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詔:《金瓶梅》諷喻萬曆宮闈寵幸事件嗎?——與臺灣學者魏子云...

2021-01-15 金學界

對我國古代文學名著《金瓶梅》的研究,已經成為一門世界性的學問。

在這一學術活動中,我國臺灣學者魏子云先生是受到重視的一位。

魏先生從本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堅持從事《金瓶梅》的研究,已經發表的專著有十餘種之多,計百餘萬言,頗多創見。

魏先生用力最多,主張最烈的,當推他的《金瓶梅》「諷喻萬曆宮闈寵幸事件」說(以下簡稱「諷喻」說)。

為此,他寫成《金瓶梅的問世與演變》、《金瓶梅原貌探索》等多部著作。直到一九八七年五月他寫成《馮夢龍與金瓶梅》①一文,仍反覆闡述,堅持並發展他的觀點,其治學精神和自信程度誠使人欽佩不已。

《魏子云<金瓶梅>研究精選集》

魏先生的「諷喻」說能否成立,牽涉到如何理解《金瓶梅》的深層含義以及成書年代等一系列重要問題。

恕我直言,我對魏先生的觀點一直未能理解和苟同,而且據我所知,魏先生的宏論問世以後,附和者贊同者也寥寥無幾。

美國耶魯大學鄭培凱教授的《酒色才氣與<金瓶梅詞話>的開頭》和我國杭州大學徐朔方教授的《評<金瓶梅的問世與演變>》兩篇文章,從不同的角度對魏先生的學說進行駁難,都是很有說服力的。

我的兩篇拙文《<金瓶梅>——嘉靖時期的影射小說》和《〈金瓶梅>時代背景考》也是針對魏先生「諷喻」說的。但當時為了避免枝蔓,沒有在文章中正面展開研討。

最近,我把魏先生的「諷喻」說的各種論點重新梳理一下,略抒陋見於後。

一、關於「四貪詞」

《金瓶梅詞話》卷首有「酒、色、財、氣」四首詞,合稱「四貪詞」。魏先生推測說:

「因為這四貪詞還牽連到明史上的一個典實,兩相比論,頗能勾起一些微妙的聯想。那就是萬曆十八年(1590)大理寺評事雒於仁曾疏四箴以進諫」②。

又說:

「試想,常洛太子的冊立,自萬曆十四年一月爭起,一直吵到二十九年十月,足足十五年有餘,上章疏請的臣子,直指鄭氏之寵者比比。

象雒於仁的《四箴疏》都敢上言,怎的不會有人借小說的形式以諷諫呢!它(《金瓶梅》)最早問世傳抄的時間是萬曆二十四年,正是三王並封的事件才過不久的時期。

所以,我們可從而推想到袁中郎當年讀到的《金瓶梅》,可能是一部有關政治諷喻的說部,袁中郎不是贊與著說:『勝枚生《七發》多矣』嗎!」③

魏先生的立論根據,認為雒於仁上過《四箴疏》,於是有人提到「酒色財氣」,就必然與諷諫隱喻有關,這種以一概全的推論方法,恐怕是不可取的。

鄭培凱教授已經舉出元明兩代雜劇、散曲、小說中廣泛寫到酒色財氣的實例,我可以補充的是,早在南宋時就有這種說法。

周密《癸辛雜識續集》引龔聖與作《宋江三十六贊》,其中對「行者武松」的讚詞,就有「酒色財氣,更要殺人」之語,誰都沒有料到,武行者的原型也是一位「酒色財氣」之徒。

《金瓶梅詞話》第六十四回提到的「李白好貪杯」道情,也是以「酒色財氣」四支曲所組成④,使人想到這些俗調對《金瓶梅》的作者肯定是有影響的。

明人所編,刊刻於崇禎年間的劇本集《四大痴》,包括酒、色、財、氣四個雜劇。

可見《金瓶梅》作者的同時代人,並沒有神經脆弱到連「酒色財氣」這一日常用語和人生箴言也不敢說,不敢寫。

這裡,我想著重談一談兩位與《金瓶梅》有關聯的人物。

一位是沈德符,據魏先生的說法,沈德符的父親沈自邠「可能是袁中郎傳抄到的半部《金瓶梅》」的作者之一,沈德符自己「又怕招惹麻煩」,「刪去了有關政治隱喻」,是「參予改寫《金瓶梅詞話》的首腦人物」⑤。

