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職業養老金「自動加入」政策與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NEST...

2021-01-08 同花順財經

【編者按】早期一份關於英國NEST(NationalEmployment Savings Trust)的介紹中,把NEST定義為英國養老金第二支柱職業年金的「信息平臺」。「平臺」這一定義或許解釋了NEST展現給用戶的形態、介紹了用戶交互界面的具體功能,但無法回答NEST本質上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而存在、發揮了什麼作用、有什麼值得中國借鑑等問題。隨著協會養老金工作的不斷推進,我們迫切希望尋找到上述問題的答案。

在研究不斷深入的過程中,我們意識到若要深刻理解NEST的作用,就必須詳細介紹其背後的英國養老金改革措施:「自動加入」(Automatic Enrolment)政策。於是我們決定把介紹NEST的文章分為兩篇,本文著重介紹「自動加入」政策、NEST產生的背景和制度定位;隨後會再發一篇文章具體介紹NEST的投資和運營。

本文的第一部分對整篇文章的核心要點進行了提煉、總結,可供讀者進行「導航」式閱讀—對哪些要點感興趣,便可去後文中尋找到對應的具體內容;第二部分詳細介紹了英國養老金改革與「自動加入」政策,包括改革背景、改革內容、「自動加入」政策的出臺、實施以及效果等;第三部分則從NEST的定位、投資和實施效果三方面對NEST進行了剖析;第四部分介紹了英國2015年實施的「自由與選擇」改革,該項改革優化了繳費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efinedContribution Pensions)的領取稅率,使計劃的參與人在退休後可以更加自由的支配帳戶中積累的資金;第五部分探討了英國改革經驗對我國的啟示,並提出若干建議。

一、全文要點綜述

1、英國職業養老金「自動加入」政策設計合理,效果顯著。一是實施範圍由大規模企業逐步擴展至小微企業,從2012年開始分5個階段、共歷時5年實現全覆蓋,給社會公眾充分預期,讓有實力的大企業先執行,給小微企業留出緩衝期;二是最低繳費標準由最初的2%分步提高至8%,政策實施初期2%的繳費水平6年維持不變,採取先覆蓋、再提高繳費標準的方式,降低政策推行時對企業盈利的衝擊、提升民眾接受度;三是政策效果明顯,職業養老金參與率從2012年的55%上升至2018年的87%,截至2019年3月,英國已有超過1000萬人通過「自動加入」政策被加入到職業養老金計劃;四是持續跟蹤,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會定期發布「自動加入」政策的評估報告,跟蹤並評估政策實施效果。

2、NEST作為「自動加入」政策的配套工具,是英國養老金改革方案的重要一環,其具備以下幾方面特點:一是在設計初衷上,英國政府充分考慮了中小企業執行「自動加入」政策的難點、痛點,同時兼顧了中低收入者和自僱人群的需求,使NEST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自動加入」政策的執行;二是架構上,通過立法和國務卿發布法令等行政化手段發起設立公司、市場化運營,提供一站式養老儲蓄解決方案,配套默認基金,有效發揮助推作用;三是資金來源上,NEST公司依靠就業和養老金部的貸款資助而成立,通過對會員收費來籌資,還清貸款後NEST公司將實現資金上的自給自足;四是在投資選擇上,NEST提供系列默認基金(目標日期基金)與5種替代基金,其中默認基金49隻,根據參與者退休時間進行默認選擇,極大降低了投資難度;五是在執行效果上,截至2019年3月,NEST公司管理資產規模超過57億英鎊,其會員人數佔「自動加入」職業養老金計劃總人數的比例超過60%,是英國參與人數最多的職業養老金計劃,為「自動加入」政策的成功實施起到了「定海神針」的作用。

3、英國在2015年實施「自由和選擇」改革,讓DC計劃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方式和選擇的金融工具不再有稅收上的差別,國民能夠自主地在任何時點選擇不同產品領取養老金,而不必購買終身年金保險。政府不再通過稅收政策「強制鼓勵」終身長期領取。

4、對我國二三支柱養老金髮展的啟示:一是在企業年金參與階段,制定長期計劃,分步驟實施「自動加入」制度,逐步提高企業年金覆蓋面和繳費率;二是在企業年金運營管理階段,嘗試設立統一的多僱主信託型養老金集合計劃,為精力和能力有限的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三是在企業年金投資階段,試點放開個人選擇權並配套默認投資機制,提升個人參與感,使個人可以投資到適合自身年齡段與風險偏好的產品,形成真正的長期資金;四是個人養老金領取階段,可適度引導長期領取,同時應兼顧個人自由支配權。

