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碗蓋澆飯或麻辣燙,就能熨平我的飢腸轆轆,作為一個窮學生,能不去食堂而去食堂旁邊的餐廳吃「小炒」,師傅給多盛上一勺,就已經是「白富美」的待遇了。那時除了羨慕每周去超市搬回來百來塊錢零食的同學外,不會去想辣椒醬裡是否會有蘇丹紅,麻辣燙中是否含有「瀉立停」,總是售罄的食堂二樓小排會不會亞硝酸鹽過量?
十年前,你在吃什麼呢?又對吃抱有怎樣的美好期許呢?一朋友說,十年前,她最愛吃自助餐,無論是食物種類還是數量基本上都是可想像範圍內的無限供應。也許,自助餐啟蒙了我們對食物在溫飽之外的更多想像和要求。但,那時候的想像更多是停留在「好吃」上,即食物本身的味蕾記憶。
即便十年後我依然對麻辣燙等「垃圾」食品情有獨鍾,但今天我們對食物的要求和想像卻比十年前複雜許多:打開新聞,三聚氰胺、地溝油、塑化劑……各種食物、添加劑「有毒」、「致癌」的說法每天都在刺激著大眾的神經。
作為健康領域的傳媒從業者,我們總忙於跟讀者、親朋解釋什麼是安全食品,什麼是不合格食品,「食物相剋沒有科學依據」,「過量攝入才會有潛在危險」,「微波爐加熱不會讓營養損失97%」、「麵條可燃並非食品安全問題」、「維生素D不是靈丹妙藥」、「牛奶致癌沒科學依據」……事實上,人們開始關注自己的飲食與健康是好事,但將許多食物中單一成分無限放大,渲染成靈丹妙藥或生死存亡的關鍵,炮製或傳播了許多以偏概全、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奇談怪論」,讓需要大量科研數據、縝密推理、小心求證的食品營養和食品安全學,變成了一種茶餘飯後信口開河的談資,而滿天飛的一些所謂「營養師」、「專家」信口開河也將其推波助瀾成為一種非專業、經驗性和觀念性的話題;而追求聳人聽聞的傳播效果的部分媒體,除了客觀上的專業知識缺乏外,更有主觀上的將各種飲食「禁忌」當作吸引眼球的法寶,甚至在轉載時也改頭換面,上一個與原文完全不符的「負面標題」。
因為知識結構的欠缺等等因素造成的無知,同時又在紛繁複雜現實中渴求真相,光著膀子舉著旗子慷慨陳詞的人往往能收穫一呼百應,「是不是每勺食物都可疑?」、「是不是聲稱無毒的都是有毒的?」、「是不是聲稱有機的都是"有計"的?」的發問者本身往往更歡迎簡單粗暴的「是」的回答,憤怒得容易而且廉價。
在德國的二惡英毒飼料事件、美國沙門氏菌汙染雞蛋、火雞肉事件,日本從牛肝中檢出了腸出血性大腸桿菌的事件後,也許人們可以從對食物的恐慌中冷靜下來推斷,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保證食品安全的零風險,但對食品安全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是我們應該做到的。除去不誠信因素造成的食品問題外,這需要監管部門、專家和每個個體自己的「勤政」。(記者潘波)
食品標準除了嚴格還要合理
十年來,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與之相關的,食品行業相關的標準也制定得越來越細緻、規範。事實上,我國的食品製造和安全領域並非無規可依,而且我們的標準並不低於國際標準,有些甚至還高於國際標準。
事件1 《食品安全法》強調安全標準應不斷完善
【事件回放】
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並於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至此,我國有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並以文字形式明確此法是「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宗旨。
《食品安全法》於2009年頒布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一共有十章,104條。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明確提出了要進行食品安全的風險監測和評估。第三章對食品安全標準做出了重要規定,特別強調了食品安全標準應該在充分的、科學的評估基礎上不斷完善。
根據《食品安全法》中明確強調的內容,2010年正式成立了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了兩個國家級的專家委員會,一個是2009年成立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另一個是2010年成立的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
食品安全標準方面是近兩年進展最大的一項工作,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下設十個技術性分委員會,基本是對應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而設立的,包括汙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劑,營養與特殊膳食,產品標準,規範,包裝材料,檢驗方法,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
根據食品安全標準「十二五」規劃,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還要在2013年底前對國內現有食品相關標準,包括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統一進行清理。這些標準分布在15個部門,大概5000多項。
標準中有安全指標,有質量指標,還有一些重疊交叉的標準,希望在明年年底之前,把所有這五千餘項標準進行集中整合,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指標整合後統一發布為食品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