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許村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在許村鎮塘橋村八組曹家埭8號有一地下食品加工黑作坊。多個部門執法人員來到現場,發現為一個隱藏在村內的地下糕點加工作坊。
在一民宅邊上,沿圍牆簡易搭出的100多平方面積,內有二張長方形大不鏽鋼面桌子,桌子上鋪有十多個直徑達30釐米發糕,地上堆放十多箱製作好的發糕、糖糕、赤豆糕等。
裡屋的操作間地面汙垢不堪,十多個竹蒸籠正在蒸發糕,十多個黑色的塑料桶,桶內有做糕點時麵粉的殘留,兩臺攪拌機放於桶內,一臺絞肉機放於牆邊。
加工作坊內既無食品安全防護設備,又無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操作間內散發出令人作嘔的酸臭味,加工間有十多個塑料泡沫箱用於運輸製作好的發糕等。
部分圖片口味太重,請自行腦補。
執法人員對所有食品及原料、操作機器、容器全部進行扣押取締,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接下去對該無證無照的地下食品作坊進行立案查處。
食品安全知識宣傳
凡無證無照的地下食品加工作坊都是違法的,都要取締。房東出租給無證無照的食品加工作坊,也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可處罰。
對房東的處罰具體有:如涉嫌為無證照經營行為提供經營場所,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370號令)第十五條之規定,可能會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