二、英國養老金改革與「自動加入」政策

(一)養老金委員會及前期研究成果

在二十一世紀初期,英國越來越多的人對養老金儲蓄不足的問題表示擔憂,時任首相託尼·布萊爾認為政府需要採取措施來解決問題。從2002年起,布萊爾對養老金改革給予了高度,每周抽出5-6小時用於處理相關事務,以推動養老金改革。

1、養老金委員會

2002年,英國政府成立了獨立的養老金委員會(PensionCommission),委員會由金融界、學術界及行業工會的代表組成,任務是評估現行養老金制度,為養老金改革提供建議。

2、養老金委員會的研究成果

自2004年10月至2006年4月,養老金委員會先後發布了三篇研究報告,對英國養老金改革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養老金委員會認為儘管短期內沒有發生「養老金危機」的風險,但存在人口預期壽命大幅延長、撫養比不斷提高、退休儲蓄不足、性別不平等、養老金體系過於複雜等長期挑戰,需要及早採取行動應對。

委員會建議簡化第一支柱國家養老金(State Pension)制度,提高國家養老金領取年齡(State Pension Age)[1],將國家養老金發放水平與收入增長水平掛鈎。對於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委員會提出讓僱員「自動加入」養老金計劃,同時由僱主匹配繳費,政府根據參與人申請提供稅收減免。

(二)2007、2008養老金法案與「自動加入」

1、對養老金委員會建議的採納

2006年5月和12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Department of Work & Pension,DWP)分別發表了兩份白皮書。總體而言,白皮書接受了養老金委員會的大部分觀點和建議,並提出了具體的養老金改革方案。白皮書發表後,政府與反對黨、養老金專家、利益相關群體及社會公眾進行了廣泛交流,傾聽各方意見。養老金委員會的報告和政府的白皮書為2007和2008養老金法案立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2007養老金法案

2007養老金法案(Pensions Act2007)針對第一支柱國家養老金做出改革。主要措施包括:簡化國家養老金繳費條件;將國家養老金發放水平與收入增長水平掛鈎;到2046年,逐步將國家養老金領取年齡從65歲提高至68歲;將男女性全額領取國家養老金的繳費年限統一為30年。

3、2008養老金法案

2008養老金法案(Pensions Act2008)針對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做出改革。核心措施有兩項:第一,建立「自動加入」(Automatic Enrolment)制度,即從2012年10月開始僱主有法律義務把滿足一定條件的僱員[2]「自動加入」到一個職業養老金計劃中。「自動加入」後僱員默認繳費,僱主匹配繳費,國家提供稅收減免,僱員可以主動申請退出計劃。第二,由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授權建立一個養老金計劃作為「自動加入」政策的配套措施,並組建法人公司(Body Corporate)作為受託人,負責養老金計劃的行政管理,公司名稱由國務卿決定。據此,國務卿頒布《2010年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法令》(The National Employment Savings Trust Order 2010),設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NEST),提供簡單、收費低廉且具備高質量管理服務的養老金計劃,使中小規模的僱主也可以順利履行「自動加入」職責。該法令於2013年4月、2017年4月、2018年4月和5月對政策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4、「自動加入」的實施及效果

「自動加入」政策的設計應用了行為經濟學中的助推理論(Nudge Approach)和「為明天多儲蓄」(Save More Tomorrow)計劃[3]。養老金委員會在其報告中指出,人們在行為上存在現時偏好(Present-biased Preferences)、拖延和慣性等障礙,導致金融素養及認知上的提高無法轉化成實際的養老金儲蓄行為,因此需通過半強制的方式(如「自動加入」,默認繳費,默認投資)形成「助推」(Nudge),來幫助大家做出更好的決定。

「自動加入」政策對於僱主來說是強制的責任,對於僱員來說是可以自由選擇退出的。根據2008養老金法案的要求,僱員被「自動加入」後,有一個月的選擇退出期。若僱員在此期間退出,可以取回已經繳入的費用,若在選擇退出期之後退出,則要等到55歲之後才能取出已存入的資金。另外,只要該僱員符合「自動加入」的條件,每3年就會被再次「自動加入」,當然僱員也有權繼續選擇退出。這樣的機制,既尊重了個人意願,也能不斷地「助推」人們儘早為養老儲蓄。

