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水處理網訊:實驗室廢液處理原則:
對高濃度廢酸、廢鹼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於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於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後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籤、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實驗室廢液處理方法有以下幾種:
1).溶劑萃取法
①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性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出溶劑層後,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將水層中的溶劑吹出。
②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2).焚燒法
①將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置於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製或瓷製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紮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並且,必須監視至燒完為止。
②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苯之類難於燃燒的物質,往往會排出一部份還未焚燒的物質,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
③對由於燃燒而產生NO2 SO2 或HCl 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鹼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
④對固體物質亦可將其溶解於可燃性溶劑中然後使之燃燒。
3).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生水解的物質,可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後,若廢液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後,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用吸附等適當的方法加以處理。
4).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使其充分吸附後與吸附劑一起焚燒。
5).生物化學處理法
用活性汙泥之類東西並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物性油脂、蛋白質及澱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
6).氧化分解法(參照含重金屬有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 KMnO4 NaOCl H2SO4+HNO3 HNO3+HClO4 H2SO4+HClO4 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將其氧化分解。然後,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實驗室廢液處理注意事項:
1)、儘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覆使用;
2)、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a)可燃性物質b)難燃性物質c)含水廢液d)固體物質等。
3)、可溶於水的物質,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於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用大量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將其有機質分解後,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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