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計劃
1.概念:
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不同類型學校的教育任務,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教學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基本內容:
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其中,課程設置是課程計劃的首要問題。
3.作用:
是指導和規定教學活動的依據,也是制定課程標準的依據。
4.其他:
我國義務教育的課程計劃應當具備強制性、普遍性、基礎性的特徵。
(二)課程標準
1.概念:
是課程計劃的具體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定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也是教材編寫、教學、評價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2.基本內容:
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的和任務,知識的範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法的基本要求。
3.其他:
新課程標準的基本框架: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準、實施建議、附錄。其核心部分是課程目標。
(三)教材
1.概念:
是教師和學生據以進行教學活動的材料,包括教科書、講義、講授提綱、參考書、活動指導書以及各種視聽材料。其中,教科書和講義是教材的主體部分,故人們常把教科書與講義簡稱為教材。
2.基本內容:
教科書又稱課本,它是依據課程標準編制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通常按學年或學期分冊,劃分單元或章節。課文是教科書的主體部分。
3.教材編排的兩種模式:
我國中小學教科書的組織結構一般採用螺旋式上升與直線式編寫兩種基本方式。
(1)直線式教科書結構,就是指把一門學科的課程內容或其中一個課題的內容按照知識本身的邏輯結構來展開呈現在教科書中,使各種知識在內容上均不重複的編排形式。
(2)螺旋式教科書結構,就是把同一課題內容按深度、廣度的不同層次安排在教科書的不同階段重複出現,使得每一次重複都將原有的知識、方法、經驗進一步加深拓廣,逐級深化。
4.教科書的作用:
(1)教科書是學生在學校獲得系統知識、進行學習的主要材料;
(2)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它為教師備課、上課、布置作業、學生學習成績檢查評定提供了基本材料。
(3)根據教學計劃對本學科的要求,分析本學科的教學目標、內容範圍和教學任務;
(4)根據本學科在整個學校課程中的地位,研究本學科與其他學科的關係,理論與實際相聯繫的基本途徑和最佳方式,對各教學階段的課堂教學和課外活動做出統籌安排。
區別:
1.內容概括程度:課程計劃>課程標準>教材
2.性質:課程標準——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課程標準——教育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教材——教學教學活動的材料
3.核心內容:課程標準——課程科目的設置,課程標準——課程目標,教材——教科書和講義
聯繫:
課程計劃是課程標準的依據,課程標準是教材的依據,既是依據,也是具體化。
以上就是課程內容的三大層次相關知識點,希望大家好好複習,考個好成績。更多教師招聘教育學考點,可查看中公教師網-教育學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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