在「自動加入」政策的起步階段,為了確保改革方案能夠順利實施,英國在政策執行時採用了漸進式原則。

(1)按照僱主規模由大到小逐步推廣

「自動加入」政策在2008年養老金法案中提出,於2012年10月正式施行,給予社會4年的時間接受與準備。在具體實施時,政府根據僱主規模的大小制定了詳細的時間表,從擁有250名以上僱員的大型企業開始實施,再逐漸推廣到中、小型企業。2016年1月,僱員少於30人的小公司也必須開始履行新的「自動加入」職責。按照計劃,從2018年2月開始,所有僱主均須履行「自動加入」職責[4](見圖1)。

(2)採用「自動升級」方式逐步提高繳費比例

行為經濟學指出人們通常會厭惡損失,如果僱員看到自己的薪水由於向養老金計劃繳費而突然下降,很可能會主動要求退出計劃。因此,為避免僱員被「自動加入」到職業養老金計劃後收入下降過多,英國政府採用了「自動升級」的辦法,讓僱員從1%的繳費比例開始,逐步提高繳費水平。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僱員和僱主的整體繳費比例為2%,2018年4月開始增長至5%,2019年4月開始增長至8%[6](見圖2)。起步階段較低的繳費使民眾更易於接受,降低了前期政策普及的難度。

(3)「自動加入」的執行效果

1)達成預設目標

在政策設計之初,英國政府制定的目標是當「自動加入」制度在英國實現全覆蓋時(即2018年2月),可以幫助900萬人加入職業養老金計劃[8]。

根據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的《自動加入評估報告2018》[9],截至2018年11月,已有990萬僱員和141.8萬僱主「自動加入」了職業養老金計劃,其中僅有約10%的人選擇退出了計劃[10],NEST提高繳費率後總體退出率維持在7.4%左右[11]。另有924萬人因為年齡或者收入水平不符合條件成為「自動加入」政策的潛在受眾。

可見,英國政府很好地完成了最初為「自動加入」政策設定的目標,並證明了行為經濟學理論的有效性。

2)參與佔比顯著提高

根據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數據,「自動加入」政策實施以來,參加職業養老金的人數明顯增加。圖3展示了職業養老金按照企業類型分組的僱員參與率情況,截至2018年底,公共部門僱員的職業養老金參與率為93%(486.6萬人),比2012年提高5個百分點。私人部門僱員的職業養老金參與率比2012年提高了43個百分點,達到85%(1397.8萬人)。上述增長促使英國所有合格僱員的職業養老金參與率從2012年的55%上升至2018年的87%。

3)繳費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efinedContribution Pensions)佔比顯著提高

根據英國養老金監管局(The Pensions Regulator)發布的《自動加入:評論和分析》[13],截至2019年3月,繳費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s,DC計劃)數超過82.8萬個,在英國職業年金市場中的佔比已達98.2%,較2014年增加25.94%,其增長的主要貢獻是來自於信託型(trust-based)DC計劃的增加。從2014年-2019年,信託型DC計劃從3020個增長至71.71萬個,佔比從36.15%增加至84.99%。相對的,待遇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efined Benefit Pensions,DB計劃)覆蓋面急劇減少,其佔比從2014年的16.61%下降至2019年的1.48%。可以看到,DC計劃已在英國職業年金市場中佔據了主導地位。

三、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

(一)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綜述

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National Employment Savings Trust,NEST)[14]成立於2010年,是政府發起設立,由NEST公司(NEST Corporation)作為受託人進行管理,多僱主同時參與的信託型養老金計劃。NEST源於英國2008年養老金法案,該法案規定2012年開始英國的僱主必須將滿足一定條件的僱員「自動加入」到一個合格的職業養老金計劃中。為了履行「自動加入」職責,英國的中小企業面臨兩個困境:一是為僱員建立養老金計劃成本過高、難以負擔;二是由於中小企業僱員人數少、無法形成規模效應,在完全市場化的機制下不受商業機構重視,難以獲得高質量服務。在此背景下,NEST作為2008年養老金法案「自動加入」政策的配套措施誕生。值得注意的是,NEST是作為僱主實施「自動加入」的路徑之一、與其他養老金計劃進行市場化競爭的,同時NEST只接受被僱主「自動加入」的僱員或自僱人士作為會員,目前英國有近90個類似於NEST的養老金計劃可接受僱主的「自動加入」。