按理說,沈德符是最熟悉內情、最知道避忌「酒色財氣」這四個字的。

可是,就在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三「張幼予」條有以下的一段話(此則資料又見於沈德符《敝帚軒剩語》):

幼予被難為辛丑年。時虎邱僧省吾者嗜酒,忽一日醉死。孝廉與姻家比鄰,偶大失資重,或疑孝廉與盜通,因捕治死獄中。

時稅事再興,市人葛成倡義,遍拆毀諸富家,有毆斃者,當事置之死法。適幼予又以妓致殞,俱一兩月內事,吳人遂以湊「酒色財氣」四字雲。

可見,正當「憂危竑議」之時,蘇州老百姓不怕說「酒色財氣」,作者沈德符也不怕寫「酒色財氣」,為什麼到了小說《金瓶梅》的引詞上反而怕起來了呢?!

另一位是馮夢龍。

據魏先生的說法,參與改寫詞話本為崇禎本的,「極可能仍是沈德符與馮夢龍這原班人馬」⑥。

按理說,他也應該是最熟悉內情,並忌諱「酒色財氣」的。可是,就在馮夢龍編的《古今小說》第一卷《蔣興哥重會珍珠衫》和《警世通言》第十一卷《蘇知縣羅衫再合》中,都有大段大段勸戒酒色財氣的詩詞和文章,足見魏先生的論點是如此自相扞格,令人費解。所以我非常同意鄭培凱教授的說法:

《金瓶梅詞話》中酒色財氣《四貪詞》的寫作,是承襲元明以來的通俗文學傳統,特別是俗曲傳統,其創作時間與雒於仁的四箴疏可以絲毫無關。⑦

《中華文史論叢》第四輯(1983)

二、關於「丈夫只手把吳鉤」這首詞

魏先生「諷喻」說中的一條最主要的論據,就是《金瓶梅詞話》第一回開頭的那首引詞:

「丈夫只手把吳鉤,欲斬萬人頭。如何鐵石打成心性,卻為花柔?請看項籍並劉李,一似使人愁。只因撞著虞姬戚氏,豪傑都休。」

魏先生解釋說:

「象西門慶這樣一位不識之無的僻野小縣城的地痞,怎能與項羽劉邦並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劉邦寵戚夫人廢嫡立庶的事,與《金瓶梅詞話》的故事,更是風馬牛互不相及。」

又說:

「所以,從《金瓶梅詞話》第一回看,作者一下筆即以詞語徵諸劉項,且論及漢高之寵戚氏的廢嫡立庶的故事來。楔子後文,豈不顯然是在諷喻神宗之寵鄭氏,因而遲不冊立太子的比況乎?這一點,幾已無所懷疑。」⑧

已經專家查明,「丈夫只手把吳鉤」這首詞,原是宋人卓田所作,調寄「眼兒媚」,最早見於元·蔣子正《山房隨筆》;明·蔣仲舒《堯山堂外紀》卷六十一「卓田」條,則以為這是「題蘇小樓辭」,原詞略有異文。

平心而論,這首詞並不難解,無非是說「英雄難逃美人關」,英雄尚且如此,況凡人乎?

所以其主旨是宣揚女色可怕的理論,這是我國傳統文化中最常見的一個命題。

由於這種思想在當時相當流行,因此卓田的這首詞也被引用到白話小說領域。

最早出現這首詞的是《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入話,下綴一段文字曰:

右詩詞各一首,單說著情色二字。此二字乃一體一用也。故色絢於目,情感於心,情色相生,心目相視。

雖亙古迄今,仁人君子,弗能忘之。

晉人有云:「情之所鍾,正在我輩。」

慧遠曰:「順覺如磁石遇針,不覺合為一處,無情之物尚爾,何況我終日在情裡做活計耶?」如今則管說這情色二字則甚?

