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武術,是中國歷史社會發展之中個人對個人之間技術性鬥爭留下的產物,也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然而縱觀中國古史,卻沒有一本史書專門書寫關於中華傳統武術的歷史起源與發展。那麼問題來了,中國的「武術史」到底去什麼地方了呢?它們往往散落在各個時代的小說、散文、筆記之中,這就給現代人研究中國傳統武術歷史帶來了極大的困難,這就造成了現今人們對中華傳統武術歷史認知的偏差與謬誤。
以中華傳統武術的起源這一問題為例,不少圈外甚至武術界的專業人士對中華武術的起源都各執一詞,其中尤以「生存互鬥」論和「戰爭演武」論兩種說法最為流行。下面筆者將引用大量的事實論據來駁斥這兩種關於中華傳統武術起源的謬論,並對中華傳統武術的真正起源進行論證探討。
一、違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生存互鬥」論
在中華傳統武術的起源論之中,有一種名為「生存互鬥」論的看法,這種觀點認為武術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就已經產生,人類為了爭取自己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在和野獸的戰鬥之中學會了「上躥下跳」以及基本的拳腳功夫來抵禦野獸的侵襲,這種與野獸搏鬥的功夫經過逐步的演進,最終形成了中國傳統武術。
表面上來看,這種說法似乎邏輯自洽,但實際上卻破綻百出。首先,原始猿人經過數百萬年的發展與變化,才進化成為直立行走的人類,那麼人類與野獸最基本的區別是什麼呢?就是人類會使用各種工具。在中國上古時期的神話傳說之中,有「盤古氏」開天闢地,有「神農氏」教導人民耕種,有「燧人氏」教導人民取火,該時期即為考古學歷史上的「舊石器時代」。
從原始社會人類的基本發展規律來看,人類的演進總體上是走向進步,向前發展的,至舊石器時代晚期,人類已經學會使用弓箭、石器等工具獵殺野獸,又怎會倒退回「人與獸相互徒手搏鬥」的社會階段呢?事實上,隨著人類的進化,人類本身的跑步、跳躍等體術技能是在不斷倒退的,因此所謂「生存互鬥」論是違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一種說法,和中華傳統武術之間更是沒有任何邏輯上的聯繫。
那麼為何「生存互鬥」這一中華武術起源的謬論會大行其道呢?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不少古籍之中使用了誇張的手法來讚譽人的力量,如《史記·律書》記載:
「夏桀、殷紂,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微也。」
而《孟子·盡心》就更離譜了:
「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
這些記載或多或少都有著誇張的成分在其中,其主要目的是宣揚主角的孔武有力,切不可信以為真,因為人在沒有武器的情況下是很難徒手戰勝野獸的。
這裡我們以大家熟知的「打虎」為例,《水滸傳》裡的「武松打虎」純屬小說化的虛構,因為人真的徒手與老虎進行搏鬥的話,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勝算可言的,因此古代成語又有「虎口脫險」一說,這只能說是一個奇蹟。除此之外,在春秋時期的儒家經典《論語》之中也有著「暴虎馮河」這一成語,是孔子送給子路的忠告,在對學生的教導之中,孔子將「暴虎馮河」比喻為無端送死的危險行為,所謂「暴虎」就是指徒手與老虎搏鬥,很顯然孔子也認為,人和野獸的體力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人不能赤手空拳和野獸進行較量。
那麼有人就會說了,中華武術之中常常有著一些模仿動物而形成的招式,例如「打虎勢」,它的起源真的是人類徒手和老虎打架之後所留下來的嗎?並非如此,這只是中華武術的一種象形比喻。在諸如中華太極拳、形意拳等仿生運動之中也有諸如「白鶴展翅」、「金雞獨立」等武術漱玉,而很顯然這些也不是「生存互鬥」所產生的中華武術。
二、「戰爭演武」論對戰爭與中華傳統武術概念的混淆
也有一些學者認為,中華傳統武術的起源來源於戰爭。在學者周偉良所著的《中國武術史》一書之中這樣描述戰爭與中華傳統武術之間的關係:「原始社會末期,中國古代部落之間爆發了異常激烈的戰爭,這一時期的戰爭更是加速了中國傳統武術的形成與發展。」這種看法即為「戰爭演武」論,認為武術是由人類戰爭演化而來的,事實上,這種看法混淆了戰爭與武術的基本概念。
儘管從某些方面來看,戰爭和武術之間似乎有著某些共同的技術性特點,但是實際上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戰爭,是解決兩個不同的利益集團之間矛盾的最終手段,為了達到利益集團的最終目的,戰爭往往需要付出極其慘烈的代價,為此部落與部落、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可以不擇手段;但是中華傳統武術就不一樣,它所注重的是民間個體之間的技術對抗,它所解決的是個人之間的恩怨矛盾,大多數情況下不一定非要鬥個你死我活才肯罷休。
