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人生雖苦,卻總有慰藉,已是幸運的《活著》

2020-09-03 阿葭


如果需要你做一件事,來證明自己身體結實,你會做什麼?

掀起衣服鼓動你的肌肉?去醫院做一次體檢?或者,跑一場馬拉松?

我沒想到的是,有人竟以賣血作為證明。

這個人,就是許三觀,餘華《許三觀賣血記》裡面的許三觀。其實,準確地來說,不單單只是許三觀一個人,而是許三觀爺爺鄉村裡的所有人。他們都認為,只有常去賣血的人,身子骨才是結實的;而沒有賣過血的人,則說明身體不好,這種人連婆娘都娶不上。

於是,在這種大環境下,二十出頭的許三觀,跟著村裡有經驗的根龍和阿方一起去醫院,賣了第一次血。他拿著賣血掙來的35元錢,娶了小縣城裡的「油條西施」許玉蘭,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

此後,四十年風雨飄搖,許三觀一路把自己從精壯小夥賣成了糟老頭子,靠著賣血撐起了這個家,靠著賣血度過了人生的重重難關,靠著賣血戰勝了命運的驚濤駭浪。身體裡流淌的血液,就是他在夾縫生存的唯一利器。

所幸,哪怕艱難困苦,生活卻總有溫情,這便是最熨貼的慰藉了。

01

一開始,我並不看好許三觀和許玉蘭兩人的婚姻。

許玉蘭是小吃店的服務員,負責每天清晨炸油條,人稱「油條西施」。人是漂亮不假,卻虛榮做作又愚蠢。一出場便說她每天要換三次衣服四次鞋,然而其實她也只有三套衣服四雙鞋子。除卻早上炸油條的工作時間,她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拿著瓜子在大街上走來走去,邊嗑瓜子邊與人搭話,還經常大驚小怪地「啊呀」、「啊呀」地叫喚。

許三觀城裡絲廠的送繭工,但在許三觀第一次請許玉蘭吃東西之前,許玉蘭壓根兒不認識許三觀。但許三觀只是說了一句「我請你去吃一客小籠包」,一個陌生人僅用一客小籠包就把她哄了出來。吃完小籠包以後,許玉蘭又要了餛飩、話梅、糖果和西瓜。當她美滋滋地打著飽嗝時,許三觀就以她吃掉了他的八角三分錢為由提出婚嫁之事。許玉蘭便叫起來:「我還以為白吃的呢!」

而此時的許玉蘭已經有了男朋友何小勇,許三觀卻也不顧及許玉蘭的個人意願,直接買了菸酒去和未來的嶽父大人拍板了婚事。


婚後,兩人五年抱三,生了三個兒子,分別取名為許一樂、許二樂、許三樂。哪怕兩人的結合併不是因為愛情,但婚後的生活卻是很和諧的。

許玉蘭要什麼,許三觀就給她買什麼,例如旗袍、頭油、雪花膏。家裡買米買煤這些重活累活也都是許三觀幹的,許玉蘭則負責洗衣做飯這些輕便點的家務。要是遇上許玉蘭來例假,她就可以什麼都不幹,只管休息,家裡的活全由許三觀做。

許三觀每個月的收入就是一份工資和一副精紡白手套,都會上交給許玉蘭,許玉蘭則把手套攢起來再拆了織線衣。七年的積累,許三觀卻第一時間讓許玉蘭先織一件自己穿。孩子小時候,許三觀也是整夜整夜地不睡,抱著孩子哄,連孩子的尿布都是他洗的。

妻子勤儉持家,丈夫顧家愛妻,不管擱在哪個時代,都可以說是令人羨慕的家庭了。不料,10年後,許三觀得知許一樂竟是何小勇的兒子。



為了懲罰許玉蘭,許三觀每天回家就是躺在藤塌上裝大爺,兩手一攤,什麼也不做。甚至為了報復妻子,許三觀盯上了曾經喜歡過的女同事林芬芳,趁著對方摔斷腿在家休養時,與之發生了關係。此後,出於兩人各出軌一次就平等了的想法,許三觀便不再鬧騰,只安心過日子了。