其次是《金瓶梅詞話》。我們可以看到,《金瓶梅詞話》除了引錄卓田的詞以外,連同那段引伸的文字也與《刎頸鴛鴦會》入話大同小異,因襲痕跡極為明顯。

再次是比《金瓶梅詞話》略晚的《拍案驚奇》卷三十二《喬兌換鬍子宣淫,顯報施臥師入定》。

這個短篇小說的開頭也引錄了卓田的這首詞(與《金瓶梅詞話》相較,有異文二字),但接下來的文字卻完全不同了:

這首詞是昔賢所作,說著人生世上「色」字最為要緊。隨你英雄豪傑,殺人不眨眼的鐵漢子,見了油頭粉面,一個袋血的皮囊,就弄軟了三分。

假如楚霸王、漢高祖,分爭天下,何等英雄!一個臨死不忘虞姬,一個酒後不忍戚夫人,仍舊做出許多纏綿景狀出來。何況以下之人?風流年少,有情有趣的,牽著個「色」字,怎得不蕩了三魂,走了七魄?……

以上就是「丈夫只手把吳鉤」這首詞在白話小說中輾轉引錄的史跡,脈絡至為清楚。

魏先生認為,項羽劉邦是帝王豪傑,西門慶是「不識之無的僻野小縣城的地痞」,比擬不倫,「這頂戴在帝王頭上的平天冠,如何能戴到西門慶的頭上去呢?」⑨

其實,任何比喻,只是取其義理有類似點而已,並不需要品位等級上的等同。

以帝王將相的故事來喻平民百姓的,至少在古代小說中比比皆是。例如《水滸傳》第二十六回,寫到武大被毒死以後,西門慶與潘金蓮任意取樂時,引了一首《鷓鴣天》,有句云:「請看褒姒幽王事,血染九泉是盡頭」,就是以周幽王和褒姒的故事來預示西門慶和潘金蓮的結局。

再如《刎頸鴛鴦會》寫張秉中和蔣淑珍,《喬兌換鬍子宣淫》裡的鬍子和狄氏,都是凡夫俗女,為什麼引詞也把他們比作項羽劉季和虞姬戚氏呢?

在這劉、項的故事中,魏先生特別強調劉邦寵愛戚夫人有廢嫡立庶心意的故事,認為它是諷諫神宗皇帝寵幸鄭貴妃,有廢長立幼企圖的鐵證;並認為

「《金瓶梅詞話》之前,極可能還有一部諷喻神宗寵鄭貴妃的《金瓶梅》,暗流於民間文士之手。

萬曆二十四年(1596)前後,正是神宗遲不冊立東宮等問題的高潮。《金瓶梅》的前半,正好在此時期出現,這總不能說是巧合吧!」⑩

但是,天下偏偏有這許多巧事。

萬曆本《金瓶梅詞話》

除了《金瓶梅詞話》以外,我們在同是萬曆中期成書的小說集《繡谷春容》卷首的碧蓮居士的序言中,看到有類似的提法:

「是以古來英雄都顛倒於婦人手中,恁(憑)他漢高楚項,終移情於虞姬戚美,英雄痴情當不起淚痕三點。」

難道那個碧蓮居士也有諷諫之意麼?!再說,劉邦寵戚夫人與萬曆寵鄭貴妃,嚴格地比較起來也不相類。

戚夫人的對立面呂后,是一個有羽翼、有野心的實權人物;而鄭貴妃的對立面、朱常洛的母親是慈寧宮的宮人,地位卑微,長期受冷落,此其一。

戚夫人和趙王如意都被呂后迫害致死,結局極慘;而朱常洛在萬曆二十九年即冊立為太子,最後繼承帝位,此其二。

劉邦之寵戚夫人,有廢嫡立庶的企圖;而萬曆帝之寵鄭貴妃,卻想廢長立幼,此其三。

有此三方面的重大差別,在當時人的感覺中,是大不一樣的。

要而言之,劉項寵幸的故事,僅僅是舊戲曲舊小說中用濫了的一個熟典,它在《金瓶梅詞話》的引言中只是用來說明女色可怕而已,未必有諷諫的寓意。

三、關於「一年兩冬至的泰昌隱喻」

明神宗朱翊鈞於萬曆四十八年(1620)七月二十二日歸天,太子朱常洛於八月一日繼位,詔改明年為「泰昌元年」。

可是朱常洛在位僅一月,到了九月一日也死了,其子朱由校於九月六日繼位,又詔改明年為「天啟元年」,於是出現了一年有兩個年號的尷尬局面。

後來,經過臣僚們的研究討論,決定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底以前,仍為萬曆四十八年;八月至十二月共五個月,為「泰昌元年」,第二年則為「天啟元年」。

