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食物中毒
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食品或者把含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物攝入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食源性疾患。
食物中毒分為:細菌性食物中毒、化學性食物中毒、動植物性食物中毒。
其特點是:
1、中毒者在相近時間內均食用過某種相同的可疑中毒食物,未食用者不發生中毒,停止食用該食物後,發病很快停止。
2、潛伏期較短,發病急劇,病程亦較短。
3、一般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
4、所有中毒者的臨床表現基本相似,一般表現為急性胃腸炎症狀,如腹痛、腹瀉、嘔吐、發熱等。
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
1、容易被細菌汙染的食物:肉、魚、螺、蛋、乳等及其製品,如燒、滷肉類;涼菜;剩餘飯菜等(弧菌類、蠟樣芽孢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
2、被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汙染的食物:被農藥汙染的蔬菜、水果;受有毒藻類汙染的海產貝類等。
3、本身含有天然有毒成份的食品:河豚魚、毒蘑菇;腐爛變質的青皮紅肉的魚類,如金槍魚、青魚、池魚等。
4、在某一特定環境下能產生有毒物質的食品:發芽的馬鈴薯、黴變的甘蔗;未加熱煮透的豆漿、四季豆、杏仁、木薯、鮮黃花菜等。
怎樣預防食物中毒
1、保持廚房環境和餐用具的清潔衛生。
2、選擇新鮮、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購買和食用腐敗變質、過期和來源不明的食品;切勿食用發芽的馬鈴薯、野生蘑菇、河豚魚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製作的食品。
3、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順序操作處理。
4、肉及家禽在冷凍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調前充分解凍。
5、徹底加熱食品,特別是肉、奶、蛋及其製品,四季豆、豆漿等應燒熟煮透。
6、烹調後的食品應在2小時內食用。
7、妥善貯存食品。食品貯存密封容器內,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新鮮食物和剩餘食物不要混放。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餘食品應存放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
8、經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餘食品及外購的熟肉製品,食用前應徹底加熱,食物中心溫度須達到70攝氏度,並至少維持2分鐘。
9、不光顧無證無照的流動攤檔和衛生條件差的飲食店。
10、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不吃生食、不喝生水。
食物中毒的處理
1、立即停止供應、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2、採用指壓咽部等緊急催吐辦法儘快排出毒物。
3、儘快將病人送附近醫院救治。
4、馬上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所或防保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注意保護好中毒現場,就地收集和就地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禁止轉移、銷毀。
5、配合衛生部門調查,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各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