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具被搶,作為家長是應該息事寧人,還是幫孩子「搶」回來呢?
昨天,閨蜜跟我吐槽,晚飯後帶2歲的兒子去公園玩,同時還帶了一輛新買的挖土機玩具。但是,她兒子還沒玩一會,就被一個男孩搶走了。
當時她也有點不知所措,不知該不該幫孩子搶回來。糾結了一會之後,看看兒子沒哭鬧,也就沒有插手。
關於在外被搶東西這個問題,估計每個孩子都遇到過,內向的孩子遇到往往都是一臉懵,不吭聲地忍下來。
遇上這種問題,有的家長選擇息事寧人,有的家長則在糾結是引導孩子自己拿回來,還是他們幫忙出手拿回來。
當你遇到這問題的時候,是如何處理的呢?
1
當孩子東西被搶
顧面子還是孩子?
當遇到孩子物品被其他孩子搶走時,不同觀念家長,處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1、選擇息事寧人的家長
這位媽媽有個28個月的兒子,當天她和孩子帶了鍬去玩沙子,來了一個小孩要和她兒子換鍬,她兒子不同意換。
結果對方孩子的姥姥在她兒子沉默時,就一直跟她兒子說:你給小弟弟玩會兒唄,你看你大,你是哥哥,你讓著點弟弟。
然而她兒子還是無動於衷,結果對方孩子的姥姥就是直接上手將鍬搶走了。
遇到這個場面,這個媽媽覺得應該要培養孩子大方點,和別的孩子一起玩,在他人把自己孩子的物品搶走時,還勸自己兒子:你給他玩一會吧。
她兒子還是不說話,但是開始默默用手抓沙子。
最後,對方還鍬的時候,還發現鍬損壞了,而對方咬定鍬原本就是壞的。
這個媽媽礙於面子,怕以後在小區裡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還跟自己孩子說:鍬是壞了一點,沒事,不耽誤玩。之後就帶著孩子回家了。
不知道為什麼,這媽媽處理這件事的方式,總讓我感覺非常非常地不舒服。
2、插手幫孩子搶回來的家長
以下這個例子則是會「插手」幫孩子搶回來的家長了。
媽媽帶著自己4歲女兒在小區兒童遊玩區玩,女兒帶了一個兔子玩偶,結果一個比她女兒矮一些的女孩看中了這個玩偶,她女兒一時沒有防備,玩偶被小女孩搶走了。
她女兒頓時就不開心了。
這時,這個媽媽蹲下跟女兒說:那是你的玩偶,如果你不想給那個妹妹玩,你可以去找妹妹要回來。
於是,她就帶著女兒走到小女孩面前,她女兒小聲開口讓小女孩還給自己。
誰知小女孩的奶奶竟然說:小孩子要學會分享,不要這麼小氣,妹妹喜歡這個玩偶,你就給妹妹玩一會吧!
本來這個媽媽還想著都是一個小區的,如果孩子自己能解決,她就不出面了,免得以後見了面尷尬。結果一聽對方奶奶這話,就直接不客氣地把玩偶搶回來了。
這下小女孩的奶奶還不樂意了,開始數落起來:孩子不懂得分享就算了,你一個大人怎麼也這麼不懂事,還跟小孩搶東西,一個玩偶而已,至於嘛!
這個媽媽立馬反擊道:這個玩偶本來就是我女兒的,她有權利決定給還是不給別人玩,再說了,你們這行為是搶,既然是搶,我們為什麼要懂事?
說完,她就帶著女兒繼續玩了,同時還發現拿回了玩偶的女兒明顯開心了很多。
這更讓她堅定了自己及時出手幫助女兒搶回玩偶的行為是無比正確的。
確實,如果是我遇到這類問題,我也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引導孩子去自己搶回來,甚至會在必要的時候出手幫助孩子搶回來。
因為這不是一個物品的問題,而是孩子安全感問題。
2
主動分享是好事
被迫分享是傷害
一般在孩子2歲左右就會逐漸形成自我意識和物權意識,他們知道:
我的東西我有權利自己做主,給或不給別人,都可以自己說了算;
別人的東西,沒有經過允許,不可以隨便拿;
拿了別人的東西要還回去。
我們先試想一下,在孩子已具備自我意識和物權意識時,他們清楚地了解了不能隨便不經允許拿別人的東西。
但是當他們自己的東西被搶之後,他們是不是也會困惑,我媽媽教我不要隨便拿別人的東西,為什麼別人卻可以不經我的允許就拿我的東西呢?
更有甚者,像之前那個選擇息事寧人的媽媽一樣,還告訴孩子要分享,那孩子心中原本明確的界限感就會被撼動:為什麼我明明是物品的主人,卻沒有支配的權利。
那是不是也意味著我也可以去搶別人的東西呢?還是以後別人搶我的東西,我都要逆來順受呢?
所以說,當孩子的物品被搶走時,要引導他們自己拿回來或者幫助他們拿回來,否則將是對孩子自我意識和物權意識的破壞。
在很多家長眼裡,當自家孩子的玩具被搶時,如果立即就去搶回來會被對方認為是小氣的表現,只有大度和分享才是好孩子。
當然,如果孩子是自己主動願意分享,那麼確實是件好事。
但是如果孩子是因為迫於成人的這種想法,而被迫退讓,哪怕讓的只是一塊隨處可見的石頭,都會傷害到孩子。
因為這些物品都是他們確認自我邊界的標誌,一旦被搶走,就好比有人入侵了自己的邊界,侵犯了自己的權利,這對他們的成長而言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再者,分享和搶回根本就不是一碼事:
分享,是指與他人分著享受、使用、行使,前提是自願行為;
搶回,是奪回原本屬於自己的物品,乃捍衛主權的被動行為。
簡單來說,分享是心甘情願,而他人不管我願不願意就拿走,那是搶。雖然看似只是一個玩具,但是如果物品價值足夠大,那就是犯罪。
而搶回則是捍衛孩子的權利,捍衛他們的邊界感。
3
捍衛孩子的邊界感
兒童教育專家珍妮特 · 蘭斯伯裡在《有邊界,才自由》一書中的比喻非常形象:
孩子對邊界的需要,有如在黑暗中駕車過橋——如果橋兩邊沒有欄杆,他們只能慢慢試探性地通過;但如果兩邊有欄杆,他們就可以輕鬆自信地駕車通過。
所以,當遇到有人搶自己孩子物品的時候,我們就要明確的告訴孩子:搶玩具的行為是不對的,並且當我們的物品被人搶了的時候,我們是有權利將其要回來的。
當然在要回來之後,也不要忘了給予對方孩子安慰,畢竟這是一個雙向教育的過程,可以讓對方孩子懂得要尊重別人的邊界,同時幫助自家孩子守住自己的邊界。
此外,建議家長哪怕親自出手也要幫助孩子搶回來,除了捍衛孩子的界限感之外,同時也是教孩子學會拒絕。
《破產姐妹》中的MAX曾說過,一個人的價值是靠拒絕而來的。如果什麼事情,別人一找你就答應,什麼東西,別人一給你就要,那只會讓人不把你當一回事。
畢竟誰都不想將自己的孩子養成怯弱的性格。
同時,我們也不用擔心,孩子學會搶回自己物品之後,會不會搖身變成一個會強搶他人物品的孩子。
因為在學習搶回自己物品的過程中,我們的孩子已經形成了邊界感,他們會懂得什麼時候該分享,什麼時候該搶回來,而別人的物品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是不能私自拿的。
看到這裡,你的孩子是否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呢?你是怎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