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在正式推送文獻精讀之前,本號會推送幾期語言學研究的基本知識介紹(實不相瞞,Harris本人也是個還未入門的語言學小白哈哈哈哈哈),之後會不定期推送自己日常讀到的國內外比較有趣的語言學相關文獻,大家要搬好小板凳坐好咯!希望本小白能和大家一起進步鴨!爭取早日走上語言學的不歸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王口頭禪是不是太多~~)。話不多說,乾貨獻上!
歷史 · 回顧
一、古希臘語法(公元前800-公元前146)
01西方哲學的發端
西方哲學的歷史是從古希臘開始的,特別是始於一群生活在通稱為前蘇格拉底時期的哲學家。這些哲學家那時已經開始提出一些極為深刻的問題:一切事物從哪裡來?由什麼構成的?如何解釋大量事物的本質?為什麼能用單一的數學來描述它們?
02古希臘時期的語言研究
對語言學的研究同樣可追溯到古希臘時期。
「自然派」VS「慣例派」
古希臘哲學家對語言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語言受自然支配,二是語言受慣例支配(問題的焦點是一個詞的意義與它的形式之間到底有沒有內在的聯繫)。「自然派」(後來很多人成為斯多葛派)認為一切詞天然地代表著它們所指的東西,所以他們努力研究詞源。「慣例派」認為除了少數象聲詞以外,語言的詞彙意義與形式之間沒有任何必然關係,都是人為的、任意的,人類可以改變它、發展它。
「帕加馬學派」VS「亞歷山大學派」
帕加馬學派和亞歷山大學派圍繞爭論的兩個問題:第一,自然界是如何構成的?第二,自然界的運動情況如何反映到人類語言之中?
帕加馬學派認為大自然的運動沒有什麼定律或規則性可言。而亞歷山大學派則認為星球的運動和季節的變化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規律支配的。因此,不論是大自然的運動還是語言的結構,都是受規律支配的,人們可以發現和描寫它們的模式,只有這樣,才有語法可言。
「異常派」 VS「規則派」
異常派(斯多葛派多屬於異常派):基本上繼承了自然派的觀點,認為天然形成的東西沒有什麼規律可言。異常派雖不否定規則現象的存在,但側重研究不規則詞彙的情況,它們認為,作為自然的產物,語言不能完全用規則來描寫,而是應該特別注意「用法」,一個語言現象如何「使用」就應該如何描寫,不論其用法多麼不合理。異常派的一重大發現就是詞形與詞義沒有一對一的關係。
規則派(亞里斯多德的學生多屬於規則派):基本上繼承了「慣例派」的觀點,認為語言既然是認為的,就一定由規律的。規則派努力研究語言的規律性,把詞彙分門別類,編制詞形變化表,作為共同遵守的規則,以便逐漸糾正例外現象。
總的來說,古希臘語法雖然有很多欠缺,但是其基本理論和描寫是經得起推敲的,對後來的語言研究的影響是不可磨滅的。
二、古羅馬語法(公元前9世紀初-476)
01古羅馬文學(拉丁文學)
古羅馬文學為拉丁文學,其原創性不大,多模擬古希臘文學。拉丁文學的全盛時期約為公元前80年至公元17年,這段時期以西塞羅、凱撒、維吉爾、賀拉斯、奧維德、李維等位代表。
拉丁文是整個羅馬帝國的官方語言。拉丁文字母後來成為許多民族創造文字的基礎。
羅馬帝國中拉丁語和希臘語分別是西部地區和東部地區的官方語言,兩種語言共存使用。由於拉丁語和希臘語結構相近,因此可用希臘語法的理論和範疇直接描寫和分析拉丁語。
02古羅馬時期的語言學家
瓦羅(Marcus Varro)
語法著作為《論拉丁語》(De Lingua Latina)。瓦羅將語言研究分為三大部分:詞源學、形態學、句法學;瓦羅在詞源學商的貢獻是區別了派生構詞法和去和屈折構詞法;在形態學上,他同意格和時態是區分有屈折變化的詞的基本範疇;瓦羅關於時態的觀點受了斯多葛派的影響;同時,瓦羅還注意到希臘語有五個格,拉丁語有六個格。
普裡西安(Priscian)
著作為《語法慣例》(Institutiones Grammaticae)。
普裡西安通過描寫字母來處理語音和音節,認為字母是話語中的最小部分。
多納特斯(Donatus)
三、中世紀語法(476-1453)
中世紀語言學(主要是拉丁語法)的發展
在這一時期,拉丁語在使用過程中在不同地區發生了各種變異。在南部歐洲,拉丁語逐漸演變成中世紀的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地方語言。在西北歐,拉丁語逐漸分化為日耳曼語的各種地方語言:德語、丹麥語、挪威語、瑞典語、荷蘭語等。
拉丁語法
代表人物:阿爾福利柯(Aelfric),著有《拉丁語法》(Latin Grammar)、《拉丁會話手冊》(Colluquium)。阿爾福利柯聲稱,他的語法可以用來分析古英語,由於他的著作在講英語的人中間流傳最廣,從而使英語語法理論好幾百年擺脫不了拉丁語法理論的影響。
思辨語法(Speculative grammar)
中世紀語言學的突出成就就是在經院哲學影響下的思辨語法,思辨語法學家不再滿足於對語言現象的說明和描寫,而是要探索語言內部的原因和理論。
思辨語法學家認為人類之所以能夠通過語言來認識世界,使因為詞這種「符號」一方面與人的心智有聯繫,一方面同它代表的事物有聯繫,只是一條基本原則,也是普遍原則。
思辨語法代表人物:希思帕尼斯(Petrus Hispanus),他的不朽著作《邏輯綱要》(Summulae Logicales)。
希思帕尼斯影響下的「摩迪斯泰學派(Modistae)
同意慣例派的觀點,人物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同意規則派的觀點,認為自然界和語言結構都是有規律的;認為在這兩種規律之家,還存在第三種規律:認識規律。摩迪斯泰學派還區分了存在方式(本體論)、理解方式(心理學)和表達方式(語義學)。
其他學派代表人物
波依修斯:中世紀初期最有影響力的學者,他第一次提出了語言的普遍現象問題,認為語義具有普遍性,語義和真實性有著密切聯繫,他主張不僅要研究孤立詞語的意義,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它們在實際運用中的詞義。
彼得·海利亞斯(Peter Helias):提出用邏輯方法研究語言問題,這種研究稱為「語法邏輯化(logicalization of grammar)」。
參考文獻:
劉潤清. 西方語言學流派[M]. 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3:13-32.
■ 小結
今天的推送扼要回顧了從公元前4、5世紀到中世紀時期西方的語言學研究發展。下一次的推送會繼續回顧文藝復興時期到18世紀的語言學研究歷史,敬請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