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界對《金瓶梅》的「探源」研究已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展開,宏觀層面梳理的是它面對的整個「世情小說」傳統,一般文學史都有所論述;
微觀層面探討的是它具體借鑑和引用的文學作品,迄今為止,最突出的研究成果是韓南先生的論文《〈金瓶梅〉探源》。
在這裡,我們擬在既有的研究成果之上,「中觀」地梳理一下《金瓶梅》所面對的「家庭小說」傳統。
在唐以前的志怪小說和志人小說中已經有了「『世情』因子」和「準世情篇」(1),其中包括對夫婦關係和家庭生活的某種影射,如《神異經·東南荒經》中「樸父」的故事:
東南隅大荒之中,有樸父焉。夫婦並高千裡,腹圍自輔。天初立時,使其夫婦導開百川,懶不用意。謫之並立東南,男露其勢,女露其牝,不飲不食,不畏寒暑,唯飲天露。
從「男露其勢,女露其牝」的懲罰方式來看,樸父夫婦是因為貪戀情慾而「懶不用意」,有虧職守。一些神話學研究者認為,在神話的心理結構中,思維主體與思維對象的關係,有實的一面,也有虛的一面。
所謂「實的一面」,指原始初民為了生存,在社會實踐中依靠直觀把握世界,也能使自己的意識和行動比較符合客觀實際。
從這個意義上說,神話作為人的本質實現過程中的精神產品,並非完全是虛構,而是以一種折射的方式來表現原始初民的日常行為和現實狀況(2),從而具有一定的生活寓意。
至於經過後人修改過的神話,則更加具有自覺的主觀意識。相傳為漢代東方朔撰寫的《神異經》所記多本自《山海經》,其中若干故事都能看出儒家思想的滲透。
「樸父」故事具有儒家用世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具有警戒夫妻情慾的寓意。
再如,《神異經·中荒經》描述了幾種怪獸異鳥,其中有「不孝鳥」:「狀如人身,犬毛,有齒,豬牙,額上有文曰『不孝』,口下有文曰『不慈』,背上有文曰『不道』,左脅有文曰『愛夫』,右脅有文曰『憐婦』。」
這裡,「孝」、「慈」、「道」等無疑屬於儒家倫理範疇,而「憐婦」「愛夫」的「不孝鳥」則明顯影射了生活中只知有夫婦而不知有父母的不孝子媳。
此外,幹寶《搜神記》卷5「丁姑祠」寫丁新婦不堪公婆虐待自縊而亡,卷11「東海孝婦」寫孝婦被婆母誣陷下獄身死,卷15「王道平夫婦」、「河間郡男女」諸條寫父母逼嫁;《幽明錄》中「賣胡粉女子」條寫富家獨子「寵恣過常」,「龐阿」條寫龐阿妻「極妒」,「望夫石」條寫貞婦痴情,「胡馥之」條寫無子的悲痛(3),等等,都有世俗家庭生活的影子。
上述夫婦情慾問題、孝道問題、子嗣問題、婆媳矛盾、妻妾嫉妒、父母溺愛、包辦婚姻等等都是後世家庭小說中常見的題材和主題,因此,我們說在早期的志怪小說中已蘊涵著「家庭小說的因子」。
與志怪小說相比,志人小說更加貼近塵世人生,更具「世情」色彩,從中不難發現描寫家庭生活的精彩片段。
典型如,《西京雜記》中「文君貰酒」條寫:
「文君嬌好,眉色如望遠山,臉際常若芙蓉,肌膚柔滑如脂,十七而寡,長卿素有消渴症,悅文君之色,遂以發痼疾,乃作《美人賦》,欲以自刺,而終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
相如文君故事向來以浪漫的「私奔」著稱,馮夢龍《警世通言》卷6《俞仲舉題詩待上皇》「入話」引用這個故事時強調的則是「一個窮儒只為一篇文字上投了至尊之意,一朝發跡」的奇遇,完全落入功名富貴的俗套。
可是,從上面的引文來看,「文君貰酒」的故事還和「樸父」故事一樣,具有警戒情慾的意義。
相如的不能自制與西門慶的濫情縱慾雖然有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悅色」「至死」這一點上還是有著驚人的相似。
「文君之色」導致相如之「死」,不能不讓人聯想到「女色禍水」的古老命題,而在後世家庭小說中廣泛存在的「老夫少妻」故事集中體現了小說家們對婚內情慾的關注,那些生命力迅速衰竭的「老夫」形象與《西京雜記》中的司馬相如形象一脈相通。