後來,大災荒,為了讓家人吃頓好的,許三觀又去賣血,許玉蘭心疼地直抹眼淚。

文革時期,許玉蘭因為作風問題被批鬥。因她經常被拉去各種批鬥會罰站,三個兒子都嫌棄她,只有許三觀每天給她送水送飯。給她送的飯,許三觀還偷偷做了紅燒肉藏在米飯下面。腳站腫了,許三觀晚上就給她倒熱水燙腳。

要求家裡人批鬥許玉蘭時,兒子說恨她讓自己抬不起頭來做人,許三觀維護妻子:「其實我和你們媽一樣,都犯過生活錯誤。你們不要恨她。你們要恨她的話,你們也應該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貨色。」


晚年的許三觀突然想吃一盤炒豬肝,於是決定去醫院賣血,這還是他第一次為自己賣血。新來的血頭說他老了,死血比活血多,不收他的血。還嘲笑他的血只配賣給油漆匠,往家具上刷。許三觀從醫院出來後,在城裡一圈一圈地走,邊走邊哭,哭得稀裡譁啦,三個兒子都嫌他丟人。只有許玉蘭真心心疼他,先把孩子們罵了一頓,然後拉著他去飯店點了豬肝黃酒,還一起同仇敵愾地把新來的血頭臭罵了一頓。

縱觀他們這一生,雖然始於一個貪圖美色,一個愚蠢入套,有過甜蜜也有過爭吵,但最終也共度風雨,攜手相伴一生。常說,少年夫妻老來伴。這個「伴」,一定是經歷了幾十年歲月洗禮、融入了對方生命的「伴」。

他們或許不是彼此最好的選擇,他們或許也並不被人看好,但他們相濡以沫的每一個尋常日子都流光溢彩。因為當兩個人年輕時,相知相愛並不難;而當他們面對柴米油鹽、風雨患難時,相扶相守卻不易。

02

三個兒子裡,許三觀最喜歡一樂,到頭來偏偏是這個一樂,成了別人的兒子。

許三觀的第一反應是,替別人白養了九年兒子,做了九年的烏龜。

此後,他開始反覆提醒一樂:「何小勇才是你爹。」並且開始疏遠一樂,但一樂始終都只認許三觀,也對許三觀一如既往的孝順。

此外,許三觀還反覆提醒自己,賣血的錢不能花在一樂身上。大災荒時,許三觀用賣血換來的錢帶家人去勝利飯店吃一元七角錢的麵條,卻獨獨撇下一樂,只讓他去小店買個五角錢的烤紅薯。第二天,一樂負氣出走,許三觀找到人後又心疼地背起孩子,背著他走過一條又一條巷子,背著他去勝利飯店吃了一碗一元七角錢的麵條。


此時的許三觀已經放下了許多成見,對待一樂也溫和了很多,但父子倆真正的和好如初是因為何小勇出了車禍。

一樂13歲那年,何小勇被卡車撞了,內出血嚴重,一直沒有清醒過來,醫生也束手無策。這時,城西的老中醫兼算命先生給何家出了一個主意,讓兒子去屋頂喊魂,當爹的聽見了,魂魄就會回來。

於是,只生了兩個女兒的何家只能上許家求人,希望許家能讓一樂去喊魂。許三觀先是死活不同意,後來想著好歹是一條人命,就同意了。一樂倒是去了,但坐在何家的屋頂上無論如何也不肯哭喊,只堅持說何小勇不是他親爹,許三觀才是。

許三觀匆匆趕來說:「一樂,你就喊幾聲吧,你喊了以後,何小勇那個王八蛋就再不會是你親爹了。從今往後,我就是你的親爹了。」一樂聽聞,立馬聽話做了。許三觀被兒子的真情感動,當即用菜刀在臉上劃了一道,並向眾人撂下狠話:以後誰再敢說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就跟誰拼命。最後,這場鬧劇沒有救回何小勇,卻拉近了許家父子的兩顆真心。


