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競拍成功後放棄 後悔了 不想要了 悔拍有什麼後果?今天有這麼一條新聞:自家商鋪被司法拍賣 夫妻倆惡意競價又悔拍,標題看上去就很有意思,惡意競價又悔拍,殊不知,司法拍賣中悔拍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對夫妻估計對司法拍賣中的規則不是很清楚,以為可以鑽空子。司法拍賣是很嚴肅的事情,各個環節都有具體的規則,所以沒有了解清楚之前,不要隨意參與競拍。
也有很多人在買法拍房之前,對房子的情況不夠了解,等拍賣成功,又了解到房子的情況,或是其他情況,法拍房競拍成功後放棄,後悔了 不想要了,有什麼後果呢?下面金鉑順昌小編通過實際案例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悔拍案例一:
妻子以自己名下商鋪為人擔保,結果成為被執行人,商鋪被司法拍賣。夫妻倆為了擾亂拍賣,竟兩次惡意高價競拍又悔拍。近日,蒼南縣法院對這夫妻2人分別作出罰款10萬元、5萬元的司法處罰。根據我國法律,10萬元的司法處罰是對個人罰款的頂格處罰。
今年4月14日,蒼南縣法院掛拍一間位於溫州市區五馬街的商鋪,評估價為375萬元,起拍價為280萬元。若參與競拍,需繳納保證金30萬元。經過155次競價,競拍人黃某以最高價899萬元拍下,但事後無正當理由悔拍,法院不得不重新拍賣。
6月24日,法院將拍賣保證金提升至50萬元,再次將此商鋪掛拍。最終競買人王某出價190次,將標的物競價至1140萬元後,卻逾期未繳納餘款。
兩次悔拍的情形驚人相似,競買者均多次出價,且最高競價遠高於評估價又無故悔拍,經辦法官於是對此展開調查。一查發現,黃某和王某竟是一對夫妻,而且第二次競價成功的王某就是該商鋪所有人、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為了讓自己的商鋪不被拍賣,兩人明知沒有競買能力,卻仍堅持競價,兩次以最高價競得又悔拍。
經辦法官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黃某與王某在兩次競拍中繳納的保證金不會予以退還,將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衝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等。
悔拍案例二:
北京某法拍房遭第三次拍賣,其公告介紹中寫著:該房產已有兩次悔拍,請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務必仔細了解房產狀況,看樣或專項諮詢電話見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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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競拍保證為10萬元,那兩次競拍,悔拍,保證金共計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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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悔拍中,買受人的兩次保證金將如何處理?
案例1、2中的兩種情形都是悔拍行為,法律規定第十四條,網絡司法拍賣中關於保證金的規定:買受人悔拍後保證金不予退還。不管是案例1中故意違反法拍規則,惡意競價悔拍,還是案例2中,不了解法拍房情況進行悔拍,其代價都是「買受人悔拍後保證金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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