當然,這是比較少見的偶然事件,但由於中國的短命皇帝甚多,加上忽廢忽立的政治風雲,所以這種情況也並非絕無僅有。

舉例來說,唐朝一代,就在公元684年、710年、805年三次發生過一年中兩易其主、兩次改元的事情,因此在這上面實在也不值得大做文章。

由於魏先生有一個先入之見,於是他在《金瓶梅詞話》第七十、七十一回中有一年兩冬至的驚人發現,認為這是對只做了一個月皇帝的泰昌悲劇的隱喻。

這裡,只把他在《馮夢龍和金瓶梅》一文中列舉的幾條證據摘錄於後:

(一)西門慶等人於是年(政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由清河起程赴東京。抵達東京之日,書未明寫,但卻寫明西門慶抵京住了四晚的第五天是冬至日。

(二)通常由清河到東京的行程,單程約半月光景(依據該小說的說法),可是西門慶這次進京,較比匆忙,且奉令必須於冬節前到達,所以在行程中緊行了幾步,約提前一、二日抵京。

再第七十一回寫明西門慶離京返清河,起身的日子是十一月十一日,返回清河的日子,是十一月二十四日,所以,我認為這一筆,正是點明西門慶由清河抵京日的暗示。

(三)既可肯定西門慶由清河抵京日是十一月二十四日,便確定了這年的冬至日是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巧,泰昌元年的冬至日,是十一月二十八日。

(四)還有最微妙的一點是,西門慶由清河起程去東京的日子是十一月十二日,在路上的行程,是十多天,在東京又停留了六天。

可是,第七十一回寫西門慶由東京返回清河的起程日子,則寫的是十一月十一日,何以會如此前後若是的扞格不契呢?陋儒又怎會如此之「陋」?

但我們一看這一回情節所寫,西門慶於冬至之日,起五更跟隨眾人進朝拜冬之後,第二天又留了一晚,然後再起與何千戶回清河。

這天寫明十一月十一日。那麼,若依據「十一月十一日」來推算這年的冬至,及十一月初九日。正巧,天啟元年的冬至,是「十一月初九日」。

可以說這兩處的暗示,業已明確的隱喻了「泰昌元年」,若無第七十一回的「天啟元年」之明喻,泰昌元年的隱喻,還不會這樣清楚呢。……

《紅樓夢與金瓶梅》

這種推算是否科學,是否合乎邏輯,還要打個問號。

先說第一個冬至。

第七十回上寫著,西門慶等人在十一月十二日起身,但抵達東京的日子卻書無明文。

魏先生推算和猜想的依據有兩條,一是通常的情況,這段路程單程約半月光景,「這次較比匆忙,……在行程中緊行了幾步,約提前一、二日」。

這裡,包含著的問題是:「半月光景」,通常是指十五天左右,少則十三、四天,多則十六、七天,魏先生的推算到底是幾天?「提前一、二日」,到底一日還是兩日?

二是以西門慶離東京返清河的旅途日子來參照從清河赴東京的旅途日子。

按照魏先生的推算方法,去是十一月十二日啟程,十一月二十四日到達,共十二天;回來是十一月十一日啟程,十一月二十四日到達,共十三天。

兩相比較,也不等同。所以下文魏先生突然「肯定」西門慶由清河抵東京的日子是十一月二十四日,並提出第一個冬至日與泰昌元年的冬至日相合,這就未免過於牽強附會了。

如果真的要排列一張西門慶的生活日程表的話,那末連他十一月十二日起身赴東京的日子也有了疑問。

且看第六十九回,這裡明明寫的是赴東京的前夕,十一月間的事情,西門慶去幽會林太太那天,小說寫道:

西門慶(在謝希大家)吃了幾杯酒,約掌燈上來,就逃席走出來了,騎上馬,玳安、琴童兩個小廝跟隨。那時約十九日,月色朦朧,帶著眼紗,由大街抹過,徑穿到扁食巷王招宣府後門來。

請看,既然十一月十九日在林太太家幹了不可告人的勾當,下文第七十回寫起身赴東京的日期怎麼可能是十一月十二日?