自從黃帝與蚩尤之間爆發戰爭以來,中國歷史上的戰爭隨著社會文明的發展向著規模化、大型化與持久化進行發展,在黃帝與蚩尤的部落戰爭之中,雙方各自的軍隊人數可能只有數千人,所用的武器也十分簡陋,大多數都是木質或者石制的武器;然而到了三國時期,曹操與孫劉聯盟之間爆發的「赤壁之戰」中,雙方總計將近三十萬軍隊在江面上展開大對決,這樣的戰爭規模之下,個人能夠發揮的力量著實微乎其微。那麼,戰爭與中華傳統武術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同呢?對此,戚繼光在他的《紀效新書》之中這樣解釋道:
「開大陣,對大敵者,與場中較藝、擒捕小賊不同。堂堂之陣,千百人列隊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後,焉能左右跳動?一人回頭,大眾同疑;一人轉移半寸,則大眾亦要多心,焉能容得或進或退?」
可見在戚繼光的眼中,武術和戰爭至少有以下五大不同之處:
1.武術絕非戰爭之技,而是一人單打獨鬥的技術,它在戰場之上沒有發揮空間;
2.武術是以個人作為行動單位,而戰爭則是以軍團作為行動單位。在戰場的集團衝鋒之中,士兵們需要萬眾一心、同進同退、聽從指揮員的號令;而武術則是對個人素質的綜合考驗,所要防禦的方向來自四面八方,對敵人的生殺大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無需對其他人負責。
3.武術和戰爭的訓練方法不同。在戰爭之中,士兵們所需要掌握的武器動作要領並不多,只需要基本的砍、刺、劈等動作,並且只需要對這一動作進行反覆操練。由於戰場之中士兵的傷亡率很高,對於新兵的訓練必須尋求速成,因此即使什麼都不會的新兵,經過幾天的培訓之後也能夠前往戰場殺敵;而中華傳統武術講究的則是一個積累的過程,也並非一時之用,一項功夫的練就少則三年,多則十年,直到老年時期方才能融會貫通,因此武術的訓練方法為戰爭所不容。
4.戰爭和武術所強調的個人精神理念不同。由於戰爭的殘酷性,因此戰爭對士兵的要求是「勇」,即一往無前,置之死地而後生,所謂「生」並非是指單個士兵的生存,是指整場戰爭的勝利;而中華傳統武術則講究保全自己的生命,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等等。
5.戰爭和武術的道德觀念不同。戰爭行為是一個利益集團與另一個利益集團的激烈衝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戰爭中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因此戰爭的法則往往是冷酷無情的;而武術則大不相同,中華傳統武術講究「武德」,主張減少自己的殺戮,遵循「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等理念,很少會做出「暗箭傷人」等有損武德、不擇手段的事情。
三:劍與俠:中華傳統武術的真正起源
中華傳統武術之所以會流傳下來,是因為個體與個體之間搏擊技術的需要。俗話說得好,一切事物的產生與發展都與當時的社會需要有著密切的關係,那麼「武術」的產生又和社會的哪些需要密切相關呢?在中國歷史上最先回答這個問題的是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俠以武犯禁。」
很顯然,這裡的「武」指的就是武術,而「俠」指的就是民間的武道家,也就是武術最初的使用群體,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中國的「武俠」。那麼問題來了,「俠」的含義是十分廣泛的,什麼才是「俠」呢?以韓非子的話來解釋,他們就是社會的下九流人物,比如盜賊、乞丐、賣藝、俠客、算命等職業,他們出於自身行業的特殊性,需要一項專業技能來得以自保和防身,這就是武術的社會發展需要。
「俠」的存在,為歷代統治者所不安,因為他們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由於古來就有「俠盜不分」的說法,因此他們無視統治者的社會法律,講哥們義氣;行事總是以自我為中心,殺人連眼都不眨一下,視人命如兒戲;他們追求自由自在,尋求法律之外的「公正」,而這種「公正」往往是由他們自己制定的,因此勢必會產生更多的社會不穩定現象。毫無疑問,他們是封建王朝社會和諧穩定的破壞者。
因此歷朝歷代封建統治者都對民間習武極為敏感,千方百計的想要封殺民間武術的發展,如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曾經「盡收天下之兵,鑄以為金人十二」,就是一種壓制民間武術發展的做法。而對於統治者的三令五申,民間武術家卻向來不肯為政府所用,故而中國傳統武術的歷史都是民間武術家在十分困難的社會環境之下,通過一代又一代的血脈、師徒傳承,這才將中華武術的精髓完整保留了下來。
不過問題來了,中華傳統武術到底起源於何時呢?從《韓非子·五蠹》之中我們可以找到武俠與某種冷兵器的血脈淵源:
「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
這裡提到了「俠客」與「劍」之間的關係。而春秋時期的《呂氏春秋》也曾經提到:
「劍利而劍術差不可,術高而劍不利亦不可。」
結合以上兩則史料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劍術」是中華傳統武術出現最早種類之一,在劍這種冷兵器的誕生之日,中華武術就已經開始生根發芽了。而據考古資料顯示,中國最早出土的鄂爾多斯青銅劍來自於公元前15世紀,因此中華武術的起源時間大約為商代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