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賃費被判付租金 同時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021-01-09 安青網
拖欠租賃費被判付租金 同時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014-12-17 16:12:07   來源:六安新聞網    

【摘要】

金民沒有想到因為自己不能夠按照合同全面履行義務,最終被判決給付租金的同時還要承擔給付違約金及租賃物滅損賠償款。拿到判決書時,金民空有悔恨...

金民沒有想到因為自己不能夠按照合同全面履行義務,最終被判決給付租金的同時還要承擔給付違約金及租賃物滅損賠償款。拿到判決書時,金民空有悔恨無計施。市場經濟活動中,誠實信用原則何其重要。不按照該原則做人做事,教訓是深刻的。

金民(乙方)為了建設工程需要,於 2011年12月26日與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甲方)籤訂了腳手架租賃合同,租賃鋼管、扣件等,壽縣某建築安裝公司(丙方)作為擔保人在租賃合同上蓋章擔保(擔保期限為腳手架落完為止)。合同約定了單位日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租賃物丟失、損壞的賠償標準,即:鋼管的單位日租金為0.012元/米/天,扣件的單位日租金為0.008元/套/天,租金=租賃物數量×單位日租金×租賃天數;乙方每月5日前到甲方核對領取上月租金結算單,並於每月7日前付清上月租金。逾期不交的,按所欠租金總額千分之二按天累加支付違約金;如超出一個月的,加倍收取違約金。乙方對丟失、損壞的租賃物,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向甲方賠償:鋼管25元/米;扣件6.5元/套,該租賃物的租金計算至乙方付清賠償款之日止。後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依約向金民發放租賃物,金民也陸續支付租金。工程全部完工後,雙方在2013年12月9日結算時確認總租金為369233.76元,金民已支付租金19萬元,扣除報停費4282.84元,實際尚欠租金174950.92元。金民在使用租賃物期間丟失或損壞鋼管885.5米(15元/米)、扣件5240個(5元/套)、套管111個(5元/套),價值人民幣40037.5元,當日金民在結算單上簽字,對租金和所欠物件及其價格進行了確認,結算後金民於2014年1月29日支付4萬元租金,扣除2012年1月3日金民交付押金1萬元,至2014年1月29日,金民尚欠租金124950.92元及租賃物滅損賠償款40037.5元未予支付,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遂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已按合同約定向金民出租鋼管、扣件、套管供其使用,金民至今尚欠租賃費124950.92元及丟失、損壞鋼管、扣件折合人民幣40037.5元,由金民籤字予以確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金民應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對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要求金民支付租賃費及租賃物滅損賠償的訴請予以支持。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金民應承擔未按時支付租賃費的違約責任,現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要求金民以拖欠租金164988.42元為基數按日息2‰的標準賠償因逾期支付租賃費而給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因金民認為其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要求適當予以減少,本院認為其抗辯理由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採納。對金民應當承擔的違約金數額應以所欠租金 8+67124950.92元的30%標準予以賠償為宜,即37485.27元。關於壽縣某建築安裝公司的擔保效力問題,因擔保時雙方約定擔保期限為腳手架落完為止,從工程完工後雙方於2013年12月9日對租金及丟失或損壞的租賃物賠償結算看,腳手架已在此前或當日落完,即此時擔保期限已屆滿,應當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金民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原告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租賃費124950.92元、違約金37485.27元、租賃物滅損賠償款40037.5元,合計202473.69元;駁回原告六安某金屬製品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人物名為化名)(汪慧)

責任編輯:杜宇

免責聲明: 網站內所有新聞頁面未標有來源:「安青網-安徽青年報」或「安青網」LOGO、水印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安青網聯繫。轉載稿件僅為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網觀點,亦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相關焦點