《世說新語》第十九「賢媛」羅列了眾多女子「以才智著」(4)的故事,其中不少與家庭生活相關,如:
桓宣武平蜀,以李勢妹為妾,甚有寵,常著齋後。
主始不知,既聞,與數十婢拔白刃襲之(《續晉陽秋》曰:「溫尚明帝女南康長公主」)。正直李梳頭,發委藉地,膚色玉曜,不為動容。徐曰:「國破家亡,無心至此。今日若能見殺,乃是本懷。」主慚而退。(《妒記》中同樣有這則故事,略有差別:
「溫平蜀,以李氏女為妾,郡主兇妒,不即知之。後知,乃拔刀往李所,因欲斫之。見李在窗梳頭,姿貌端麗,徐徐結髮,斂手向主,神色閒正,辭甚悽惋。主於是擲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見汝亦憐,何況老奴。』遂善之」。
另敦煌本《殘類書》第二種亦載此條,敘事較《世說新語》及《妒記》更為詳贍,見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693頁。)——《賢媛》之二十一
這一則描寫妒婦的故事的確充滿戲劇色彩,結果無論是「主慚而退」還是「我見汝亦憐,何況老奴」,都為後世小說家構思「療妒」故事時提供了很好的借鑑藍本,甚至被直接引用。
向楷先生在《世情小說史》中曾提及《世說新語》「賢媛」中一則被小說研究者和倫理學者忽視了的故事:
周浚作安東時,行獵,值暴雨,過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絡秀,聞外有貴人,與一婢於內宰豬羊,作數十人飲食,事事精辦,不聞有人聲。密覘之,獨見一女子,狀貌非常,浚因求為妾。
父兄不許。絡秀曰:「門戶殄瘁,何惜一女!若聯姻貴族,將來或大益。」父兄從之。遂生伯仁兄弟。絡秀語伯仁等:「我所以屈節為汝家作妾,門戶計耳。汝若不與吾家作親親者,吾亦不惜餘年!」伯仁等悉從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齒遇。——《賢媛》之十八
餘嘉錫先生在箋疏中引程炎震語,認為周浚娶絡秀查無實據,為「誣妄」之言,因此,這則故事應該可以當作虛構的「小說」來看待。
一位女子為了改變、提升家庭/家族的地位而自願屈身為貴族作妾並疾言厲色地要求兒輩禮遇母族,這樣的故事對理解中國古代的家族文化、婚姻制度以及作者所處時代的門第觀念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絡秀在《世說新語》中被列入「賢媛」,《晉書》亦「取入《列女》」,說明她以婚姻為手段謀取家庭/家族利益的行為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讚揚。
婚姻是為了家族利益而不是個人情感,這種觀念在後世家庭小說中以各種不同形態重複出現。
《世說新語》第三十五「惑溺」中亦有兩則故事對後世家庭小說有直接影響,一為「荀奉倩」,一為「賈公閭」:
荀奉倩與婦至篤,冬月婦病熱,乃出中庭自取冷,還以身熨之。婦亡,奉倩後少時亦卒。以是獲譏於世。奉倩曰:「婦人德不足稱,當以色為主。」裴令聞之曰:「此乃是興到之事,非盛德言,冀後人未昧此語。」——《惑溺》之二
賈公閭後妻郭氏酷妒,有男兒名黎民,生載周,充自外還,乳母抱兒在中庭,兒見充喜踴,充就乳母手中鳴之。郭遙望見,謂充愛乳母,即殺之。兒悲思啼泣,不飲他乳,遂死。郭后終無子。——《惑溺》之三
據《三國志·荀彧傳》「注」所引《荀粲傳》所說,荀奉倩在愛妻曹氏病逝之後年餘因悲痛過度而亡,這應該是一個真實性很強的故事。
荀奉倩好色輕德,或不可取,但是,他對妻子體貼入微生死以之的情感卻為後人稱道,曹去晶在《姑妄言》中就直接引用了這一故事,說梅生在愛妻雪氏去世之後,「几几乎似當年的荀奉倩,有個骨化神銷的樣子」。
在男尊女卑以及輕視個體情感價值的大文化背景之下,像荀奉倩這樣的痴情丈夫的確難能可貴。
至於「郭氏酷妒」,則至少在兩個方面為後世家庭小說中的「妒婦」故事提供了借鑑:
一是捕風捉影,殘害臆測中的第三者;
二是遭受「無子」的報應。
