好備份,定期核對消費記錄和金額,每次消費後注意核對餘額動態,以防卡內餘額缺失。
6、消費糾紛處理。出現預付卡消費糾紛後,消費者可以依據協議或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可以向預付卡的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涉嫌惡意侵佔他人財產或經濟詐騙的,可以向相關單位報案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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