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不贊同輕生,認為輕生是無明懦弱者的愚蠢行為。這個觀點是建立在佛教因果輪迴法則之上的。
因果,指的是三世因果,即,前世、今世和後世。前世指的也不是一世,而是累世累劫經歷過的無數世;今世,即當下存在的這一世;後世則是指當下這一世後面尚未到來的六道輪迴裡的生生世世。
按照佛教三世因果法則,沒有覺悟的眾生要根據自己前世種下的善惡兩種業因,在六道裡面生生世世地輪迴以遭受相應的果報。六道指的則是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羅道和天道。按照業因的輕重,在六道裡,地獄道的眾生業報最重,往上走業報則一層比一層輕。
在佛教看來,六道裡的眾生並沒有真正的生與死,只是基於三世因果法則,在六道裡不停的造後世的業因並承受前世業果報應的一個輪迴過程。這就是說,一個眾生當下這一世投生於哪一道,受什麼業報,與這個生命前世所造的善惡業因有直接關係,這一世所造的善惡業因,又直接決定了下一世在六道裡輪迴的命運。所以,每一個眾生在當下這一世的命運如何,完全是前世今生自己一手造成的,絲毫怨不得別人;這一世接觸到什麼人和事,也均是由自己前世因緣及所造的業因直接轉化而來,這就是所謂「無緣不聚,無債不來」,「若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知未來果,今生做者是」。
按照因果輪迴法則,一個生命這一世能投生人道,基本上善惡業比例差不多,善業轉化為人間的福報,惡業則轉化為各種名目的煩惱、疾病、障礙等,人生的體驗也會是苦樂參半;如果一個人惡業比例大於善業,就說明前世傷天害理的事情做的比較多,這一世的命運自然也就不會太好,表現為身邊的孽緣比較多,人際關係差,常常遭受周圍人的打壓和侵害,命運便顯得一波三折,做什麼事情都障礙重重不容易成功;倘若一個人前世欠下過命債尚未還清,那麼這一世遇到各種天災人禍的機率就會比別人大,受到致命打擊報復的機會也比別人多,個人感受到的痛苦自然也容易比別人多很多,痛苦到不堪就容易對生命喪失信心和勇氣,甚至會以輕生來逃避。
殊不知,輕生的結果卻會給後世的自己帶來更大的惡業果報。為什麼這麼講呢,主要基於三點:
首先,「三世因果法則」用最通俗的語言來形容,就是「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這是天道法則的一種表現形式,根本不存在欠債可以不還的道理。一個人前世造的惡業,就如同欠了別人的債,這一世的痛苦經歷就是還債的具體方式。如果輕生就等同於欠債不還,逃避責任,那麼,直接導致的後果之一,就是這一世所受的一切痛苦都會化為零,卻需要在下一世再重新來過。
其次,佛教認為眾生平等,每一個生命都有自己每一世的因緣果報要承愛,其它眾生不得幹預。假如這一世受報業身被其他生命(也包括自己)幹預導致中斷,即是無視和挑戰了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然法則,從而造下更為嚴重的新的惡業,後世一定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三是輕生犯了佛法所講的殺業,這個殺業的果報是相當嚴重的,會直接導致下一世地獄輪迴的果報。
所以,輕生並不能象當事人自己想得那樣可以逃避痛苦,反倒是雪上加霜、罪上加罪,數罪併罰,直接將自己的後世推向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佛教的因果輪迴法則告訴我們,人要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法則,坦然接受命運的各種給予和挑戰,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個緣份,善待自己和他人,努力以善良美好的願望和行動去回饋周圍的一切,這樣才能幫助我們的生命逐漸擺脫痛苦的生命軌跡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