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前期的科舉制度較為嚴格,官方對應試者的身份、職業等均會進行審核,因此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應試,如罷閒官吏、娼優之家、學官(教官)等均不得參加科舉。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規定罷閒人吏及娼優之家不許應試;洪武四年(1371),明太祖認為胥吏心術已壞,規定這類人也不許應試;洪武十七年(1384),又規定學官、罷閒官吏、娼優之家吏卒與居父母之喪者不許應試;洪武二十三年(1390),朝廷再次重申胥吏不許應試。直到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朝廷才有條件地準許教官應試。在明代前期嚴格限制胥吏及教官參加科舉的情況下 ,曹鼐以一個不入流的小官被破例參加會試,成為明代北方地區自然考中的第二位狀元,一時傳為佳話。
明代北直隸真定府人曹鼐「少伉爽有大志」,宣德初年由舉人任山西代州訓導(屬於學官,不入流),但曹鼐負才不屈,上疏表示願意辭職參加科舉,被吏部駁回。不久,曹鼐改授江西吉安府泰和縣典史(不入流),在泰和縣任職期間,曹鼐發奮圖強努力讀書,並聘請儒師為他講學,學業有所精進。宣德七年(1432),曹鼐奉命督工匠至京師,他再次上疏要求應試。按當時的制度規定,曹鼐並無資格應試,但這次申請被破例批准,並在同年考取順天府舉人(這是他第二次中舉)。宣德八年(1433)三月,曹鼐在最終的殿試中脫穎而出,名列第一,成為此科狀元,被授為翰林院俢撰。
明英宗正統五年(1440),曹鼐入文淵閣參預機務,正統九年(1444),升任翰林院學士,正統十年(1445)遷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仕途可以說是一帆風順。然而天有不測風雲,正統十四年(1449)秋,瓦剌進犯明朝,明英宗統率50萬大軍御駕親徵,作為朝中重臣的的曹鼐也隨皇帝親徵。這場戰爭的結果是明朝50萬大軍土崩瓦解,明英宗成了瓦剌俘虜,史稱「土木堡之變」,而隨徵的曹鼐也死於這場事變。據《明史·曹鼐傳》記載,明英宗之弟朱祁鈺即位後,追贈曹鼐為少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諡號「文襄」。明英宗復位後,加贈曹鼐為太傅,改諡「文忠」,其孫子封錦衣衛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