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玉白菜」玉雕一直被視為是臺北故宮博物院的「鎮館之寶」。不過,去年11月臺北故宮方面主動將這一定級為「重要古物」的玉雕和「一般古物」的翠玉小白菜雕塑,移動到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馬場展區展出,引發島內社會對文物安全風險及草率行事議論。
據ETtoday新聞雲7月11日報導,臺當局「監察院」11日上午通過了「監察委員」包宗和及江綺雯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將糾正臺北故宮這一「主動出借文物」行為。
報導透露,「監察委員」包宗和指出,去年6月,臺北故宮方面曾評估(「翠玉白菜」玉雕)不適合前往臺中花博園區展出,8月又定案在花蝶館展出,期間無任何公文或相關報告。經當局「監察院」調查發現,臺北故宮前院長林正儀曾「裁示」(「翠玉白菜」玉雕)前往花博展出效益很巨大,「應排除萬難展出」。對此,臺北故宮方面安全管理機構前往展出現場勘測後認為,展出在安全上有疑慮,還有專家學者認為不同意展出方案,且認為展出意義不大。
包宗和表示,臺北故宮博物院前副院長李靜慧坦承,「當然我們亦認同(臺北)故宮借展應有相關規定……如『監察院』或『立法院』的角度來看,應該要道歉。」
臺當局「監察院」方面認為,「翠玉白菜」玉雕出借臺中花博一案核定過程欠缺法令規範,展覽成效評估也難以衡量,「機關組織效能及行政管控機制均嚴重失調,有重大違失」。
另一名「監察委員」江綺雯則批評,臺北故宮與臺中市政府在沒有會議記錄、合約的情況下「一廂情願」把翠玉白菜送去了臺中,「沒有經過好好討論就去了臺中」。
針對出借展出缺乏可依據規範問題,臺當局「監察院」調查後,臺北故宮方於今年6月25日制定了相關作業須知,以完備藏品借展其他地區的安全和正當性。
包宗和及江綺雯強調,目前臺北故宮有關規定雖定有出借文物狀況審查機制,但依舊缺乏將文物等級、數量及其他條件作出審查的規範,且臺當局主管機關審查時限亦與實務進程脫節。
兩人還指出,(現有的規章下)文物展品若為有機材質則尤易產生傷損,出借展覽返回後也因為有歸庫養護限展的規定,影響民眾觀展權益,臺當局文化部門及臺北故宮應該對此問題加以檢討並研議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