經向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申請,NEST公司獲得發行基金中基金(Fund of Fund, FOF)產品的資質,但除FOF產品之外,NEST不可發行其他類型金融產品。NEST公司的投資行為受FCA監管,NEST公司的受託人職責則受養老金監管局(ThePensions Regulator,TPR)監管。

(二)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的定位

NEST是「自動加入」制度推出的一項配套性基礎設施,具有公共服務義務(Public Service Obligation, PSO),無條件地接納任何希望加入職業養老金計劃的人(包括被僱主「自動加入」的職員、符合要求的自僱人士、擁有多份勞動僱傭關係的僱員、享有退休金抵免的人群等)的參與申請,確保2008養老金法案所規定僱主應履行「自動加入」的職責能夠具體落地。NEST本質上是一個信託制的職業養老金計劃,由NEST公司作為受託人進行管理,同時受FCA和TPR監管,僅能從事職業養老金受託管理,不可發展其他業務。NEST沒有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以盈利為目的,費用低廉(目前收取的費用主要為了償還NEST成立時向政府機構的貸款),旨在實現會員的利益最大化[15]。

(三)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的投資選擇

NEST為參與者(會員)提供6類基金選擇,這6類基金以FOF的形式運作,由NEST公司統一發行並管理。6類基金分別為:退休日期基金(類似於美國的目標日期基金)、兩種目標風險基金、考慮社會責任的退休日期基金、伊斯蘭教基金和為即將退休的人設計的預退休基金。其中,退休日期基金作為默認投資產品,一旦僱員加入了NEST計劃,繳費默認投入到NEST退休日期基金,除非參與者主動選擇其他基金。退休日期基金共有49個(含一隻初始基金和一隻退休後基金[16]),服務於2019至2065年退休的各個年齡段,以滿足不同年齡段僱員的默認需求。超過90%的人「自動加入」選擇了默認基金(退休日期基金),且其後不再進行轉換[17]。

NEST公司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為投資者帶來了可觀的回報。根據2019年NEST的三季度報告披露,退休日期基金2020、2040、2060近五年年化收益率分別為4.1%、9.3%和7.4%。

(四)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的收費

NEST公司對僱主不收取任何費用,僅對計劃參與者收取費用。NEST公司對計劃參與者收取的費用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0.3%/年的管理費;另一部分是針對每次新繳費收取1.8%的費用,主要用於償還政府債務[18]。除此之外,對於轉換基金、變更退休年齡等其他服務,NEST公司不會再收取額外費用。

(五)英國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的實施效果

截至2019年3月31日,NEST擁有會員數超過790萬人,管理資產規模超過57億英鎊(見表1)[19]。NEST的會員人數佔「自動加入」職業養老金計劃總人數的比例超過60%[20],是英國參與人數最多的職業養老金計劃。

根據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的調查顯示,選擇NEST的僱主中,89%是因為NEST擁有政府背景(Government-linked),這之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誤以為NEST是政府推薦的養老金計劃(事實是政府並沒有進行主動推薦)[22]。總體而言,僱主選擇NEST一共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1.NEST被廣泛認為是由政府背書的(Government-endorsed)、可執行「自動加入」的養老金計劃,因此NEST經常被視為是一個非常安全可靠的選擇。並且新創立的公司更傾向加入一個預先設定好流程的、現成的養老金計劃(NEST就是)來履行「自動加入」職責,而非自己單獨建立養老金計劃。

2.僱主選擇NEST不需要任何初始費用,有助於初創公司在早期維持相對健康的現金流。

3.NEST在僱主中知名度較高,許多人在先前的工作中接觸過NEST。

4.一些僱主則看中NEST集合了特定的薪酬管理軟體。特別是對那些將薪酬管理和「自動加入」這兩項工作職責交給同一員工的公司來說,更為看中NEST這一優勢。

四、「自由和選擇」改革

(一)「自由和選擇」改革前,由於稅收政策的約束,3/4的DC計劃參與人選擇在領取時購買年金保險

英國在2015年4月6日之前,個人退休後無法靈活支配其在DC計劃中積累的資產。根據當時的稅收政策規定,大多數人如果一次性領取DC養老金計劃積累的資產,將會被徵收高達55%的稅收。該稅收政策的設計初衷是為了確保個人在退休後能獲得穩定的現金流以保證退休生活,而不是一次性花光DC計劃中積累的資產。

