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前市場監管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食品作坊無證生產加工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嶽市監罰字〔2021〕18號
處罰名稱:食品作坊無證生產加工案
處罰類別1: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處罰類別2:罰款
處罰事由:當事人在《嶽西縣食品加工小作坊開業登記證明》於2018年12月27日已過期至今已兩年多,當事人在未取得延續許可的情況下仍繼續從事生產生條的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構成無證從事小作坊生產經營行為。
處罰依據:根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相關規定
行政相對人名稱:嶽西縣永宏生條食品作坊
行政相對人代碼_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40828XXXX41827
法定代表人姓名:餘X宏
處罰結果:1、沒收違法所得4000元,2、罰款1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1-02-08
處罰機關:嶽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執行情況:全額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六條 實行食品小作坊登記制度和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制度。登記和備案不得收取費用。
第八十五條 食品小作坊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來 源 | 嶽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 編 | 程暑煒 編 輯 | 劉倩
主辦單位 | 嶽西縣融媒體中心
投稿郵箱 | 2724046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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