這難道是時光倒流,還是小說的倒敘法?僅此一端,亦足以說明在《金瓶梅詞話》中關於時間概念上的混亂、粗疏和不足為據。

再如小說中關於西門慶、潘金蓮、武松、李瓶兒、吳月娘等人的年齡和生年幹支,處處牴牾,幾乎很少有合榫的地方,連魏先生自己也說:「象這種年月日上的參差之誤,在《金瓶梅詞話》中不知凡幾。」11

這也只能說明小說編寫者從來沒有在這些數字、日期、年份上多用心機。

魏先生的「一年兩冬至」說,使我想起《紅樓夢》研究中的一件小事。有一位大陸學者曾經寫過《雪芹生卒與紅樓年表》一文,發現該書第二十七回有「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之語,剛巧乾隆元年的芒種節也在四月二十六日。當時認為這是一個驚人的發現,但能說明什麼問題呢?

如果我們拿《萬年曆》來一一對照,一定可以在舊小說中找到不少類似的例子,其原因是一年中的二十四節氣的日子都十分接近,而小說的編寫者信手拈來的日期難免與現實生活相合。

所以歸根到底,把小說創作當作編年史來刻意探究,看來都是徒勞無益的。

《金瓶梅札記》

四、關於政和改元問題

與「一年兩冬至」相聯繫,魏先生還提出政和改元宣和又重和的問題。

《金瓶梅詞話》第七十一回寫到宋徽宗時,說他「從十八歲登基,即位二十五年,倒改了五遭年號,先改建中靖國,後改崇寧,改大觀,改政和」,接著下文又說「詔改明年為宣和元年」,這是一個明顯的錯誤。

查年表,政和七年(1117)的後一年是重和元年(1118),重和元年的後一年是宣和元年(1119)。

小說把重和元年誤為宣和元年,到底是無意識的筆誤,還是有意識的故露破綻,就很難揣測。

看來小說作者並不是不熟悉這段歷史,這從第七十九回的敘述中可以得到證明,該回寫縣衙差人送來曆日,「伯爵看了,開年改了重和元年,該閏正月。」

魏先生發現這一疑點,就聯繫萬曆死後在改元問題上的一段爭執。當時朝臣曾有三種主張:

一、上借父下借子,改萬曆四十八年為泰昌元年,使泰昌佔有圓滿的一年;

二、朱常洛在位僅一月,就乾脆不要年號,這一年仍應為萬曆四十八年,改明年為天啟元年;

三、七月底以前稱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稱泰昌元年,明年改天啟元年。最後終於以第三種意見被採納而頒布天下。

魏先生把小說中宣和元年、重和元年的次序顛倒現象,解釋為諷喻這段歷史,認為這是有意錯亂,即第七十一回的「詔改明年為宣和元年」實乃隱指天啟元年,藉以隱喻改元的第二種意見,否定泰昌的存在;

而第七十六回的「改了重和元年」,乃隱指後來終於採納以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稱泰昌元年,藉以隱喻改元的第三種意見。

這只能說是一種臆測。鄙意以為,上述第七十一、七十六回的幾段文字,分別抄自各種史籍,請看:

一、第七十一回寫宋徽宗「即位二十五年,倒改了五遭年號」一段,即抄自《宣和遺事》。原文是:

「即位二十六年,改了六番年號,改建中靖國,改崇寧,改大觀,改政和,改重和,改宣和」。

《金瓶梅詞話》作者既然寫政和七年的事情,理應說「改了四遭年號」。現在錯成「改了五遭年號」,足見他在抄襲時計算錯了。

《新刊大宋宣和遺事》書影

二、第七十一回「詔改明年為宣和元年」句,抄自《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三,重和元年「十一月已酉朔,詔改明年元曰『宣和』」。

