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考,最終是為了追尋並發現真相。發現真相需要一定的邏輯思維,如果具體化一點來講,就是要掌握屬性-概念-內涵-定義-外延-判斷-假設-推理-論證;就是要掌握MECE 、框架、假設樹!這些基礎:屬性、概念直至MECE、框架、假設樹,它們是挖掘真相的思維工具!
外部世界的事實,才是最大的。
大腦裡的認知,都是主觀的。由著自己主觀的認知對事物的某方面的情況做出斷定,這就是判斷了,判斷是主觀的,只不過是自己大腦裡的主觀認知對事物的情況的斷定,這種斷定有真有假。
很多時候,做出判斷,它也只是一個主觀的判斷,不要把判斷直接當真了。任何一個判斷,只是一個主觀的判斷,都要拿事實或已知來對它進行質疑與證偽。
即使你的判斷再有創造性,再有洞察性,再有洞見,即使你非常喜歡自己做出的這個判斷,都不要直接把判斷當作事實來使用。
我們往往混淆了判斷與事實這之間的區分,把判斷當作事實。個人更傾向於把每個判斷都當作假設,因為以假設這樣的表述來代替判斷這種表述,自己心裡更明白,這個判斷只是假設,還不知真假,只是暫時認為它是真的,但究竟是否為真,還有待事實的證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