所以在2015年之前,持有DC養老金計劃並達到領取年齡的個人中,有75%的人用DC養老金計劃中積累的資金購買了年金保險(Annuity)。

(二)對年金保險市場的質疑

「自由和選擇」改革(the 『freedom and choice』 reform)實施前,兩份有影響力的報告指出了年金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這兩份報告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自由和選擇」改革的推出[24]。

1、金融服務消費者委員會(FinancialServices Consumer Panel,FSCP)在2013年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消費者認為從年金保險產品中獲取的現金流不足以支撐他們的消費需求。由於人們壽命的增長和英國國債收益率的下行,年金利率在過去20年連續下降,導致這種情況進一步惡化。

2、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Authority, FCA)在2014年2月發布的報告中指出,消費者在購買年金保險時面臨著非常艱難的決策,他們難以在不同的年金保險產品中評估出最適合自己退休情況的產品,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 源於年金保險產品本身的複雜性;另一方面,在選擇年金保險產品時,消費者需要考慮到許多未來的不確定因素:比如是否單身生活、保單保證年限、通貨膨脹率、身故賠付等。在做選擇時,消費者須對這些發生在未來的不確定因素進行判斷,以求達到最優的年金給付水平。但對未來的不確定因素進行判斷這件事本身非常具有挑戰性,即便對金融素養較高的人群來說也是如此。調查顯示,60%的消費者在購買年金保險後不會更換保險公司,即使他們中80%的人可以在市場上購買到明顯更划算的年金保險[25]。

(三)「自由和選擇」改革

在2014年3月的政府預算會議上(Budget 2014),聯合政府宣布2015年4月6號之後,人們到達55歲以上將可以更加靈活的從自己的DC養老金計劃中提取資金,一次性/部分領取將按照當年收入的邊際稅率(marginalrate of income tax)進行徵稅。相應的立法體現在了2014年養老金稅收法案(Taxation ofPensions Act 2014)中。

時任英國財政部大臣的喬治·奧斯本(George Osborne)在2014年政府預算會議的演講中說到:「儘管年金利率在過去的15年時間裡下降了一半,大多數人卻在現有稅收制度約束下不得不做出購買年金保險的選擇。[…]我現在宣布,今天我們將通過立法移除所有的稅收政策限制,使養老金計劃參與者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取其在工作期間積累的養老金資產。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數量提取:沒有上限,不受限制。讓我明確這一點:沒有人將再必須購買年金保險」。

五、對我國企業年金與個人養老金髮展的啟示

(一)我國企業年金髮展現狀

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在2004年正式建立,經過十幾年的不斷發展,企業年金市場逐漸完善,已經形成一定市場規模。截至2018年底,建立年金的企業數量為87368個,參與職工達2388.17萬人,積累基金14770.38億元。據世界銀行預測,至2030年我國企業年金規模將達1.8萬億美元(約合15萬億元人民幣),成為世界第三大企業年金市場。

然而,就目前發展情況來看,世界銀行的預計顯然過於樂觀。作為我國三支柱養老金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還沒有完全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由於參與率太低,無法形成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補充,甚至被一些學者詬病為「少數人獲得保障的政策」。從覆蓋人數來看,截至2018年底,企業年金的參與職工人數只佔基本養老保險(含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數[4]的2.55%,佔城鎮就業人口[27]比例的5.49%。從基金規模來看,截至2018年底,年金基金積累規模佔當年GDP[28]的比例不到1.64%。與美國等成熟養老金市場存在顯著差距:截至2018年底,美國以401K為代表的DC型二支柱養老金計劃和以TSP為代表的DB型二支柱養老金計劃的規模合計達到16.1萬億美元,相當於美國2018年當年GDP的78.57%左右。

(二)啟示與建議

1、在企業年金參與階段,分步驟實施「自動加入」制度,逐步提高企業年金覆蓋面和繳費率

首先,通過設立半強制的「自動加入」機制,提高企業年金的參與率。我國職業年金雖然較企業年金起步晚,但得益於政府的強力保障,職業年金已經在實質上形成強制參與機制,並基本實現了對機關事業單位群體的全覆蓋。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年金覆蓋群體僅2300萬,仍然非常有限,且近五年參與人數的增長几乎停滯。覆蓋人群是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統籌養老保障體系各支柱替代率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因此,借鑑「自動加入」等有效制度措施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成為當務之急。

