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發是指再次出現肉眼可見的癌組織,或者縮小、穩定的癌組織再次開始生長的現象。轉移是指癌組織從肺部的原發病灶轉移到其他器官,並在該器官生長增殖的現象。
即使手術把肺內的腫瘤全部摘除,但是並不能保證身體的其他部位沒有癌細胞。實際上體內不可見的癌細胞會再次在內體生長增殖。經過治療後縮小的癌組織也可能再次長大。癌細胞會從肺部的原發灶位置進入淋巴液、血液後,轉移到其他器官(肝臟、腦等),並在其他器官處增殖。
肺癌的復發或轉移多發生於2年內,超過5年就很少復發轉移了。如果患者沒有接受持續的治療,需要每3~6個月去醫院複查,通過CT等檢查肺癌的復發和轉移。(圖二)
有條件進行根治手術並在術後做輔助治療的,其治療目標為「根治」;但是當發生復發或轉移時,治療的目標則轉為「控制」癌症發展和「緩和」症狀。患者經藥物治療(化療)使腫瘤縮小或穩定之後再次增大,或者轉移到其他臟器的,需要進行2次治療、3次治療。
術後輔助免疫細胞治療可提高肺癌患者生存率,過繼性細胞治療屬於被動免疫治療的範疇,近年來在中國一直處在風口浪尖。2017年,以CAR-T為代表的免疫細胞治療大獲成功,FDA已批准兩款CAR-T細胞產品用於難治復發性白血病和淋巴瘤的治療。
2017年9月,ESMO大會公布了多項重磅研究,免疫治療的主導地位不可阻擋,尤其是以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為代表的免疫治療,但細胞治療的內容不多。《IO治療時訊》從中選擇了部分內容,以饗讀者。摘要(圖三)
過繼性細胞治療(ACT)目前並沒有廣泛獲批用於惡性腫瘤的術後輔助治療。一項III期隨機臨床研究顯示,手術後的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接受輔助化療加免疫細胞治療,相比於輔助化療,可給患者帶來長期生存獲益。
對接受免疫治療的患者進行局部淋巴結細胞表面標誌物分析顯示癌症倖存者中CD8+/CD4+ T細胞的比例升高。
過繼性細胞免疫治療用於NSCLC術後輔助治療能帶來生存獲益。細胞表面標誌物的免疫分析提示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CTL)是預測患者能夠從化療聯合免疫細胞治療中獲益的標誌物。
在術後輔助治療領域,ACT也取得了相對較好的結果,尤其是原發性肝細胞癌:
2000年,日本東京大學國家癌症研究中心人員在Lancet雜誌上發表一項隨機臨床研究結果:中位隨訪4.4年時,76例肝癌患者術後輔助應用CD3AK細胞治療,較74例對照組的復發率降低18%。
這些公布數據提示,細胞免疫治療作為被動免疫免疫治療的一種方式,在部分腫瘤類型、部分患者中,不論是晚期患者還是早期患者均能顯示出療效。
年度ESMO報導的這項日本研究中,作者從手術切除的淋巴結中擴增活化的T細胞和DC,結合化療應用於肺癌的術後輔助治療,取得了5年OS率提高24.3%、5年RFS率提高26.5%的結果。 相較於肺癌術後單純輔助化療僅能提高5年生存率5%的歷史數據,這樣的結果確實令人振奮。
癌症復發轉移一直是患者們最為之頭疼的問題,面對癌症病情的發展如何治療是最大的問題,癌症的治療,首先要做的是把病情控制住,不要急於求成,要有條理制定一個科學的綜合治療方案再去治療,盲目的治療只能加重病情。
參考資料:IO治療時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