大概成書於劉宋末年的《妒記》可以說「是我國第一部以夫婦關係為題材的小說集」(5),原書已佚,魯迅先生從《世說新語》劉孝標註及《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唐宋類書中輯得七則,收入《古小說鉤沉》,全部為兩晉間妒婦故事,內容集中在抵制丈夫納妾和限制丈夫交往兩個方面:(6)
其一寫桓溫妻南郡主「拔刀率數十婢」欲刃夫妾李氏;
其二寫王導妻曹夫人「命車駕將黃門及婢二十人,人持食刀」,直搗夫妾及其子女們的住所;
其四寫武氏因為丈夫讚美桃樹「華葉灼耀」而「使婢取刀斫樹摧折其華」;
其五寫一位京邑士人的妻子對丈夫小則罵詈,大必捶打,並且用長繩系住丈夫的腳,遇事呼喚即牽動繩索;
其六寫庾氏因為丈夫「宿行」,即「殺二兒」,並且不準丈夫與任何人「近手」、「共床坐臥」及「接膝共坐」;
其七寫劉氏經常杖擊丈夫,而且規定杖擊時丈夫必須將雙手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動,這些女子的悍潑行為和丈夫的懼內情態充滿詼諧幽默的喜劇色彩,對《療妒緣》、《醋葫蘆》、《醒世姻緣傳》以及《姑妄言》等小說中的「懼內」故事在情節內容和敘述風格上都有直接的啟發意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則:
謝太傅劉夫人,不令公有別房寵。公既深好聲樂,不能令節,後遂頗欲立妓妾。兄子及外生等微達此旨,共問訊劉夫人;因方便稱《關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諷己,乃問:「誰撰此詩?」答雲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乃相為爾;若使周姥撰詩,當無此語也。」
劉夫人可謂妒婦中之智者,她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女子「不忌之德」,根本就是不合理的男性「話語」。
餘嘉錫先生在《世說·賢媛》箋疏中說,「有晉一代,唯陶母能教子,為有母儀,餘多以才智著,於婦德鮮可稱者」,「考之傳記,晉之婦教,最為衰敝」(7);
幹寶《晉紀總論》說:「其婦女……先時而婚,任情而動,故皆不恥淫逸之過,不拘妬忌之惡。有逆於舅姑,有反易剛柔,有殺戮妾媵,有黷亂上下,父兄弗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
看來,在「經學衰微,玄學興盛,人的個性意識被發現並得以自覺的發展」(8)的魏晉時代,女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儒家婦教婦德的拘束,有較強的自我意識。
遺憾的是,無論思想界還是小說研究界對魏晉時期女性自我意識的覺醒這一話題似乎都較少關注。
《宋書·后妃傳》云:「宋世諸主,莫不嚴妒,太宗每疾之。湖熟令袁 妻以妒忌賜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婦記》。」
此《妒婦記》即《妒記》,其編撰目的是為了警戒妒婦重建並維護封建夫權,但是,客觀上卻為我們解讀兩晉時期的婚姻生活尤其是女性的心態提供了有益的材料。
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婚姻生活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套用向楷先生「準世情篇」的說法,我們不妨將《世說新語》和《妒記》中主要描寫夫婦關係的篇章稱為「準家庭小說」,之所以為「準」,是因為它們只是一些短小的「軼事」。
在唐五代傳奇中,《鶯鶯傳》、《李娃傳》等主要描寫進入婚姻之前的愛情;《霍小玉傳》側面描寫了門閥制度對愛情的扼殺;
《柳氏傳》、《無雙傳》等主要描寫夫婦在亂世中的悲歡離合;