在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和「老齡化」加劇的雙重壓力下,建議儘快設立「自動加入」機制,編制逐步擴大年金覆蓋面的短、中、長期方案。具體可借鑑英國做法,分梯度制定實施「自動加入」的企業標準:首先從經營規模較大、資金實力雄厚、發展較為穩定的大企業著手實施,通過一定時間拓展,逐步覆蓋中小型企業,並最終實現所有企業的全面覆蓋。英國以僱員數量為劃分標準,確定企業實施「自動加入」職責的先後順序。若在中國推行,須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合理的劃分標準,建議可考慮企業盈利情況、企業類型等維度。

「自動加入」政策的制度邏輯是:對於企業,將符合條件的僱員「自動加入」到職業養老金計劃中、並匹配繳費,是國家或法律賦予的責任,企業必須履行。對於個人,從自主自願的角度出發,應給予個人選擇退出計劃的權利。因此「自動加入」政策應為半強制。

其次,逐步提高繳費水平,培養企業和居民的儲蓄習慣和投資體驗。受「養兒防老」的傳統薰陶,廣大國民養老儲備意識不足,並且對金融法規、金融市場、產品和風險等尚未形成清晰認知,儲蓄和投資習慣需要逐步培養。與職業年金固定繳費比例不同,我國企業年金政策只規定了繳費的上限:「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建議配合「自動加入」制度,同步增加企業年金繳費下限要求。考慮企業實際經營負擔普遍較重的現實情況,初期比例不宜過高(如2%:企業1%、員工1%),先培育企業和居民的儲蓄習慣,積累投資體驗;在未來實現企業全面覆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最低繳費比例,並鼓勵有餘力的企業自主選擇提高繳費比例,引導個人形成更加充足、有效的養老儲備。

此外,在保證基本養老金充足率的前提下,國家可考慮進一步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企業履行「自動加入」職責的主觀積極性。

2、在企業年金的運營管理階段,嘗試建立多僱主養老金集合計劃,為精力或能力有限的企業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

當前我國年金市場仍然是以大企業建立的單個年金計劃為主,企業進行年金管理不但涉及管理人招標、計劃運營、考核、監管等繁瑣環節,而且需要配備專業人員,維護成本不菲。一旦推行「自動加入」機制,養老金計劃的運營管理將對能力或精力不足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帶來壓力。在這方面英國的NEST無疑提供了良好的運營範本。NEST公司是英國「自動加入」制度的重要配套設施,作為受託人,負責為統一建立的多僱主信託型養老金計劃進行運營和投資。如果小型僱主無力單獨建立養老金計劃,只需要向NEST提交申請並進行一次性對接即可,簡單易行,省去了繁重的運營維護負擔,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僱主履行「自動加入」職責的便捷性。

我國現行企業年金運營體制下,有兩條可行的實施路徑:路徑一是建立統一的、非盈利導向的、多僱主可同時加入的養老金集合計劃,並同步建立類似於NEST公司的公共管理機構作為受託人,提供高質量、低成本的運營管理服務;路徑二是賦能現有企業年金受託人,考慮到目前年金市場已經形成一批管理能力強、投資業績好、運營經驗豐富的受託人,部分已在探索提供「一對多」年金集合計劃(一個集合計劃服務多個企業),客觀上具備「自動加入」制度的實施基礎。

路徑一的優點是通過政府發起建立的集合養老金計劃集中度高、方便管理。缺點是政府背景的養老金集合計劃容易讓百姓誤解為企業年金和基本養老一樣是國家信用、政府兜底。參考上文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對僱主選擇NEST原因的調查結果,由於NEST公司依靠政府貸款資金建立,即便NEST公司是基於董事會架構市場化獨立運營的,大多數僱主依舊認為NEST有政府背書,這種固有印象是難以消除的。如果在我國實踐中,大多數人都認為企業年金是由政府兜底的,便會偏離第二支柱強調企業責任的制度定位,削弱個人帳戶累積制的制度優勢,在未來金融市場不景氣、投資收益欠佳的年份極有可能引發負面的社會影響。

