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派提出了什麼文學主張?他們的散文有什麼特色?
桐城派是清代的一個散文流派。首創者是方苞,繼承發展的是劉大槌、姚翻等。因為他們都是安徽桐城人,程晉芳、周永年便對姚鼐開玩笑說:「天下文章,其出於桐城乎?」(姚鼐《劉海峰先生八十壽序》)從此,人們便稱這一派的古文為桐城派。
桐城派的文論,以「義法」為中心,逐步發展提高,成為一個體系。方苞首倡「義法」之說,並具體解釋說:「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望溪先生文集·又書貨殖傳後》)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義」是指文章要有充實的思想內容,「法」是指文章謀篇布局以及修辭遺句的方法。方苞研究探討自周秦以來古文的作法,總結出歷代古文家在結構謀篇遣詞造句等方面的一些經驗和方法,對於提高寫作古文的能力是有一定作用的。但他所講的「言有物」,不外是要有維護封建統治的程朱理學,封建道統思想。
方苞的門弟子劉大櫆,在方苞「義法」說的基礎上進一步探求散文的藝術問題。他認為「義理」固然是文章的根本,而藝術形式也很重要。他發展了方苞關於法的理論,認為「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然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則死法而已」(《論文偶記》)。在他看來,只強調「法」,寫出的文章將比較死板,不夠活。因此,他提出「神氣音節」以補充其說。他說:「行文之道,神為主,氣輔之」,若「專以理為主,則未盡其妙」,因此,他特別強調「神氣音節」,是文人之能事(《論文偶記》)。姚肅則又在《述庵文鈔序》一文裡說:「嘗論學問之事有三端焉,曰:義理也;考證也;文章也。」強調義理、考證、文章三者合一,發展了方、劉以義為主的文學主張,又提出「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古文辭類集序》)的主張,對劉大櫆的「神氣說」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和發展。
桐城派的文學主張,固然是要使古文更有效的為封建統治服務,但他們提倡考據要與雅潔的古文統一起來,反對繁瑣考證的學風,以及從歷代古文創作中總結出來的一些經驗和方法,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桐城派的古文,封建道統思想的腐氣雖然比較濃厚,但個別篇章,對現實生活也有所反映。值得注意的是,他們選取素材,運用語言,只求達意,不重羅列材料,堆砌文字,使文章簡潔淡雅,頗有特色。如方苞的《獄中雜記》以簡潔的文筆,描寫自己在獄中的見聞,揭露了獄中的醜惡現象,不僅現實性強,而且記述得如此明晰有序,真不簡單。又如他的《左忠毅公逸事》描寫左光鬥的剛直公忠,栩栩如生,相當動人。姚鼐的《登泰山記》,寫登泰山之難,觀日出之奇,狀泰山之真,文字洗鍊、流暢,記敘清晰、通達,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