後來,一樂中學畢業後去農村下鄉。21歲時,患了肝炎。當時情況特別危險,需要立馬送到上海的大醫院去治療。

為救兒子,許三觀決定從老家一路賣血賣去上海。途徑林浦、百裡、松林、黃店、七裡堡、長寧六個縣城,除了七裡堡,他每到一個地方就去賣一次血。其中,在松林的那一次,許三觀還差點兒死掉了,連醫生都怒斥他是亡命之徒。

全程15天,卻連續賣血5次,而且在這之前,他已經連續兩個月都賣了一次。這一年的許三觀,已經年逾五十了。

途中有個老頭兒勸他:「你先是把力氣賣掉,又把熱氣也賣掉,剩下的只有命了,你要是再賣血,你就是賣命了。」


可是許三觀說:「就是把命賣掉了,我也要去賣血。」


這時候,很多人大概會想: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這樣做值得嗎?而許三觀呢?許三觀什麼都不想,他只做了他認為一個父親該做的事情。

大概,父親都是這樣的:即便在別人的眼中,他有諸多不完美,但在緊急危難時刻,為了孩子,他都能豁出一切。

王安憶說:「餘華的小說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卻不是普通的世人,而是違反那麼一點人之常情的世人。」

按常理說,像許三觀那樣的俗世之人,倫理綱常才是他安身立命之本。然而,他卻拋卻了這些倫理綱常,真心待一樂做親生兒子。

一樂曾對許三觀說:「我最愛的是偉大領袖,第二愛的就是你。」其實,剔除那個年代的政治因素,許三觀儼然已經是兒子心目中的英雄了。

他不是那種能上神聖殿堂的偉人英雄,他是俗世中大多數家庭都存在的平民英雄。這就是許三觀,這就是中國式無數父親的縮影。

03

讀著《許三觀賣血記》,我總會想起《活著》。

《活著》裡的地主少爺福貴,吃喝嫖賭,敗光了家產,自此開啟了像是被詛咒的一生:老爹被氣死,老娘病逝,兒子被抽血抽死,女兒生產時大出血而亡,妻子因兒女之事也悲痛離世,女婿被水泥板夾死,外孫吃豆子噎死。

死亡事件的重複發生,完成了《活著》的壓抑敘事,同時也在告訴我們:苦難才是生命的常態,甚至對於某些人來說,連活著都是一種奢望。

正如著名評論家戴錦華所說:「那是一個劫數難逃、死期已至的鎖閉,是死亡的不斷播放,往返撞擊的同心圓。」

同樣的,在《許三觀賣血記》裡,也是依靠著許三觀接二連三的賣血行為推動著故事情節的發展。


許三觀這一生總共賣血12次:

第一次賣血是為了證明自己身體結實,拿著賣血換來的35元娶妻成家。

第二次賣血,是因為許一樂幫三樂打架,用石頭砸了方鐵匠兒子的腦袋。方鐵匠索要醫藥費未果,帶人搬空了許家。為了贖回家當,許三觀不得不再次走進醫院。

第三次賣血是許三觀出軌後,為了彌補林芬芳,許三觀用賣血換來的錢給林芬芳買了十斤肉骨頭、五斤黃豆、兩斤綠豆和一斤菊花。

第四次賣血是大饑荒時期,為了讓家人吃上一頓好飯菜,許三觀再一次選擇了賣血。

第五次賣血是一樂和二樂下鄉插隊後,許三觀心疼一樂身體不好,便去了醫院賣血換錢給一樂,並叮囑他和二樂都要補補身體。最好時常給生產隊長送點菸酒,用心搞好關係以便早日回城。

第六次賣血是因為二樂的生產隊長進城了,為了討好他,許三觀只得賣血換錢請他吃了一頓晚餐。為了孩子的前程,哪怕賣完血後身體不舒服,許三觀也依然在酒席上拼命陪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賣血,都是為了給一樂籌錢治病。

第十二次賣血是因為年過六十的許三觀想吃一盤炒豬肝,於是決定去醫院再賣一次血,但新來的血頭卻說他老了,拒絕收他的血。

一次又一次地賣血,重複循環的敘事,車軲轆話一樣不斷重複,無一不在預示著人生實苦的必然結果。


《許三觀賣血記》和《活著》一樣,都是講述了底層小人物「活著」的苦難。福貴和許三觀都被時代的洪流夾裹著無法喘息,無法選擇,他們只能被動地、無奈地承受著苦難。正如著名文學評論家謝有順所說:「他們不是生活的主人,而只是被生活卷著往前走的人。」