路徑二相比於路徑一的優勢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政府無需再對制度改革進行二次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可節約相當的時間、金錢成本;二是受託人之間的市場競爭可激發市場活力,有助於提高服務質量與服務效率;三是責任主體區分更加明確,第二支柱強調企業責任,將集合養老金計劃交由市場化的商業機構進行受託管理,可將政府責任與企業責任明確區分開:政府進行引導、監督,企業負責實施,商業機構提供服務。路徑二的劣勢是現有企業年金受託人不具備公共屬性,無法確保各類型企業均獲得公平、均等的服務,人員規模大的企業在獲取商業服務資源上具備天然優勢。主管部門須出臺相關辦法對受託人的服務標準提出要求,同時加強後續監督管理,以保障中小企業的服務可獲得性。

3、在企業年金的投資階段,試點放開個人選擇權並配套默認投資機制,使個人可以投資到適合自身年齡段與風險偏好的產品

NEST為不同年齡段、不同風險偏好特徵人群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選擇,允許個人自主決策。其中,僅作為默認投資選項的退休日期基金就多達49隻,覆蓋從22歲到62歲各年齡段參與群體。默認投資選項之外,個人也可進入帳戶自主選擇投資產品。

相比之下,目前中國的企業年金治理結構中,雖然參與人的年齡、收入、風險偏好和退休儲蓄情況因人而異,但大多數企業年金計劃卻對全部參與人採用一套統一的投資方案。對於初入職場的年輕群體而言,繳納的企業年金基金要到幾十年後才能使用,是名副其實的長期資金,但企業為了平衡計劃中退休職工的領取需求,往往按年度考核投資收益,並以絕對收益為目標,選擇趨於保守的投資方式。這種投資模式下,年輕人的繳費被「長錢短投」,失去了在長時間維度下獲取更高收益的機會;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本應作為「壓艙石」的幾十年期限長錢變成了「快進快出」的短錢,資本市場便失去一個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

借鑑NEST經驗,建議中國企業年金試點放開個人投資選擇權,允許個人根據自身年齡、風險偏好等情況自主做出選擇。同時配套建立默認投資機制,為那些不知如何選產品的參與人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

建立個人選擇權和默認投資機制,有以下三方面好處:一是可以提升個人參與感,激發個人參與積極性,提高社會公眾對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投資的整體認知。二是企業年金參與人可以投資到符合自身年齡或是風險偏好的產品上,合理配置,更好地為退休做準備。三是真正引入長期資金。長期資金由兩個維度組成:一個是資金屬性為長期,另一個是以長期目標進行投資管理,簡單來說就是長錢長投。按照當前企業年金「大一統」的管理方式,雖然部分資金屬性為長期,但投資管理短期化,導致最終形成的還是短期資金。因此,只有把資金按距離退休的年限分別集合起來管理,才有可能實現長錢長投。從這個角度出發,將目標日期基金作為默認投資選項是最優解決方案。

4、個人養老金領取階段,可適度引導長期領取,同時應兼顧個人自由支配權

英國「自由和選擇」改革前,政府為鼓勵個人長期領取,通過「一刀切」的領取稅率安排對個人選擇進行政策幹預,3/4的DC計劃參與人退休時「被迫」選擇購買終身年金保險,但效果不佳,遭到社會各方質疑。英國政府最終被迫改革,取消政策幹預,恢復參與人在領取階段的自由選擇權。從政策出發點來看,鼓勵個人長期領取本身是沒有錯的,而問題出在政府的引導措施過於激進:對購買終身年金保險以外的領取方式徵收懲罰性稅率,從而達到引導個人終身長期領取的目的。個人積累一生的養老金要怎麼花、買什麼樣的產品,本身是個體選擇、個體承擔責任的事情,但在英國政府出手幹預時該責任便轉移到了政府身上:個人在稅收政策引導下購買的終身年金保險如果收益率下降、或是選的不合適,政府便不可避免的要承擔一定責任。

值得反思之處在於:政策應該以什麼方式引導,以及引導到什麼程度。究其根本是要理清行政手段與市場功能之間的關係:什麼是必須依靠政策手段幹預的,什麼是需要市場自身發揮作用的。當然,這個問題很複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尋找答案。

在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下,第一支柱基本養老金強調政府責任;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強調僱主責任,或僱主與個人混合責任;我國暫未建立的第三支柱應強調個體責任。相關領取安排上的制度設計也就是政策引導程度,應與責任主體相適應,體現權責清晰、保障適度的特點。

