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屢遭曝光的校園欺凌事件,讓這道暗傷成為公共治理的焦點。最近,河南省教育、法院、檢察院、公安等11個部門聯合出臺《河南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提出「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科室並向社會公布」等舉措,力爭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對校園欺凌堅持「零容忍」。
重拳之下也亂象仍在。即便是2018年,校園也並不平靜,欺凌仍在個別地方有所發生:此前,一段「隆堯一初中生遭同學毆打被逼跪地、打臉」的視頻在網絡流傳;隨後,一段關於「鹽津縣普洱鎮某班欺凌女同學」的視頻被熱轉微信朋友圈;再之後,網上又出現「安徽黃山某中學一男生遭同校女生現金扇臉」視頻……
校園欺凌當然不只是中國式難題。201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韓國首爾發布全球校園欺凌現狀報告,指出全世界每年有將近2.46億兒童和青少年遭受欺凌。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鑑於校園暴力、校園欺凌時有發生且有的行為非常惡劣,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瞭然以上背景,自然會對河南的重拳整治深以為然。客觀地說,在治理校園欺凌問題上,從頂層設計到基層實踐,一直在努力。兩年前,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談及教育時曾專門加上「安全」二字,指出「從家庭到學校、從政府到社會,都要為孩子們的安全健康、成長成才擔起責任,共同託起明天的希望」。及至2017年12月,教育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校園欺凌案進行宣判:5名犯罪時未滿18歲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11個月。此案傳遞給公眾的一個共識是,校園欺凌不能和稀泥處理,未成年人實施暴力傷害,同樣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
由此來看,河南的這個方案既是對《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落地,亦是屬地治理裁量權上的強化。特點大致有三:一是對施暴學生懲戒「狠準穩」,二是對受害學生關懷更到位,三是對相關學校監管更入微。
11個部門聯合出手,動作不可謂不大,效果或更可期待。在具體的治理實踐中,起碼能解決兩個老問題:一是明確邊界。給欺凌行為精準「畫像」,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限。二是正視懲戒。構建「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等,對屢教不改者不至於放任不管。不過,11部門聯合出手其實更傳遞了一個基本判斷:校園欺凌事件雖然發生在學校或周邊,卻並非是單純的「校園問題」。
「熊孩子」的問題,總是紛紜世相的投影。學校固然有責任,家庭當然有義務,但司法、文化等部門恐怕也都不能袖手旁觀。聯想到此前,網絡間湧現大量宣揚以暴制暴主題的短視頻微信公眾號,其視頻內容充斥著一脈相承的暴力和粗口,各種「社會大哥」的江湖橋段擠滿首頁和熱搜。算法與流量當道之下,不禁讓人想起《童年的消逝》一書裡的警告:不設防的電子化生活,對青少年的誤導和誘導效應不容小覷。
校園欺凌冰凍三尺,整治起來非一日之功。誰都不是「局外人」、誰也不能當「旁觀者」,關心孩子的健康成長,制度給力、執行篤定、配合默契,清朗的校園環境才真正叫人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