三、第七十六回,頒曆日的一段敘述,也是從《續資治通鑑》中演化而來的。

該書卷九十二,政和七年「冬十月乙卯朔,御明堂平朔左個,以是月天運政治布告天下,又頒來歲歲運歷數」。

由此可見,慣於東抄西摘的《金瓶梅詞話》作者,原想引經據典,炫耀一下自己的歷史知識,但又漫不經心,自露馬腳,弄得錯誤百出,時序顛倒,這在小說其他章節也是俯拾即是。

最成問題的是,改元的爭執,發生在萬曆四十八年朱翊鈞死後,九月十三日才由臣僚們會商決定採納第三種意見,

而《金瓶梅》的成書年代,據魏先生自己的考證,在李日華《味水軒日記》的記錄中,即在萬曆四十三年時就有了「全本」,而且「未幾時而吳中懸之國門矣」,怎能設想《金瓶梅》作者在萬曆四十一、二年能預知萬曆四十八年發生的事情?

魏先生為了彌補這一漏洞,又解釋說:「《金瓶梅詞話》乃集體創作,成書在天啟初年,已是第二次改寫了。」

下文又說:「《金瓶梅詞話》刻於天啟初,其下限不會逾越天啟三年,蓋天啟三年(1623)詔修「三朝要典」(梃擊、紅丸、移宮等三案),論時間(三個年頭),正好是《金瓶梅詞話》竣工的時候12。

這種猜測並不包含任何真實。

五、關於「花石綱」影射「礦稅」

魏先生對《金瓶梅詞話》中關於宋徽宗令朱勔採取「花石綱」一事,也作了奇妙的解釋。

他說:「據明人文秉所著《定陵注略》所記礦稅中使擾害地方,逕行呈獻情形,與宋徽宗時的『置提舉御前人船所』如出一轍。

再按宋徽宗的花石綱所設的應奉局,在各地的應奉情形,殆亦明神宗開礦的祖本。」13

宋徽宗的花石綱與明神宗的礦稅,是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

我們在《金瓶梅詞話》中,實在找不到任何可以對上號的線索。如果光從「應奉朝延」、「擾害地方」這一點著眼,應該說歷朝歷代都有一些橫徵暴斂的擾民之舉,何獨萬曆時期的礦稅更值得魏先生注目。

平心而論,《金瓶梅詞話》中多次提到「督運皇木」,才真正具有史料價值,與嘉靖、萬曆兩朝的大興土木有關。

如第三十四回寫劉太監的兄弟劉百戶「拿皇木蓋房」;笫四十九回安主事「往荊州催攢皇木去了」;第五十一回,安主事道:「欽差督運皇木,前往荊州。」

吳晗曾認為:「萬曆十一年慈寧宮災,二十四年乾清、坤寧二宮災,《詞話》中所記皇木,當即指此而言。」14

這是偏執一詞之談,其實督運皇木、大興土木在嘉靖時期,其規模和數量決不亞於萬曆朝。

據統計,嘉靖一朝主要土木工程共計近一百九十一項15,採運皇木的任務從未停息。

嘉靖二十年五月,因九廟火災議興土木,當時的禮部尚書嚴嵩奏稱:

「今獨材木為難。蓋巨木產湖廣、四川窮崖絕壑、人跡罕至之地。斧斤伐之,凡幾轉歷而後可達水次。又溯江萬裡而後達京師。水陸轉運歲月難計。」

於是派侍郎潘鑑、都御史戴金,分往湖廣、四川採辦大木。三十六年復遣工部侍郎劉伯躍採木於川、湖、貴州16。——這些史實,才可與《金瓶梅詞話》對讀。

《鈔本明實錄》

不要說開礦的事連個影子也沒有,就是徵稅的事,也與《金瓶梅詞話》中所寫的大相逕庭。

《金瓶梅詞話》第五十八、五十九回多次寫到韓道國在杭州置辦一萬兩銀子緞絹貨抵達臨清鈔關,西門慶賄賂鈔關錢主事託他過稅時青目,結果緞箱兩箱並一箱,三停只報了兩停,都當茶葉、馬牙香上稅,十大車貨只納了三十兩五錢鈔銀子。