但不一樣的是,《活著》側重於描述命運的無情壓迫,於潛移默化中使人感到恐懼、絕望與窒息。《許三觀賣血記》則更多地著墨於人生實苦,卻時有溫情,那就像盛夏裡的一角冰鎮西瓜或是寒冬裡的一堆火,雖然日子仍然難熬,卻也是最貼心的饋贈了。

就好像大饑荒時,許家已經連續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日子苦得孩子們連糖的甜味都分辨不出來了。但晚上一家人躺在一起時,許三觀繪聲繪色地給一家人用嘴做菜,當口水吞咽的聲音一片片響起時,字裡行間流淌著的溫情讓我堅信:雖是畫餅充飢,但日子可期。果然,一家人最後都平安度過了那個駭人聽聞的災年。


故事的最後,福貴的親人一一死去,只剩下一頭老牛與之相依為命。而許三觀呢,身邊仍然伴著當初那個八角三分錢哄來的老妻,就著溫熱的黃酒吃著心心念念的炒豬肝,然後和老妻一起吐槽一下身邊的人和事,或者念叨幾句已經結婚生子的一樂、二樂、三樂。

可以說,《許三觀賣血記》已經是幸運版的《活著》了。幸得命運眷顧,許多人才活成許三觀了,老妻相伴,兒女繞膝,一家平安齊整。如果把這個時代父母的辛苦換成許三觀的賣血,你會發現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樂二樂三樂。而一樂二樂三樂長大後,也大概率都會長成許三觀。如此,這便是我們大多數普通人的人生。

人生實苦,你永遠無法預知其中的風雨有幾番,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當下,愛護家人,愛惜自己。這一刻,我才明白了港劇裡常說的那句話:「一家人呢,最緊要就是齊齊整整。」這大概就是我們對真情最純樸的追求,這大概就是很多福貴們對許三觀們的羨慕妒忌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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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掙了35元錢,他想娶媳婦,用八角三分錢請許玉蘭吃了頓大餐,並且死乞白咧地做了老丈人的工作(說以後孩子也姓許,為您家留香火),硬生生將已與許家有較強感情連接的何小勇趕出競爭行列。婚後,許玉蘭為許三觀生了三個兒子,分別叫一樂、二樂和三樂,但三樂卻是何小勇婚前強行與許玉蘭發生關係留下的種,這也造成了日後兩人家很大的糾葛以及許三觀對一樂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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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著《許三觀賣血記》血是靈丹妙藥,所有的問題都可以用血來解決
    賣血是為了娶親,是為了救治重病的兒子,是為了鄭重款待貴客,是為了不被餓死,是為了生存,但是最終還是為了愛和可笑的尊嚴——《許三觀賣血記》許三觀一生賣了很多次血,幸運的是他還活著。阿方和根龍第一次帶著許三觀去李血頭那裡賣血,許三觀覺得錢來得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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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三觀賣血記》:被綠之後選擇出軌的他,賣血養活了一個家
    《許三觀賣血記》是作家餘華於1995年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說。餘華用17萬字敘述了主人公許三觀40年的動蕩生活,11次賣血養活了家中5口人。餘華所著長篇小說《許三觀賣血記》被欺騙了9年的許三觀憤怒不已,不僅狠狠打了自己的老婆,還在家裡做起了「太上皇」,大小事務都要許玉蘭親自伺候他。但是,為了9年的夫妻之情和父子之情,許三觀最終沒有選擇離婚。只是「被綠」的他心裡還是不平衡,他想到了自己曾經喜歡過,如今已為人妻的林芬芳。他顧不了那麼多了,也許是為了他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也許是為了彌補自己內心的不平衡,他與林芬芳發生了關係。
  • 《許三觀賣血記》:人老了也不許迷茫無助,你獨特的經歷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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