  • 承包商場遇疫情逾期付租金,需承擔違約責任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承包商場遇疫情,逾期支付租金,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16日,省高院發布了涉疫情房地產糾紛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承包商場支付租金的案例。【案情】一年承包費80萬,疫情來了咋付租金合適?張某某與吳某於2019年籤訂《商場承包協議》,約定承包期八年,承包費前四年80萬/年,後四年90萬/年,違約金為當年房租的2倍,並賠償對方相關損失。合同籤訂後張某某將商場交付給吳某經營使用,吳某支付2019年承包費80萬元。
  • 只有侵權責任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明年起違約責任也可以!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大家都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那就是精神損害賠償只能由侵權責任中的受害人才能提出請求,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則不能提出。於是就形成了在當事人提違約責任更有利的情況下,為了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卻只能請求侵權責任的狀況。
  • 負責影片製作及管理的投資方違約,過錯與賠償責任的關係(下)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B並未承擔其最重要的影片承制義務,而是在未經包括A在內的其他投資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轉委託給一家香港公司完成了影片拍攝,同時擅自變更本片的核心主創人員,構成根本違約。第四,侵犯定剪權,剝奪了A對影片最終成片的參與權。
  • 五洋債欺詐發行案判了 券商、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洋債欺詐發行案判了,券商、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讓裝睡的「看門人」不敢裝睡五洋債欺詐發行案一審判了,主承銷商、律所、會計所、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統統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債券持有人起訴五洋建設、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以及德邦證券、大信會計所、錦天城律所、大公國際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 「綺惠說法」因監察委介入調查而放棄中標是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作者:李梅違約責任的承擔,是基於雙方之間有效合同的約定。若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時,則需依據約定或法律規定通過向另一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的行為或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方式,從而達到平衡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效果。在責任的承擔上,除了按照雙方之間的有效合同約定之外,法律的特別規定也同樣適用。
  • 《民法典》下的違約精神損害賠償
    明星藝人與客戶籤署了廣告代言合同,遇到客戶違約的同時又損害了明星藝人的人格權(如名譽權)的,藝人該如何主張權利呢?是在違約責任、侵權責任二者中只能擇其一,還是能同時主張呢?對於這一問題,在《民法典》出臺前後,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結果。
  • 違約造成精神損害如何賠償?民法典有了新規定
    昃某某的近親屬起訴該旅行社,要求其承擔喪葬費、誤工費、遺體運送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審法院認為,昃某某與旅行社均存在違約行為,判決昃某某與旅行社按照4:6承擔違約責任。關於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審法院認為,精神損害賠償僅存在侵權之訴中,在違約之訴、合同之訴中,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本案系合同糾紛,而合同糾紛中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難以得到支持,因此對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持。
  • 違約責任的一般條款有哪些,是什麼?
    河北人民長城律師事務所趙強律師解答:違約責任條款主要內容包括何種違約責任應承擔什麼違約責任,違約損失範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支付方式,期限,其他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期限等。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淺談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競合時的訴訟請求權選擇——以火災事故貨...
    故其未能盡到承租人應盡的防火注意義務,對涉案火災的發生具有明顯過錯,與兩原告的損害結果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對原告的損失承擔47%的賠償責任。(四)律師評析本案中作為產權人和管理人的森遠公司因火災同時符合租賃合同違約及火災侵權的法律責任承擔構成要件,存在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形。所謂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指合同主體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實施的某一行為同時符合違約及侵權法律責任構成要件但受損害方僅能擇一請求賠償的現象。
  • 損害賠償責任承擔的主體
    誰才是你損害賠償責任承擔的主體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解疑答惑。 一、人身損害賠償的概念人身損害賠償,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
  • 直播帶貨銷售仿冒手機 主播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12月28日 消息: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眾號消息,主播通過直播間銷售仿冒手機,消費者起訴主播及直播平臺承擔賠償責任。2020年9月21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對該案依法公開宣判,認定主播構成欺詐,應承擔賠償責任,直播平臺盡到了相關義務不承擔責任。
  • 貨運代理企業不能證明自身無過錯,應對委託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有關歸則原則,《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亦即,《合同法》中的一般性規定,為無過錯責任;但這並非意味著海上貨運代理合同中,受託人應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為,海上貨運代理合同中,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本質上為委託關係,該觀點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028號案件的確認。
  • 銀行卡出事責任在誰:儲戶也應該承擔責任
    在法律設計上,也將存款債權與一般債權區分開來,具體表現在企業破產時,如果其既在銀行有存款,又拖欠銀行貸款時,銀行不能把企業的存款債權等同於一般企業債權,與其對企業的債權進行抵銷。   在涉及到一些具體問題時,多數時候把其看作一項物權性的財產,在特定情況下回復其債權本質。
  • 民法典新變化⑥|擴大精神損害賠償範圍 支持「違約」之訴
    民法典實施前,通常認為違約責任中的損害賠償範圍限於財產上的利益,某些違約行為雖也會給受害人帶來精神痛苦,但受害人想獲精神損害賠償金,只能選擇「侵權」案由起訴。民法典擴大了精神損害賠償範圍,使精神損害賠償制度逐步完善,成為一大亮點,很多受害人可以「違約」起訴索賠,承擔較少舉證責任。
  • 銀行卡異地被盜刷,銀行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湯某曾分別於2019年10月28日通過案涉銀行卡消費兩次,該銀行也通過客服電話向湯某發送了簡訊通知,告知其帳戶取款及餘額變動信息,載明的帳戶尾號為4990。2020年1月3日,湯某向句容法院起訴,要求銀行賠付47500元。
  • 借住一晚卻遭遇爆炸燒傷 租客和房東應該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借住一晚卻遭遇爆炸燒傷 租客和房東應該如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二人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的義務,導致沒有及時發現其提供的煤氣管道老化,從而造成煤氣洩漏,其對爆燃事故的發生也在明顯的過錯,應與小歡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案件爭議焦點:小歡、葉某對小堯的損害結果應當承擔的責任比例首先,關於葉某是否應在本案中承擔責任的問題。葉某主張其僅為代收租金,並非涉案物業的管理人,並提供微信聊天記錄證明。
  • 明星直播帶貨違約責任評析
    近日,演員鄭爽在自己直播間的情緒失控,事件一時成為公眾熱點,由此也引發了人們對藝人直播進行帶貨如果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是否可能產生違約責任的問題的討論。就此次鄭爽直播事件而言,有觀點認為鄭爽的消極帶貨行為已經對廣告商構成違約,而也有觀點認為鄭爽此次事件也帶來了十足的熱度,甚至是超出一開始的期待,構成違約也沒有充足的理由。
  • 過失致人受傷或死亡,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及需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過失致人受傷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呢?很多人認為過失致人受到傷害,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因為雖然過失致人受傷,自己的行為和結果有著因果關係,但是由於沒有主觀故意,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究竟是這樣嗎?要區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致他人受傷,傷害程度輕傷及以下這裡的「輕傷」指的是什麼呢?
  • 通道業務出現風險不能「全身而退」 華澳信託被判承擔20%賠償責任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華澳信託因其通道業務在一起經濟糾紛案件中被判賠償20%,這也是首個信託公司因通道業務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有業內人士表示,一般通道業務中,受託人依據委託人的指令履行後續管理義務,不對借款人和信託資金運用的項目做實質性盡職調查和審核,只提供事務管理服務。
  • 追究違約責任,很多人居然不知道這個也可以要求賠償
    要求違約賠償,也是很常見的。賠償已經造成的損失,比如說直接損失、為了追究違約發生的必要開支等等,這些普遍都知道。但是,有一個賠償項目,很多少不知道,或者不知道該怎麼計算,它就是可得利益損失。今天把可得利益損失這個內容理一下,我儘量不用法律專業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