按臨清鈔關,宣德四年設,後廢;弘治初復設,直屬於戶部榷稅分司。隆慶二年始給鈔關主事關防敕書。

主事掌核商所報物數以定稅數,實際上是鈔關的主要負責人。可是,萬曆二十六年以後,中官遍天下,非領稅即領礦(來臨清領稅課的太監叫馬堂,萬曆二十七年到任)。從此,奸民納賄於中官,而稅使苛斂,天下騷然17。

正如謝肇淛在萬曆時寫的《五雜俎》卷十五中所說:

「國家於臨安、滸墅、淮安、臨清、蘆溝、崇文門,各設有榷關曹郎,而各省之稅課司經過者,必抽取焉。至於近來,內使四出,稅益加重,爪牙廣布,商旅疾首蹙額,幾於斷絕矣。」

以上資料說明,《金瓶梅詞話》只能寫於萬曆二十七年以前,所以臨清鈔關還沒有太監領稅,西門慶只賄賂錢主事而未及他人。

六、關於《金瓶梅》的明代史料和成書過程

魏先生在一篇題為《學術研究與批評》的論文中說:

「我說《金瓶梅》(詞話)是一部政治隱喻的小說,這說法並非我的創意,蘭陵笑笑生的友人欣欣子(鄭振鐸推想可能是笑笑生同一人)的序文,一下筆就這樣說了:『竊謂蘭陵笑笑生作《金瓶梅傳》,寄意於時俗,蓋有謂(為)也。』所謂『寄意於時俗』,當然指的是對當時的社會風尚有所『寄意』,說到社會時俗的良窳,自與政治聯上了關係。所以欣欣子說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傳》乃『有為』之作。18

看來,魏先生非常重視有關《金瓶梅》的明代史料,那好,我們就來談談這一問題吧!

按理說,《金瓶梅》(魏先生認為《金瓶梅詞話》之前還有傳抄中的《金瓶梅》,內容與《詞話》本不同)或《金瓶梅詞話》如果確有諷喻萬曆宮闈寵幸的內容的話,那是瞞不過同時代的人的,特別在那些早期讀者、知情人的筆下,總會有所透露和暗示。

可是,非常遺憾,我們竟然找不到半點蛛絲馬跡,就是那個為《金瓶梅》作序的欣欣子,也只說「寄意於時俗,蓋有謂也」,卻未說寄什麼意,如何「有謂」。

相反,我們在其他明代人的著述中,卻有不少反證,說明《金瓶梅》另有指斥,而且與萬曆宮闈寵幸事件根本無關。

最早透露《金瓶梅》問世信息的有袁宏道給董其昌的信,約寫成於萬曆二十三、四年間。

袁中道《遊居柿錄》中的一則日記,寫成於萬曆四十二年。他們都談及《金瓶梅》的內容,可見此書當時已經定型。

但由於這些材料與魏先生的推論不合,於是魏先生懷疑它們的可靠性,說:「中郎兄弟論述《金瓶梅》的文字,極值吾人推敲,未可信而不徵焉。」19

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對《金瓶梅》一書的介紹最詳,提供的線索也最多,是《金瓶梅》研究中最有價值的資料之一。

但由於文中直截了當地寫明《金瓶梅》「指斥(嘉靖時期)時事」,與魏先生的觀點有牴觸,魏先生就說它「真偽大有問題」、「是後人偽託而篡附,也是大有可能的」。20

屠本畯在《山林經濟籍》中述及:「相傳嘉靖時,有人為陸都督炳誣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託之《金瓶梅》」,這又與魏先生的意見相左,也被斷之為「偽記」。21

魏先生說:「綜上所述,足可使吾人了解到,那些明代時人的冊籍,所留下的有關《金瓶梅》史料,可信的成份,似乎連一半也沒有。」22

《野獲編》內封、書影

可是,魏先生忘記了,正是《野獲編》中有關《金瓶梅》的材料,幫助他考證出馬仲良榷吳關的確切時間;也正是袁中郎給董其昌的信有「雲霞滿紙,勝於枚生七發多矣」之語,引起他對「諷喻」說的篤信。

同樣一條資料的價值變化,實在令人驚異!