當前我國企業年金領取階段的制度安排與英國「自由和選擇」改革後較為相似,採取適度引導長期領取、同時兼顧個人自由支配權的方式:一方面在《企業年金辦法》中明確參與人「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保證了個人的自主支配權;另一方面在稅收政策上採取超額累進稅率的方式,一次多領適用高稅率、分次少領適用低稅率,適度引導個人長期領取。這種領取安排的方式整體上較為均衡,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權責清晰,保障適度的理念,我國在建立第三支柱時也可借鑑。如二、三支柱在領取稅收政策上能夠保持一致,便可為遠期二、三支柱融合留出制度空間。

(本文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理財及服務機構部陳浩,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養老金部彭維瀚、孫瑜研究撰寫)

[1]國家養老金領取年齡是指可以開始領取國家養老金的最低年齡,該年齡並不等於退休年齡,目前僱員在達到國家養老金領取年齡後仍可以選擇繼續工作。65歲「默認退休年齡」已經被廢除。

[2]滿足自動加入條件的僱員是指:年齡在22歲和國家養老金領取年齡之間,年收入高於1萬英鎊,且從未加入過任何養老金計劃。

[3]助推理論和「為明天多儲蓄」計劃均由201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理察.泰勒(Richard H. Thaler)提出。

[4]《Automatic Enrolment evaluation report 2014》,2014年11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5]《Employers』 guide to auto enrolment andNEST》,2017年,NEST公司。

[6]來源:英國政府官網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one-million-employers-enrol-staff-into-a-workplace-pension。

[7]《Employers』 guide to auto enrolment andNEST》,2017年,NEST公司。

[8]《Automatic Enrolment evaluation report 2014》,2014年11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9]《Automatic Enrolment evaluation report 2018》,2018年11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10]《Automatic Enrolment Review2017:Maintaining the Momentum》,2017年12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11]《Annual report and accounts 2018/2019》,2019年7月,NEST公司。

[12]《 Official Statistics on workplacepension participation and saving trends of eligible employees:2007-2018》,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13]《Automatic enrolment:Commentary and analysis》,2019年10月,養老金監管局。

[14] The National Employment Savings Trust按英文字面可翻譯為」國家職業儲蓄信託「,該譯法在中文語境下易被誤解為NEST是一個信託公司,這裡的Trust應指信託關係。根據2008養老金法案和「NEST ORDER 2010」中的表述,NEST實質上是一個」一對多「的受託養老金計劃(Pension Scheme)。因此,翻譯為」 國家職業儲蓄養老金計劃「更為貼合實際。

[15]《NEST: Evolving for the Future》,2017年3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16]初始基金(Starter Fund)服務於尚不滿足自動標準的投資者,退休後基金(Post-Retirement Fund)服務於退休後仍把錢儲蓄在NEST的投資者。

[17] NEST官網,https://www.nestpensions.org.uk/schemeweb/nest/aboutnest/investment-approach/other-fund-choices.html。

[18]NEST公司在成立之初與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籤訂了貸款合同,NEST公司從2011年至2020年會持續受到政府的貸款資助;為保證NEST公司的可持續運營,計劃參與人每次新增繳費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用於償還貸款及利息,這一費用將在NEST運營實現收支平衡時取消。

[19]截至2019年9月底,NEST資產管理規模進一步提高到83億元英鎊。

[20]根據《自動加入評估報告2018》年數據估算。報告提及總的自動加入參與者僱員990萬,僱主超過140萬;NEST的參與者640萬,僱主超過61.6萬。

[21]《Tailored Review of NEST Corporation》,2018年3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NEST年報、官網信息綜合整理。

[22]《Automatic enrolment evaluation report 2018》,2018年10月,英國就業和養老金部。

[23]《Budget2014:greater choice in pensionsexplained》,2014,英國財政部。

[24]《Pension flexibilities: the 』freedom andchoice』 reforms》,2017,英國下議院(Houseof Commons)。

[25]《Pension Flexibilities: the 『freedom andchoice』 reforms》,2017,英國下議院。

[26] 2017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共計9.15億人http://finance.jrj.com.cn/2018/02/05174824064541.shtml。

[27]城鎮就業人員總量達到42462萬人,國家統計局http://www.stats.gov.cn/ztjc/ztfx/ggkf40n/201809/t20180912_1622409.html。

[28]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7年中國的GDP為82.71萬億元。

來源: 中國基金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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