《步非煙》主要描寫不幸婚姻對女性的摧殘以及生死以之的婚外情,這些作品都與婚姻家庭有所關聯,有些作品甚至不乏對家庭生活尤其是夫婦關係的細節性描寫,但是,故事的焦點以及主題都不在婚姻家庭本身,而在人物命運和情感之「奇」,因此,不能說是家庭小說。
兩宋及元明文言傳奇的情形也大致如此,不乏有關婚姻家庭的內容,卻很少有完整的描寫日常家庭生活的作品。
不過,元代文言傳奇《嬌紅記》的情況有點例外,雖然它是一部典型的愛情悲劇小說,但是,愛情故事的背景卻是家庭而非妓院或其他。
有論者指出,《嬌紅記》的篇名由王嬌娘和其侍女飛紅兩人名字中各取一字組成,《金瓶梅》的命名很可能是受此影響。
再有,申純和王嬌娘是一對表兄妹;他們之間的感情不止是才貌互悅還有心心相印的成分;
他們的愛情在家庭的背景下展開,與家庭的命運相關;
他們的愛情以悲劇告終,悲劇的原因來自家庭和社會,諸如此類,都讓人聯想到寶黛故事。
因此,很難說《紅樓夢》沒有受到它的啟發(9)。
也許是由於文言過於簡煉典雅,無法對日常生活中細節的、個別的事件進行逼真的敘述,更加無法摹仿俚俗的日常對話,因此,瑣碎的家庭生活始終不能成為文言小說描寫的「焦點」。
白話則不然,它具有「直接的、家常的、甚至土氣的魅力」,正合適「用於特寫性的敘述和對話」(10),因此,成熟的家庭小說似乎註定只能出現在白話小說之中。
宋元小說家話本(11)中的《快嘴李翠蓮》寫李翠蓮與父母、鄰居、兄嫂、先生、媒人、公婆、丈夫、伯姆、小姑等諸多人物的矛盾衝突,最後因「調嘴弄舌」被夫家休棄,又不容於娘家,只好出家做了尼姑。
《合同文字記》寫劉天瑞夫婦帶著幼子劉安住外出逃荒,客死異鄉,劉安住成為他人養子,長大之後背著父母的骨殖返鄉認親,伯母王氏為了獨佔家產給自己前夫之子,不認侄兒並將其打傷。
劉安住在嶽父幫助下告官,在公堂上仍維護伯父伯母,包公感其孝義,為他向朝廷請旌贈官並令其與伯父一家團圓。從故事情節和人物關係來看,這兩個作品都已經屬於較典型的家庭小說。
此外,還有許多作品涉及到家庭題材,如《三現身》寫孫押司妻子和情夫一起謀害親夫;
《山亭兒》寫主僕交惡;
《錯斬崔寧》寫劉貴家道衰落之後的貧況;
《簡帖和尚》寫皇甫松落人圈套休棄妻子;《刎頸鴛鴦會》寫蔣淑珍淫蕩無度被丈夫殺害;
《錯認屍》寫喬彥傑好色貪淫,娶妾敗家;
《張主管志誠脫奇禍》寫不協調的老夫少妻型婚姻;
《鬧樊樓多情周勝仙》寫周大郎對女兒婚事的幹涉,等等。
值得說明的是,現存話本的斷代仍然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根據程毅中先生審慎而有說服力的考證,上述作品都可斷定為宋元之作,其中有一些雖然經過明人的修訂加工,但「主體尚存宋元舊觀」(12)。
上述話本對後來的家庭小說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有的經過加工,直接成為較典型的家庭小說,如清代家庭小說《清風閘》即是模擬和發展《三現身》的情節結構而成。
更多的情形是,這些作品中有關家庭生活的素材和細節被後世家庭小說直接借用或變形化用,如:李翠蓮「打先生、罵媒人、觸夫主、毀公婆」等細節與薛素姐的行藏非常相似,《快嘴李翠蓮》「酷謔」的敘述風格也被《醒世姻緣傳》直接繼承。
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家庭題材小說《金瓶梅》與這些話本小說的關係尤其引人注目。
根據韓南先生的研究,《刎頸鴛鴦會》和《張主管志誠脫奇禍》(即《志誠張主管》)都被《金瓶梅》借用。
需要補充的是,韓先生認為,《金瓶梅》對《刎頸鴛鴦會》,引進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它的引首詞以及開頭結尾的評論」(13),而事實上,兩者在「故事本身」也存在許多相似之處:
首先,蔣淑珍和潘金蓮都是十分淫蕩的女人,都與多位男子通姦最後因奸被殺;
其次,蔣淑珍病中兩次見到死於自己淫慾的兩位男子(情夫和前夫)前來索命,李瓶兒病中也多次夢見前夫花子虛索命(第59、60、62回);
再次,《刎頸鴛鴦會》說,在花柳叢中行走要「深諳十要之術」:
「一要濫於撒鏝,二要不算工夫,三要甜言美語,四要軟款溫柔,五要乜斜纏帳,六要施呈鎗法,七要粧聾做啞,八要擇友同行,九要串杖新鮮,十要一團和氣」;
《金瓶梅》中王婆說,偷情「要五件事俱全,方才行的:
第一,要潘安的貌;
第二,要驢大行貨;
第三,要鄧通般有錢;
第四,要青春小少,就要綿裡針一般,軟款忍耐;
第五,要閒工夫」(第3回),「五件事」顯然是對「十要之術」的概括。
正如程毅中先生所說,「宋元小說家話本的藝術成就,突出表現在細節描寫的逼真與如畫,用寫實的手法再現了特定時代、特定環境中的社會風貌和生活習俗」(14)。
因此,對《金瓶梅》等長篇家庭小說來說,宋元話本不止在素材和主題上作了充分的準備,更重要的,是在敘述語調和描寫方法上提供了可資借鑑的樣板,如:
殿直從裡面叫出二十四歲花枝也似渾家出來,道:「你且看這件物事!」那小娘子又不知上件因依,去交椅上坐地。殿直把那簡帖兒和兩件物事度與渾家看。那婦人看著簡帖兒上言語,也沒理會處。
殿直道:「你見我三個月日押衣上邊,不知和甚人在家中吃酒?」
小娘子道:「我和你從小夫妻。你去後,何曾有人和我吃酒!」
殿直道:「既沒人,這三件物事從那裡來?」
小娘子道:「我怎知!」
殿直左手指,右手舉,一個漏風掌打將去。小娘子則叫得一聲,掩著面哭將入去。——《簡帖和尚》
一日,正值清明節日,張學究夫妻兩口兒,打點祭物,同安住去墳上祭掃。
到墳前,將祭物供養,張學究與婆婆道:「我有話和你說。想安住今已長成人了。今年是大通之年,我有心待交他將劉二兩口兒骨殖還鄉,認他伯父。你意下如何?」
婆婆道:「丈夫,你說得是。這的是陰騭勾當。」
夫妻商議已定,交安住:「拜了祖墳,孩兒然後去兀那墳前,也拜幾拜。」
安住問云:「父親,這是何人的墳?」……
學究云:「孩兒且住,我說與你:這是你生身父母。我是你養身父母。你是汴梁離城十裡老兒村居住。你的伯父劉天祥。你父劉天瑞同你母親劉二嫂,將著你——年方三歲,十五年前,三口兒因為年歉,來俺家趁熟。你母患腦疽瘡身死,你父親得天行時氣而亡,俺夫妻兩口兒備棺木殯葬了,將孩兒如嫡親兒子看養。」
不說,萬事皆休,說罷,安住向墳前放聲大哭,曰:「不孝子那知生身父母雙亡!」
學究云:「孩兒不須煩惱!選吉日良時,將你父母骨殖還鄉,去認了伯父劉天祥,葬埋了你父母骨殖。休忘了俺兩口兒的撫養之恩。」
安住云:「父親母親之恩,過於生身父母,孩兒怎敢忘恩?若得身榮,結草銜環報答!」道罷,收拾回家。——《合同文字記》
婆婆聽得,半晌無言,欲待要罵,恐怕人笑話,只得忍氣吞聲。
耐到第三日,親家母來完飯。兩親相見畢,婆婆耐不過,從頭將打先生、罵媒人、觸夫主、毀公婆,一一告訴一遍。
李媽媽聽得,羞慚無地,逕到女兒房中,對翠蓮道:「你在家中,我怎生吩咐你來?交你到人家,休要多言多語,全不聽我。今朝方才三日光景,適間婆婆說你許多不是,使我惶恐千萬,無言可答。」——《快嘴李翠蓮記》
這婦人自慶前夕歡娛,直至佳境,又約秉中晚西相會,要連歇幾十夜,誰知張二官家來,心中氣悶,就害起病來,頭疼、腹痛、骨熱、身寒。
張二官顒望回家將息取樂,因見本婦身子不快,倒戴了一頂愁帽,遂請醫調治,倩巫燒獻,藥必親嘗,衣不解帶,反受辛苦似在外了。
且說秉中思想,行坐遑安,託故去望張二官,……張二官赴席。
秉中出妻女奉勸,大醉扶歸。
以後還了席,往往來來。本婦但聞秉中在坐,說也有,笑也有,病也無。
倘或不來,就呻吟叫喚,鄰壁厭聞。
張二官指望便好,誰知日漸沉重。
本婦病中,但瞑目,就見向日之阿巧支手某二郎偕來索命,勢甚獰惡。本婦懼怕,難以實告。——《刎頸鴛鴦會》
上引四篇宋元話本中的片段,均出自清平山堂刻本,其成書不會晚於嘉靖二十六年(15)。
就算在流傳過程中經過修改加工,也成型於《金瓶梅》之前。
與詩歌、散文、戲劇相比,小說的特點「是用語言摹寫人生幻象」,「其直接目標就是刻畫人物,展示環境,表述事件的發展過程,描述種種具體可感、豐富多彩的生活圖景」(16)。
從這幾段引文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成熟白話小說的特點,它們所處理的都是文學傳統中既有的素材,主要的特點體現在語言方面,其中,敘述者的概述和評論用的是文白相間的中性語言,比純粹的文言顯得開闊順暢;