由於我國古代正統文人對小說、戲曲的輕視,今天流傳下來的有關《金瓶梅》的早期資料極端匱乏。

現在鉤稽出來的二十餘條明代史料,應該說都查有實據,確鑿可靠,彌足珍貴。

當然,我們也應該考慮到我國古代漢語的過分「簡古」的特點,考慮到有些筆記小說是文人們興之所至的「閒筆」,難免有疏漏、忽略和訛誤之處。

對於這些材料,我們既要重視它,又要慎重對待,還期待著有新材料的發現,藉以澄清疑難問題。

關於《金瓶梅》的成書過程,是目前爭論較大的難點之一。雖然材料不足,但發展脈絡應該說是比較清楚的:

即先有片斷的傳抄本,然後通過匯集整理,加工成《詞話》本,再發展為崇禎本和第一奇書本。

魏先生認為從傳抄本到《詞話》本刊刻成書,已經過兩次改寫,作為一種猜想,原也未嘗不可。

但魏先生認為每次改寫都是為了刪去有關政治隱喻,這就未必與事實相符。23同時,魏先生還認為崇禎本對《詞話》本的改動,特別是《四貪詞》和「丈夫只手把吳鉤」那首引詞的改換,都是出於淡化政治隱喻的考慮,這就更屬無稽。

應該看到,《詞話》本的拼拼湊湊,抄撮舊籍,痕跡過於明顯,而崇禎本的改寫,完全是出於技術上修補缺點,使小說逐步臻於完善。

博學如魏先生一定很清楚,任何一種學說的建立,取決於紮實的考證工夫,而不能依賴於超越材料的臆想。

魏先生的「諷喻」說要能站得住腳,光憑以上幾條似是而非的論據是遠遠不夠的,尤其是他不能解釋如下的一些關鍵問題:如小說中大量描寫蔡京等權要人物的賣官鬻爵行為,這指萬曆朝何人何事?

小說中寫到皇帝崇信道教,稱道士為「國師」,封為忠孝伯,這在萬曆朝有無實例?

小說中有不少有名有姓的嘉靖時的顯宦名人,為什麼還在萬曆時活動?

小說描繪社會的風俗習慣、飲食服飾,以至人物稱謂,為什麼保留了嘉靖時期的某些特點?

此即我對魏先生的論證只能表示存疑的原因。

[注釋]

①我看到的是手稿複印本,黃霖同志惠借見示。

②引自《<金瓶梅>頭上的王冠》一文,轉引自胡文彬編《<金瓶梅>的世界》。

③⑤⑥⑧⑨⑩1220引自《金瓶梅的問世與演變》,臺灣時報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④承蒙徐扶明同志提示,「李白好貪杯」道情見於《群音類選》,牌名《四塊玉》,寫李白好貪懷,紂王寵妲己,石崇以財取禍,霸王氣敗烏江,乃勸世之曲。

⑦見鄭培凱《酒色財氣與<金瓶梅詞話>的開頭》一文,轉引自《中華文史論叢》1983年第4輯。

11引自《金瓶梅札記》第388頁,臺灣巨流圖書公司出版。

13摘自《金瓶梅的問世與演變》,又見於《金瓶梅詞話注釋》(下)第137頁。14見《〈金瓶梅>的著作時代及其社會背景》,原載《文學季刊》創刊號,1934年1月。

15參見何寶善《嘉靖皇帝朱厚熜》一書附表1-5。

16參見《明實錄》及《明紀》。

17以上資料分別摘自《明史·食貨志》和《乾隆臨清州志》。

18轉引自徐朔方《論金瓶梅的成書及其他》一書。

192122引自《金瓶梅探原》,臺灣巨流圖書公司出版。

文章作者單位:解放日版社

本文選自《金瓶梅研究》第一輯,1990,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轉發請註明出處

(數據採集 黃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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