人物對話則是用「諧於裡耳」(17)的白話,通俗自然甚至瑣屑「土氣」,兩者結合,使故事和人物個性都變得更加真實可感。
《金瓶梅》突出的特點之一就是以自然瑣碎的筆墨描寫卑俗瑣碎的日常家庭生活,這裡有意識地選取了宋元話本中描寫「家庭生活」的幾個片段,目的是要說明它們對《金瓶梅》具有「先行」的意義。
當然,對《金瓶梅》來說,更直接的啟發也許來自《水滸傳》。
《水滸傳》對《金瓶梅》的影響,除了武松—潘金蓮故事以及其他若干故事片段的引進和移植之外,還有它對市井風情尤其是眾多家庭故事繪形繪色的描寫,對此已有很多論述,不贅。
綜上所述,魏晉志怪小說中包含有影射夫婦關係和家庭生活的內容,志人小說中已有描寫家庭生活的篇章;
唐宋以來的文言傳奇中不少作品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某些方面;
宋元話本中已經有較完整的短篇家庭小說;
《水滸傳》中有著眾多市井家庭生活的描寫,這些就是長篇家庭小說奠基之作《金瓶梅》所面對的「家庭小說」傳統,它們「合力」提供了眾多有關家庭的素材和主題,其中宋元話本和《水滸傳》還提供了敘述方法和語調上的藝術借鑑。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就像「家庭小說」不止是描寫家庭一樣,無論是思想內容還是藝術方法,對《金瓶梅》產生影響的絕對不止上面述及的內容,我們所關注的只是「家庭」這一側面。
註:
1、 向楷《世情小說史》第一章《世情小說的萌生》,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2、 潛明茲《中國神話學》第7-9頁,寧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2印。
3、 《幽明錄》各條見魯迅《古小說鉤沉》,齊魯書社,1997。
4、 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66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3印。
5、 向楷《世情小說史》第35頁。
6、 寧稼雨《中國文言小說總目提要》第43頁,齊魯書社,1996。
7、 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第663頁。
8、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113頁,東方出版社,1996。
9、 向楷《世情小說史》第119-120。
10、韓南《中國白話小說史》第14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11、本文所述宋元話本均見程毅中輯注《宋元小說家話本集》,齊魯書社,2001年2印。
12、程毅中《宋元小說家話本》第32頁。
13、韓南《〈金瓶梅〉探源》,徐朔方編選校閱《金瓶梅西方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4、程毅中《宋元小說家話本集·前言》第15頁。
15、石昌渝校點《清平山堂話本·序》,江西古籍出版社,中國話本小說大系,1994年2印。
16、馬振方《小說藝術論》第151、15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2印。
17、馮夢龍《警世通言·敘》。
作者單位:北京語言大學
本文由作者授權刊發,原文刊於《溫州師院學報》(哲社版),2004,第4期,收入《禮法與人情——明清家庭小說的家庭主題研究》,(中華書局2006年版)。轉發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